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文樂:我演了 15 年別人,我想做一次自己|封面人物
「 每個演員都是 madness。好演員都是瘋子。」余文樂說。
Madness是瘋狂,也是他的服裝品牌,每一件都是他自己設計。
但它們的風格是寬鬆舒適,顏色是黑白灰,看起來一點也不瘋狂
你有沒有在生活上注意別人
余文樂的普通話說得好。當然沒到能當播音員的那種好,也沒順溜到聽不出是哪兒人。
但跟通常香港人說普通話時咬舌頭的發音和老停下來想詞的風格比,已經是非常拔尖的,
足夠讓對面的人停下聊天問一句:你普通話怎麼這麼好?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他露出慣有的散淡無辜樣子。
20 歲出頭時,余文樂做出道以來的第一份工作,去台灣拍攝電視劇《愛情白皮書》。
十幾年後,參加真人秀《我們相愛吧》,一向以鬆弛風格示人的余文樂聊起當年的 痛苦:
「我什麼國語都不會說啊。我還記得我拿到劇本,抓著彭于晏,還有一個朋友,每一篇,每一句,一邊拍戲,一邊學。
他們睡覺,我還在拼劇本。」他在台灣 住了9個月,練就一口可以亂真的台式國語,「沒關係」的「系」讀一聲,
「你躺在這裡會感冒啦」的「啦」帶點嗲氣。
●余文樂和彭于晏在《愛情白皮書》中
現 在,他的話里已經聽不到軟糯的台式氣息。他能把「老炮兒」的兒化音講得標準完美,
會圓著舌頭說「吃了嗎」,典型京式發音。這不能簡單歸結為語言天賦,他也 沒有像當年一樣被迫一句句刻苦練習。
「我覺得是生活上有沒有注意一些小的東西。」余文樂仔細思索著原因,「比如說我看《老炮兒》的時候,
我記得有一些話沒 聽懂。你會記住聽不懂的那句話是什麼,後來你慢慢在生活里聽,發現原來挺多人在用,
你慢慢會發現什麼時候用這句話。回頭再看一遍《老炮兒》,幾乎九成的對 話都能聽懂。
就是細節,有沒有在生活上注意別人,我覺得很關鍵。」
余文樂的明星路開局漂亮。出道就是男主角,沒經過從龍套到配角再到主角的苦熬。
第三部戲就演了《無間道》里的少年陳永仁,年輕版本的梁朝偉。那個在臥底生涯中痛苦掙扎的警察,
給他帶來一片讚譽,仿佛梁朝偉的現在就是他的未來。他還以為,以後接的電影,都不會比這部差。
他還立下了眾人皆知的豪言壯語「30歲前拿影帝」,金像獎、金馬獎那種級別。
真到了30歲,他手握一尊韓國富川國際幻想電影節影帝獎,提起當年的豪言,笑說那時候「很幼稚,很好笑」。
路那麼長,很難一直像開場一樣順利。
我過往15年都是在演別人的角色
就 像評價他的普通話一樣,人們不常提到他的心思和努力。余文樂一直勤奮高產。他拍電影、拍電視劇、錄唱片,
出道15年參演電影五六十部。他演男一號、男二 號、男三號……男十號也不介意。
「因為介意這個沒意思,太計算了,我不想為了男一號而男一號,不如在一些特別好的電影裡面,只演一個小角色。」他在採訪時 說。
他覺得,我沒有學過表演,那不如多拍,邊拍邊學習。他演各種激烈的角色:《軍雞》里的格鬥少年,金髮紅眼,
因被冤殺害父母而入獄,受盡 世間凌虐;《第一誡》里的雜物科警察,與鬼纏鬥,卻被鬼附身,滿盤皆輸。
他演各路黑幫分子,演刑警、交警、消防員、飛虎隊員、拿錢收買線人的無能警察……
二 十五六歲時,他向記者聊起自己很喜歡阿爾·帕西諾演的《疤面煞星》,記者問他:你想演這樣的黑幫電影嗎?
很帥很man那種。他堅決回答:「不。演太多了。 太多太激情的角色,心裏面掙扎非常大,常常覺得很累。
你要保持那個狀態,很不容易。我現在只想演愛情小品。」愛情小品可不像一個有追求的演員的發展方向。
這個種類太難拿獎,也很難在觀眾心頭留下深刻印象。做到這些起碼得是愛情大片吧,《鐵達尼號》那種。
●《志明與春嬌》中,余文樂與楊千嬅
但 是像預言一般,余文樂真的等到了他的愛情小品。《無間道》8年後,余文樂有了第二部代表作《志明與春嬌》。
他不再扮酷裝狠、身世坎坷、內心憂鬱。他穿他平 常愛穿的仔褲、T恤、球鞋,看起來斯文,略有點沉悶,私下裡逗趣,
喜歡女生又不肯太過主動,可以貼心卻不大願承擔責任。
張志明成為「港男」標誌,或者說, 他可以代表的範圍更廣泛——都市裡的年輕一代。
扮演春嬌的楊千嬅評價余文樂:「他有自己的一套。可能他的愛情經驗很豐富,所以他看到劇情就駕輕就熟,
說什麼對白可以迷倒女生,他都很清楚。什麼字是多餘的,他就會刪減。什麼應該多說一下,他會加。」
余文樂演了《志明與春嬌》的續作《春嬌與志明》,接下來還要演第三部《春嬌救志明》。
而他自己,那個被楊千嬅評為談戀愛有一套的帥哥,越來越多向媒體說起他想結婚了。
他對外承認交往過的女朋友有4個,都結婚了。電視訪問里被問起這個,他訕訕地笑:「我好旺別人,不旺自己。」
再補一句:「不打緊,能旺別人也算是好處。」
他參加真人秀《我們相愛吧》,開場就說他「想結婚,想有家庭,想有小朋友」。
我問是什麼讓他決定去參加戀愛真人秀,他回答:「只有一個原因,因為我發現,我過往15年都是在演別人的角色,我沒有做過自己。
沒有對白,沒有劇本,每一句話都是當下的第一反應,我反而覺得很不習慣。真的很難做,我想做一次自己,也只會做這一次。」
我 們繼續聊想結婚的話題。「天天想。」他回答,「可天天想的時候老天爺不會答應你,都是這樣。」
他說起了周星馳的《大內密探零零發》,裡面有一句台詞:「世 事就是這樣,你越是急著找一樣東西呢,它就偏偏不讓你找到,
你聰明的話,就根本別找,它就會自己慢慢地出現。」有時候,余文樂羨慕自己的妹妹,過著簡單的 生活,談第二次戀愛就結婚,
老公是他十幾歲時就開始一起玩的好朋友。「他們倆天天日子差不多,很平凡,但就是很開心。」
可有時候,他又想,如果真的讓自己 換成妹妹的命運,他會不會又嫌人生太單調了?
「不會完美的。這就是命,每個人的緣分很不一樣。」
我蠻驕傲的是起碼我都靠自己
余文樂的媽媽家有七個兄弟姐妹,爸爸家有兩個兄弟姐妹。整個大家族過年聚在一起,有五六十人,熱熱鬧鬧。
在他的ins和微博上,經常可以看到他發的家庭聚會照片。他說,對結婚生小孩很有憧憬,大概跟成長在這樣的家庭很有關係。
但童年並不全是溫馨回憶。父母忙著開工廠做生意,讓他住在姨媽家,讓他哥哥住在外婆家。每周六晚上,他都站在姨媽家門口,
等待父母接自己回家,星期天晚上再哭哭啼啼被送過來。直到小學時他才搬回父母家。
余 文樂和姨媽感情深厚。現在,他把姨媽的頭像紋在手臂上。只要有人提到姨媽的去世,他很容易就眼眶潮濕。
但他依然害怕小時候那種候鳥般的日子。「我結婚的話 不希望我的太太工作,我希望她好好照顧小孩、家庭,照顧我。
我出去一個人拼就好了。因為我小時候沒有跟我爸媽一起住,所以我不想再這樣子。」他在《我們相 愛吧》里說。
●《我們相愛吧》中,余文樂與周冬雨
小時候,余文樂很渴望下課後爸爸或媽媽來接自己,可是卻只能看著其他小朋友被父母接走。「為什麼人家有,我沒有?」
他用「不好」來描述和父母曾經的關係。媽媽哭得很傷心,因為要討生活啊。
小孩子並不理解什麼叫討生活,只覺得生下我又不理我。
那 時,余文樂常聽到父母因為工作和錢起爭執。他們賣了房,為了讓余文樂的哥哥去國外念書。
余文樂也想去,媽媽說,錢都給你哥哥了。余文樂有些不開心,為什麼 哥哥能去,我去不了。高中時一個暑假,
他走在尖沙咀大道上,有人問他要不要當模特,他第一反應是「我兜里沒錢的,你不用找我」。對方說不用你拿錢。
他再 問,「真不用?報名費也不用?」後來就去了。他不想再從家裡拿錢,他想早點出來工作。
父母的生意愈發不好,欠下許多外債。本來,他們可以申 請公司破產,但正值余文樂入行,父親不想影響他的聲譽,
賣掉了家裡所有值錢東西還債,包括他的手錶。此時的余文樂,已經在工作中知道了討生活的辛苦,他記 住了爸爸的好。
他對自己說,如果將來可以,我一定要回報他們。幾年後,他買回了為哥哥上學賣掉的房子,也給爸爸買了手錶。
「我蠻驕傲的是,雖然我沒有說很 成功,但起碼我都靠自己。」余文樂說。
我們又不趕時間
今年10月,余文樂的個人服裝品牌Madness將開第一家實體店,在北京三里屯。
「對別人來說就是最普通的一家店,但對我來說是挺重大的一件事。」余文樂說,
「我真沒想過,這輩子我會有一家屬於自己的店。其實做生意我都沒想過。
我只是一直追求我喜歡的東西,順理成章一步一步走下去。」
2014年品牌創立時,公司只有3個人,包括他自己。現在有近30個人。
余文樂說:「這速度已經很快了,不需要再快了。我怕很快出現的,很快就沒了,我喜歡細水長流。」
聽起來很像張志明打動余春嬌的那句標誌性台詞:「我們又不趕時間。」
Madness有個「瘋狂」的名字。因為余文樂覺得「每個演員都是madness,演員就是一直在玩弄自己情緒的職業,好演員都是瘋子」。
但Madness的設計風格一點兒也不瘋狂,顏色大都是低調的黑、白、灰、軍綠、迷彩,樣子寬鬆舒適,價格也十分正常。
●余文樂的個人服裝品牌Madness
「其實我沒有想做潮牌,我只是想做衣服,只是想做自己喜歡的東西,並沒有覺得我們的東西有多潮流。」
余文樂說,「我不知道應該叫它什麼,反正我喜歡這樣的東西,我就做出來。
如果今天很流行的東西我不喜歡,我一定不做,即使你告訴我它會爆賣,那跟我沒關係。」
有人問他是不是只掛個名,他不回答。「為什麼不回答,因為這根本是廢話。第一件到第一百件都是我來設計的。
我不是一個喜歡解釋的人。我希望結果告訴你一切。」
Madness的網店每次發售新品都會被瞬間搶光。余文樂的ins,每一條的前幾個評論都有賣仿貨的撲來打廣告:「同款潮鞋加微信」、
「世界名表1:1頂級復刻」……某種意義上,也算印證他的潮流形象深入人心。
他 的微博簽名是「一個嗜好太多能力太小的普通人」。他確實有太多嗜好,最著名的是打籃球。
中學時入選香港青年籃球隊,主打控球後衛,差點兒成了職業隊員。
2010年拉著當年的港青隊球員組建了業餘球隊橫洲工業,四處參加香港本地業餘球賽。
他還喜歡旅行、室內設計、建築、繪畫、家具、陶藝……
「可能因為這樣 我才能當一個演員,對每樣東西都覺得很好奇。」
最近,他又對衣服的面料產生了好奇。面料從何而來?怎麼織?如何水洗?為什麼這個貴?為什麼那個便宜?非常複雜。
「跟做老闆沒什麼關係,只是自己喜歡。我這一年學會了很多。」
每一樣喜歡的東西他都想研究得透徹。每一樣都占很多時間。「所以說是能力太小的普通人。」他如此解釋。
現 在,他依然穿高中時偶然派給他的6號球衣,而且「樂」跟「六」在粵語裡發音近似,他拿「666」作自己的代表數字 。
中學同學依然是他重要的朋友圈,甚至小 學同學也有。余文樂說:「我不喜歡太多的改變,因為我生活上已經面對了很多的改變。
每天面對太多人,每天要做很多事,所以能不變的我都不喜歡變。」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25/node122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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