宋仲基宋慧喬五百年前真是一家,韓國法律曾不允許他們結婚!

白家女兒| 2017-07-06| 檢舉

宋仲基和宋慧喬結婚這件事情,想必大家都已經知道了。

這麼美的兩個人,天生就該在一起啊。

大家再撒花祝福吧。

今天早上看到這條新聞,隊長看到一條回覆說:「這下終於不用為孩子姓啥打架了!」

隊長突然想到,韓國有一條推行了700多年的奇葩法律「同姓不得結婚」,注意是這個「姓」哦,不是「性」哦。

隊長沒有打錯。

隊長最愛的韓劇《請回答1988》里就有一段劇情,說的就是這個。

然後,隊長就仔細搜索了一番,發現這條法律,居然還在。是真的還在。

但是比之前已經寬鬆了很多,「同姓同本8代之外,就可以通婚了」,這其實跟我們這邊,「出五服」的概念差不多。

聽起來有點繞對不對,別著急,隊長慢慢講。

同姓同本,同姓好理解,「本」說得是「本貫「,指得就是某個同一姓氏的大家族,公認的祖先的居住地。

我們拿宋仲基和宋慧喬來舉例,宋仲基是恩津宋氏。恩津就是個地名,也就是所說的「本」。宋慧喬則是礪山宋氏。兩個人屬於「同姓不同本」,所以以現行韓國法律來看,結婚就是完全沒問題啦。

但是如果兩人是在幾十年前,恐怕就真的不行了。韓國1957年之前的法律規定,同姓即便不同本,但是同宗(也就是同一個祖先)也是不得通婚的。1957年之後,才修改成「同姓同本」之外,都可以通婚。

而宋仲基和宋慧喬,如果再往上追索到始祖那一代,就真的還是一家。應了我們的老話「五百年前是一家」。

據兩家家譜記載,恩津宋氏和礪山宋氏有一個共同的祖先——宋柱恩,據兩人的家譜記載,宋柱恩是四川人,唐高宗李治的戶部尚書,被唐高宗派到當時的新羅也就是現在的朝鮮半島做監管之官。宋家就在朝鮮半島落地生根,開支散葉。宋柱恩傳到第十一代宋宗順,宋宗順生了三個兒子,三個兒子封了不同的官,宋家就分了三個枝脈,分別是瑞川宋氏、恩津宋氏和礪山宋氏。

是不是有點意思!

你肯定要問隊長為啥這麼清楚?因為這些在韓國的網站上都可以查得到....

如果隊長再跟你說,「同姓不得通婚」其實源自中華文明,而且從西周開始,一直奉行到清朝末年,你是不是更震驚?

是的沒錯!

一直到1910年,即將滅亡的清朝修訂大清律,發布了一部《大清現行刑律》才刪掉了「同姓不得結婚」這一條。

所以作為深受中華文化影響的朝鮮半島,有這麼一條法律,也是很容易理解啦。

只不過,韓國廢除這條法律廢除得很費勁,1957年韓國民法里還明確地有「同姓同本不得結婚」,而隨著韓國國力發展,尤其是進入1970年代後,韓國人員流動頻繁,這條法律越發顯得不適用,因為韓國國土面積小,而且就幾十個大的姓氏,尤其金、李、朴三個大姓,占了韓國總人口的40%還多,所以難免會遇到。但是這條法律一直沒有廢除,導致很多真心相愛的同姓同本情侶無法得到法律認可的婚姻,甚至得不到家庭的祝福。就算兩個人同居生下的孩子,也會被當做私生子一樣看待。所以發生了很多社會事件,如自殺等等。

進入1980年代後,韓國政府網開一面,在特定的幾年裡,允許同姓同本的人登記結婚。可是那條法律一直沒有廢除,一直到1997年,韓國憲法法院公開宣布「同姓同本不得結婚」違反了韓國憲法精神,即便是這樣,韓國國會也是堅決反對修改這條法律,只不過進一步縮小了一下這條法律適用的範圍「同姓同本8代之內不得結婚」。

時至今日,這條法律也依然還在,沒有廢除。

為什麼會有這麼一條法律?這其實是從維護民族發展的角度來考慮,我們都理解,近親不能結婚,因為DNA相近,會讓遺傳病的幾率增大,但現在中國人口基數大,所以同姓之間的忌諱已經沒那麼大。但是如果倒回到商周時期,同姓就是一個大家族,同姓之間結婚,就很容易產生遺傳的問題。對於韓國這樣國土面積小,人口少的國家來說,更是一樣。

隊長再舉個冷知識的例子,韓國的姓氏里:安、卞、邊、蔡、曹、陳、池、丁、范、方、房、洪、蔣、吉、康、孔、廉、盧、明、南、潘、千、秦、秋、任、沈、慎、石、宋、魏、閻、嚴、楊、殷、印、禹、朱等姓氏完全來自漢唐直至明朝時期的中國,就是說如果追溯其來,這些姓氏的韓國人都能找到一個共同的祖先。

所以,在1957年前的韓國,即便是同宗不同本,也是完全不允許通婚的,宋慧喬和宋仲基雖然不同本,但是追溯起來是一個共同的始祖,按照1957年之前的法律,就是不能通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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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25/node1557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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