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錦雯當初是以跟琇琴組成錦琇二重唱出道,有原住民血統的她歌聲動人,累積了不少死忠粉絲。日前在8/25號上傳了一段無聲影片在臉書,希望粉絲們替他加油,影片中用字卡告訴粉絲她被告妨害名譽,由於不知道法官會怎麼判決,讓她相當害怕。另外她也附上「罵人價目表」,並用字卡表示「本價格已經過法官核准」,其中最低的是罵幹,判賠0元,最高的是特殊性關係,判賠100萬元,影片末尾則提醒大家「言多必失」。
(圖片翻攝自黃錦雯臉書,下同)
錦雯用文字敘述,自己過去曾幫過一位自稱是經紀人的朱先生,但因她在別人臉書上留言,沒想到反被朱先生提告「妨害名譽」,由於不知道法官會怎麼判賠,讓她非常害怕。她特別列出「罵人價目表」,說這些價格已經經過法官核准,要網友留言時多小心。
據娛樂星光雲報導,藝人錦雯7日下午現身台北地檢署,這次是因為臉書上一句「可惡」遭朱姓經紀人控告妨礙名譽出庭。錦雯在鏡頭前忍不住淚灑,她強調不斷被該經紀人為「小事」提告,讓她心情大受打擊,加上家人因病住院,她卻得不斷在警局、地檢署奔波,司法資源被浪費,也讓她身心疲累。
錦雯流著淚說「有些人就是動不動法院見,動不動就寄存證信函,我覺得司法不是被這樣濫用的,法官和檢察官可以去處理一些弊案,不是這種狗屁倒灶的小事情,我真的覺得這是件小事情,但他動不動就提告,這件事情他告了兩次,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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