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身還債供養父母,梅艷芳謝霆鋒蔡少芬吳奇隆們都是活體樊勝美

John| 2016-05-07| 檢舉

賣身還債供養父母,梅艷芳謝霆鋒蔡少芬吳奇隆們都是活體樊勝美

今年最熱門的國產劇毫無爭議的就是《歡樂頌》了。

雖然說,劇中人設挨個崩壞,惹得觀眾吐槽聲不斷。

雖然說,開播時號稱處女座劇組,打著細節良心堪比琅琊榜的招牌營銷。

播了一陣子之後,穿幫鏡頭卻越來越多。

不過劇中演員們的演技都還是可圈可點的。

尤其是蔣欣,能把一個人設不討好的樊勝美演的讓人理解同情和心疼,真真的體現了演技的作用。

蔣欣飾演的這個叫樊勝美的姑娘,不但獲得了很多觀眾的理解,也引發了很多感同身受的觀眾的共鳴。

樊勝美的官方人設,是這樣的:

劇中的的細節,更是讓人心寒:

樊勝美是個從貧寒家庭走出來的鳳凰女,表面上虛榮拜金,其實賺來的錢都是為了奉養父母,

但是父母要她買房子登記哥哥名下、還要代付頭期款,大哥大嫂也跟著要錢,自己的財產都快被親人榨乾。

儘管如此,也得不到父母的認同,依然一心一意的為兒子打算,恨不得榨乾女兒最後一滴血。

入戲的觀眾們甚至把樊勝美重男輕女的極品父母送上了熱搜第一名!

這個角色之所以能引發如此強大的共鳴,實在是因為現實中,重男輕女剝削女兒倒貼兒子的家庭實在是太多了。

不僅僅是普通家庭,在娛樂圈中,也有著無數的樊勝美。

從小進娛樂圈,賣身還債供養父母兄弟和家庭,滿足父母無休止的索取。

謝霆鋒,16歲簽下了賣身契。

1996年,16歲的謝霆鋒為了替賭博和投資失敗的父親謝賢還債,和英皇簽下了10年的賣身契。

後來因為沒經經紀公司允許私自回加拿大,被罰加簽5年。

一共15年的長款賣身契。

謝霆鋒算命很好的,現在也是事業愛情兩得意,資產也是過億,也釋懷了這段賣身歲月。

吳奇隆,替父還債12年。

吳奇隆自小跟父親感情並不好,父親也比較疼哥哥弟弟。

1988年以小虎隊出道之後,他就一直活在每個月還20萬債務的生活中。

小虎隊解散後,為了還債,吳奇隆每天睡4個小時,不管什麼戲都接,卻被家人嘲笑,你什麼爛戲都接,讓我們很丟臉。

而父母也抱怨他,要不是你是明星,我們就可以跑路逃債了!

跟蔡少芬曾經是一對苦命鴛鴦,抵不過現實的經濟壓力分了手。

一直到2011年拍蕭十一郎時才還清債務。

現在的吳奇隆也苦盡甘來,當了老闆,娶了嬌妻。

生活總算翻了幸福的一篇。

蔡少芬賣身都供不起爛賭的母親。

蔡少芬17歲參加港姐選美,獲得季軍。

中學都沒畢業的她完全是靠美貌贏得了獎項。

為了替母親還債,17歲便答應了被劉鑾雄包養。

劉鑾雄替她辦的18歲生日會更是轟動了一時。

在麗晶酒店開了50桌,蔡少芬一身名牌巨鑽,這場生日會耗資百萬之多。

而蔡少芬的母親也心安理得的拿著女兒的賣身錢繼續爛賭。

蔡少芬的媽媽和阿姨都是賭鬼,甚至連母親過世時都還在賭。

劉鑾雄一共替蔡母還債過億元。

最後他勸蔡少芬,不要再給母親還債了,那是個無底洞。

連劉鑾雄的前妻都說,前夫包養的所有女人里,她最不恨的就是蔡少芬,因為她很乖很孝順,也很命苦。

2000年,頂不住負擔的蔡少芬宣布和母親脫離母女關係。

還說自己曾經有過自殺的念頭。

之後,蔡少芬開始信教。

在內地發展時認識了丈夫張晉。

終於是苦盡甘來,婚姻美滿,家庭幸福。

據說,蔡少芬又心軟的原諒了母親,希望她的母親不會再出現在賭場中了。

楊丞琳,入行五年,還債五百萬。

楊丞琳說自己小時候父親就很討厭自己,嫌自己丑,還說家道中落都是被她哭衰的。

而早年父親經商失敗,母親作擔保扛下了千萬債務。

13歲時父母離了婚,千萬債務落在了和母親姐姐相依為命的楊丞琳身上。

總算運氣不錯,唱歌演戲都很成功的楊丞琳也還清了債務。

現在算是娛樂圈的小富婆一枚了。

最慘的是一代天后梅艷芳,

被母親兄長壓榨的死後都不得清凈

已經去世的一代天后梅艷芳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梅艷芳出身於一個貧寒而且有哥哥的家庭。

才四歲半,就跟大4歲的姐姐一起在歌舞廳登台賣藝,供養全家生活和哥哥讀書。

姐姐梅愛芳一生也很悲苦,梅艷芳曾經說自己親人只有一個,就是姐姐。

從小兩人便一起走街串巷的走穴演出,而暴躁又好賭的母親在口袋有錢時,是記不起姐妹倆的存在的。

而每天掙的錢不夠多,還會隨時挨打。

梅艷芳還曾經有一個繼父,繼父不但有家庭,脾氣也很暴躁。

從此姐妹倆養成了睡覺前身邊放一根棍子的習慣。

中學沒畢業,姐妹倆便早早輟學,成了家裡的搖錢樹。

1982年,19歲的梅艷芳參加了香港第一屆唱歌比賽,贏得了冠軍,從此步入娛樂圈。

錢越掙越多,母親和哥哥的胃口也越來越大。

剛走紅不久,梅艷芳既沒有文化也沒有經驗的哥哥號稱要做生意,找她要了200萬。

當時的香港,一個大學生工資才2000塊,200萬夠買四套房子。

但是梅艷芳為了支持哥哥,一口氣接了一整年的工作,把報酬都給了哥哥。

結果,哥哥號稱生意失敗,錢都賠光了。

梅艷芳後來才知道,其實只是虧了20萬,剩下的錢,都被哥哥吞了。

而母親的反應是,讓梅艷芳別計較,都是一家人。

這之後,梅艷芳還是照樣按月給父母零花錢,零花錢是多少呢,足夠一個普通香港家庭三個人的開支。

但是梅媽還是會為了讓梅艷芳繼續大量的給兒子錢而跟她吵鬧。

梅艷芳自己親口說,自己只是母親的搖錢樹,沒有任何親情。

1999年,梅艷芳的姐姐梅愛芳查處了子宮頸癌,在梅媽的堅持下,不許她做西醫和化療,選擇了中醫偏方。

梅愛芳妥協了。

2000年,梅愛芳醫治無效去世。

一年後,梅艷芳也查出來相同的病,子宮頸癌。

梅媽的第一反應是,記得把財產留給自己跟兒子。

在梅艷芳患病之後,梅媽更是加快了向梅艷芳要安身費的頻率。

這一切都讓梅艷芳很心寒,她表示不想讓自己的遺產落入哥哥手中。

2003年12月30號,梅艷芳去世,身後留下了億元遺產。

之後遺囑曝光,內容是:

●梅艷芳母親覃美金每月獲7萬元生活費

●170萬元給4名外甥侄女做讀書基金

●劉培基獲贈兩幢物業

●餘下財產在梅艷芳媽媽百年後捐給佛學會

2004年初,女兒屍骨未寒,梅媽就開始打官司,稱遺囑是梅艷芳神志不清所立,自己應該獨得所有遺產。

之後,法官判每月生活費加到12萬。

梅媽依然不滿足。官司打了整整七年。

2011年,終審判定梅媽敗訴,不服氣的她在法庭外掛橫幅抗議。

由於太過貪心,不停的打官司鬧事,令梅艷芳每月給的十二萬生活費也不夠揮霍。

梅媽開始跟媒體說,梅艷芳託夢給自己說自己很後悔沒把遺產全部交給自己。

還表示要出書還自己清白,說梅艷芳從小賣藝是假的,都是無償的,只是培養興趣愛好。

還要爆料梅艷芳的私生子事件,死前最後的遺言之類的隱私。

2012年,斥巨資打官司的梅媽因為官司失敗,被判破產。

在破產令屆滿之前,每個月只能領三萬塊,不服氣的她表示自己現在的生活費只夠吃豬食。

被法官斥責她,香港幾百萬人都苦過你。

藝術來源於生活,甚至也不一定高於生活。

現實中很多人和事,比電視劇情節要來的更狗血更悽慘。

幸運的呢,最終像樊勝美一樣,獲得了新生。

悲慘的,甚至死後都還在被父母榨取剩餘價值。

所以,我個人一直覺得,珍惜該珍惜的,回報值得回報的就可以了。

別被不值得的親情綁架,毀了自己的一生。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25/node106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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