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靚穎:我愛的人,是媽媽口中的渣男

白家女兒| 2016-10-12| 檢舉

這幾天張靚穎與母親公然開撕的事情在朋友圈炒得沸沸揚揚。

一件家事突然變成了群眾茶餘飯後的談資,據說現在更是走進了司法程序,張母已於節前在北京朝陽法院提起了民事訟訴。

小象先在這裡梳理一下事情的過程:

張靚穎馮柯婚訊剛出,張母就刊登出一篇公開信,反對兩人的婚禮,信中主要內容如下:

1、馮柯曾隱瞞自己的婚姻狀況,讓張靚穎做了小三;

2、馮柯生活不檢點;

3、馮柯侵吞了張靚穎和媽媽在公司的股份;

4、馮柯根本不愛張靚穎,只是把她當做賺錢工具。

而事後馮柯跟靚穎也分別做出了回應,表達了自己的態度,這個婚,還是要結。

說實話我並不懷疑這封公開信的真實性,從一個母親的角度來看,這些事情都是客觀存在的。

可是,靚穎是不是小三她自己不知道嗎?

相處了12年的男友是什麼性格,靚穎不知道嗎?

馮柯是不是有非法轉移財產的行為,法律會做出評斷。

愛不愛自己,當事人是清楚的,從默默無名到在中國歌壇占有一席之地,靚穎事業的成就馮柯功不可沒。

12年足夠看清一個人,那年靚穎站在舞台上說出:「從18歲到30歲,有一個人一直陪著我一直保護我!12年,我不想一個人過了,你要娶我就上台!」那刻起,我相信她就已經做出了自己的選擇。

很多人說,這都是一個母親被逼的走投無路之舉,馮柯確不是可託付終身之良人。

可是,父母也是經歷過才懂的。

就像張母,是否後悔自己曾有一段失敗的婚姻,導致離異後還要自己獨立拉扯女兒長大呢?

我想並沒有,之前在選秀的時候,張母就說靚穎是她的驕傲。靚穎已經32歲了,不管自己是不是走錯了路,她都有能力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其實在之前,就有母女公開借媒體開撕的事例:2008年,張韶涵母親公開指責她棄養父母,舅舅更寫八頁公開信開扒她僱人打父母,後來升級到爆料張韶涵吸毒酗酒出櫃被下降頭。

雖然最後張韶涵通過開發布會和做尿檢證明了自己,但是來自最親近之人的傷害一度讓那個古靈精怪的公主小妹形容枯槁,蒸蒸日上的事業也到此為止,母女之間更是徹底反目。

可能是隔行如隔山,我們這種一般職業的從業者不能體會作為一個公眾明星到底是什麼樣的體驗,也不知道財產糾紛到底有多黑暗,但是我一聯想到我媽如果來到我上班的公司爆我的黑料,就忍不住脊背發涼。

畢竟,我撿過雞屎吃過土塊這種事情,不能被大家知道。

☺☺ 但是話說回來,哪位母親不是希望自己女兒好的呢?

就算是抹黑自己女兒的張韶涵的母親,早年也曾為了給女兒圓夢,花了7位數巨資,托唱片公司打造一支鑲著88顆水晶的名牌麥克風,上面刻著她的英文名,給了她一個大大的驚喜。

張靚穎的母親更不用說,寫公開信本意並不是為了傷害女兒,而是為了給女兒一個更好的幸福。但是龍應台說過,所謂父女母子一場,只不過意味著,你和他的緣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斷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孩子已經長大成人,已經能夠自己做出選擇,此時父母也應該放手了。

事情發展到這步,雙方當事人也是百感交集吧。

嫌隙已成,母女之間的親密也回不去當初。

如果當初多一點交流,多一點陪伴,張母也不至於要借媒體發聲吧。

你有多久沒跟媽媽心貼心的說過話了?

媽媽知道你最近的生活情況嗎?

工作上感情上的事情都告訴過她嗎?

你是否還記得她的生活習慣和飲食作息?

記不記得她冬天會發涼的腳和犯疼的膝蓋?

去跟你媽媽說一句我愛你吧~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25/node1298692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