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人離婚22年 上節目才知每年被前妻騙60萬

白家女兒| 2017-05-14| 檢舉

陳為民

陳為民,1963年2月6日出生於中國台灣,台灣喜劇演員與節目掌管人。陳為民出道15年,曾與張菲掌管《綜藝大哥大》一年多。他所寫作的10本講鬼故事的書悉數上過台灣書市排行榜首位。

人的終身並不是一往無前的,每個人都有不一樣的崎嶇,同樣在豪情的道路上陳為民也不是一往無前的,早在多年前就已離婚,接下來咱們就來看一下陳為民的前妻。

陳為民和前妻侯如倢

陳為民的前妻侯如倢原名侯雯婷,侯如倢因在兩人分手後在經濟來往上交纏不清,致使兩邊聯繫極度惡劣。

陳為民在與侯如倢交往時,幫女友辦了一張信用卡供她運用。侯如倢一共刷了20多萬元(新台幣,下同),後來陳為民還另辦一張代償卡債的信用卡,清償20餘萬元的卡債。

但兩人分手後,陳為民以為兩人交往時財政不清,在來年具狀指控侯如倢冒充他簽名申請信用卡,並冒刷24萬餘元。上一年地檢署不申述處分斷定後,侯如倢提出誣告自訴,士林地院判刑4月斷定。

陳為民

據演員陳為民和前妻離婚22年,但由於要向移民加拿大的前妻和兒子付出高額撫育費用,都不太敢花錢。直到後來錄影時和徐乃麟談天知道加拿大的花費並非前妻說的那麼高,才發現被前妻騙了很多年,每年上圈套的費用超越60萬元。

據陳為民前妻說,兒子大學每年學費花80萬、再加每個月要4萬元的住宿費,所以儘管陳為民賺的錢不少,但一向不太敢花。直到他從徐乃麟處得知,加拿大的大學學費一年不過14、5萬,他才開端細查,本來前妻從兒子幼兒園開端就把費用報高,每年差額超越60萬元。

儘管不滿上圈套,但陳為民已在前年總算付清撫育費,不必再將錢分出去,如今的他開端玩重機、買名車、熱心健身,「想買啥名牌就買,如今我只為自個而活。」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25/node1504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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