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媽]要求法庭一次撥款,7100萬元梅艷芳遺產,聲稱買地買樓!

自力更生| 2016-08-27| 檢舉

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在今年4月破產令屆滿後,今早再到高院。

她要求法庭頒令,將梅艷芳餘下約7100萬元遺產,一次性過給她作「買地買樓」之用。

又在庭上透露,兩名醫生估計,現年93歲的梅媽未來的壽命分別有10至15年和超過15年。

法官擔心,如果把錢全給了梅媽,也不夠她使用,屆時用完醫療費,決定押後裁決。

原訴人覃美金,答辯人分別為滙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和妙境佛學會。

梅媽在親友陪同下出庭,無律師代表。

庭上透露,梅艷芳的遺產目前剩下約7500萬元。

法官陳江耀一開庭便指出,梅媽的醫療費應實報實銷,若一筆過款給梅媽,屆時可能會用完醫療費。

兩名醫生指出,扣除每月生活費20萬元,每年醫藥費120萬元。

每年的開銷不足400萬元,10年後只是花費4100萬元。

不過梅媽卻在庭上大呼不接受方案,不要施捨,更投訴早前滙豐拍賣梅艷芳的遺物。

「他周圍的人說錢不夠花,連阿梅底褲都要賣,要籌錢給我,全世界人都知道籌錢給我。」

梅媽又說,所有錢是阿梅的,將來自己露宿街頭也好,沒錢看私家醫生,到公立醫院也好。

所有的事,梅媽會自己負責,大呼要「買地」,「買樓」,不想經常搬家。

法官庭上稱,要考慮後再作裁決。

2003年梅艷芳死後,其遺產由滙豐信託管理。由於梅艷芳擔心其母覃美金胡亂花費,因此成立信託基金,每月提供七萬元生活費給其母,另外資助其二哥及姐姐的兒女讀書至大學畢業及把兩個物業贈予好友劉培基。他日覃美金死後,剩餘遺產會捐贈給妙境佛學會。覃美金一直依靠女兒遺產所提供的生活費過活,她多次提出法律訴訟,希望取得全部遺產。2009年4月,她更加曾經表示因為生活苦悶,要求由遺產提出80萬元,讓她可以「八十萬元環遊世界」,法官張舉能聽畢雙方陳詞,即時拒絕梅媽申請,並指出每月給她12萬元生活費已經很慷慨。覃美金兩度敗訴之後,在2010年10月7日終於獲得上訴庭批准,可上訴至終審法院。2011年5月9日,終審法院判覃美金敗訴。同年梅啟明和梅德明,入稟高等法院指遺產信託人,疏忽處理梅艷芳生前簽署的遺囑和信託書,導致遺產損失而索償15億元,卻被高院將案件剔除,反被下令要支付訟費。2012年4月26日,覃美金由於拖欠230萬元律師費,被法庭頒令破產。梅艷芳的哥哥梅啟明在2013年1月17日因為不能支付17.7萬元訟費而被香港法院頒令破產。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25/node1233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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