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太陽花女王」受審承認介紹賣淫 被判6個月(組圖/視頻)

以民為主| 2016-06-30| 檢舉

(6月30日訊) 據台灣聯合新聞網報道,台灣「太陽花女王」劉喬安依被控與室友鍾宜姿、「戴姐」戴君儀介紹島內女子赴島外進行性交易,涉嫌妨害風化罪。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9點半,判劉喬安6個月、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另支付公庫16萬元;戴君儀2年8月,得易科罰金;鍾宜姿1年2月、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支付公庫40萬元,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劉喬安被控二度媒介性交易,其中,去年5月19日到21日她介紹一名島內女子到澳門,與澳門籍的男子進行性交易,事成後,獲得14萬元。

法院開庭時3名被告均認罪,請求依簡易判決程序。劉喬安說,她已考取初級芳療師證照,下月要晉升中級芳療師,也和友人在找地點開業。

她表示,她是簽約藝人,每周一到周五可配合作公益活動,稱因一時貪玩犯罪,請求法官能判決可易科罰金的輕度刑,如要她捐公益,可捐15萬元到20萬元。

共犯鍾宜姿表示,已找到文創業的正當工作,且負債200萬元,請求法官輕判。主嫌戴君儀也向法官求情,指自己罹癌,請求輕判。

新聞背景:台灣「太陽花女王」援交風波

劉喬安因台灣反服貿學運正妹照一夕爆紅。

在台灣「反服貿」太陽花學運中走紅,被台網友冠以「太陽花女王」美譽的劉喬安,被台灣《壹周刊》報道疑似從事「高級援交」。據台灣媒體報道,劉喬安事後在社交主頁上澄清是遭到有心人士「欺騙」,一度情緒崩潰有輕生念頭。

劉喬安5月16日在個人社交主頁上寫下7000字,交代「援交事件」的來龍去脈,她透露自己為愛得罪前男友,酒莊小本生意受阻倒閉,只剩下賣酒這不穩定收入,當時聽到介紹人「小嫻」告訴她有10萬元新台幣酬勞,她雖然直覺有異,但坦承「10萬對我的誘惑實在太大了」,心想至少看看對方長什麼樣子,這個動搖卻成了最大的錯誤。

劉喬安說,一進到房間後,「小嫻」卻立刻離開,對方說詞反覆,所有的事情都很奇怪,影片中出現的「出國10萬,台灣7萬」的說詞,則是為了想讓對方知難而退好讓自己抽身,最後她表示要去接女兒下課希望可以借廁所換褲子,卻被對方要求「可以看你換嗎?」她透露當時擔心惹惱對方,就算再害怕也只得「乖乖照辦」。

聲明最後,劉喬安表示,影片遭剪接過後很多內容是被誘導才講出來的,讓她看起來像是在「推銷自己的身體」,她自爆走出房間後,當場嚇得「跪在地板上哭」,坦言自己錯在「抵擋不了誘惑」,事件爆發後擔心女兒受到異樣眼光,一度恐慌症發作想一死了之,經過沉澱後決定「真心誠意懺悔認錯,才是真正最好的解脫」,也斥責「新聞不該被製造」,自嘲是「不堪的女人」,但這次一定會告到底。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Johanne Liou遭爆援交(視頻):

劉喬安哭訴後悔參加太陽花。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25/node115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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