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騙子花樣翻新,養老O2O騙局只為榨乾老年人最後一滴血

保健品傳銷一直是中國市場上無法根除的問題,而今在「養老O2O」這類時髦名詞的掩護下,傳銷公司一邊以公益名義陪伴社區孤寡老人,施以小恩小惠,一邊兜售高價無名保健藥。老人發現上當受騙後,不僅訴諸法律無門,監管部門對這類轉戰網際網路的保健品傳銷公司,也習慣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保健品傳銷搞電商模式完全就是個幌子,不僅靠虛假數據忽悠投資人的錢,還以此為線下傳銷搞噱頭。

今年三月,著名財經作家吳曉波在其公眾帳號平台發布了一篇人物訪談,一位剛剛獲得上億融資的網際網路養老項目負責人王振。這位創始人介紹,他們在社區建了多家叫做「幸福9號」的老年活動中心,以善良的初心和網際網路模式結合,加強對老人的精神關懷與健康管理。

這位創業者的描述聽起來玄乎,簡單來說就是他們開設了一家叫做「幸福9號」的網上商城,提供老年保健藥品和器械,在線下同時召集社區老人一起娛樂,提倡所謂「居家養老」,但其實附帶為老人提供免費的體檢問診服務,一旦查出病來了,再忽悠老人去網上商城買他們的保健產品,就是所謂「養老020」的「online(線上)」到「offline(線下)」。

王振號稱在「幸福9號」的網上商城上售賣的商品也都是全網最低價,自己辦的其實是公益機構,只是神奇的是諸多保健品僅它一家有售。其次,在新聞公關稿件中,「幸福9號」這個名不見經傳的老年電商網站,號稱創造了網際網路商業模式的奇蹟。「2014年3月15日上線當天,幸福9號訪問量達27萬,成交額突破1500萬」。而美國網際網路信息提供商Alexa的數據卻截然相反:該網站2014年3月的日均IP訪問量只有3000,月訪問量只有公關稿吹噓的六分之一;到2015年9月25日,幸福9號商城的日均IP訪問量只剩900,以普通電商2.56%-4.14%的訂單轉化率看,日訂單數在20-40之間,這家經營了一年半電商平台幾乎已經走在死亡邊緣。

因此,幸福9號網上商城只是保健品傳銷公司營造的繁榮假象,大多數老年人也不會選擇網上購物。但這堆網絡數據除了忽悠人傻錢多的投資人,更重要的用途作為傳銷人員線下推銷的「助攻」。

不斷翻新花樣的「跪地式傳銷讓中國的保健品傳銷公司屢試不爽,難以根除是因為相比行業暴利,企業的犯法成本低。

「幸福9號」此類傳銷公司,線下還會給每個老人配備「幸福助理」,他們對社區孤寡老人噓寒問暖,關懷無微不至。他們的目標依然非常明確,身邊有點積蓄的孤寡老人,沒有子女陪在身邊,需要關懷,又施以小恩小惠,免費牙膏、聽課發雞蛋、免費體檢的方式,捏住這些老人的軟肋。

為掩人耳目,新聞中曝光的高達萬元的「天價保健藥」骨源液並沒有出現在「幸福9號」的網上商城上,而正是通過這些「幸福助理」直接向老人兜售。

除了線下賣藥,「財大氣粗」的保健品傳銷公司甚至把老人們送出國門、兜個圈子買。據澎湃新聞報道,今年5月韓國京畿道政府與「幸福9號」養老投資有限公司簽訂5萬人的「老年會獎旅遊團」協議,在這個項目中有一項活動放在最不顯眼的位置:醫療游體驗。顯而易見,前面所有的文化旅遊項目都是為此鋪墊,要知道「幸福9號」銷售的高價產品之一就是號稱產自韓國的「骨源液」。這神奇的保健藥被銷售人員吹噓成韓國長壽村的秘密,享受免費出遊的大爺大媽們,只有乖乖掏錢。

除了骨源液,中國市面上還有一種更出名的天價保健藥——冬蟲夏草,被吹噓成能治癌症的「萬能神藥」,榨乾了癌症患者最後的救命錢。

青海春天藥用資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生產的「冬蟲夏草」含片81片裝售價為29888元,每克售價高達1054元。這種號稱使用「微粉粉碎和純粉壓片專利技術」的含片,頂著偽高科技的噱頭,實際成分只是蟲子與黴菌絲的組合體,食用效果與蘑菇無異。冬蟲夏草的廣告從2010年在中央電視台多個頻道播放了廣告三年之久,被吹噓成「抗癌神藥、軟黃金」,直到2013年「315」晚會之前,它的仍持續播放了3分鐘之久。

事實上2010年12月7日,國家質檢總局就曾發布《關於冬蟲夏草不得作為普通食品原料的通知》,嚴禁使用冬蟲夏草作為食品原料生產普通食品。但在保健品商家眼中,這一規定似乎在暗示「冬蟲夏草」能做藥用。也就在同一天,青海省食藥監局發布了《青海省冬蟲夏草中藥飲片炮製規範》,「冬蟲夏草」搖身一變,真的成為了合法藥品。

冬蟲夏草的暴利不是靠技術和質量,而是靠營銷。相比於10億元廣告費打造「含著吃」的高科技概念,青海春天藥用資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的科研經費不足利潤的1%,其銷售利潤或達200%以上。而許多高價保健品的營銷策略都與「冬蟲夏草」類似,靠媒體投放大量虛假廣告。但淳樸無知的消費者忘了,媒體並不負責審查產品性能與廣告宣傳是否相符。商家又以「產品效果因人」、「吃保健品要吃到一個周期才有效」作為幌子欺騙消費者一次次掏錢購買。

監管部門對偽劣和虛假宣傳的保健品一直是被動式監管,「重審批」的制度下保健品的市場門檻依然很低,且漏洞不斷。

儘管《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以電話、講座、會議、組織旅遊等形式進行虛假、誇大或者欺騙性宣傳銷售保健食品屬於違法行為。但懲處措施主要就是沒收違規企業所得,處以5-20萬元的罰款了事。相比於保健食品企業平均60%以上的利潤,這樣的懲處絲毫起不到威懾作用。

其次,中國食品監管部門對保健品市場一直以來實行被動式監管,只有媒體曝光後,監管部門才會要求產品下架,對問題企業實行停產整頓和查處。2012年出台的《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出台後,對違規保健品企業的查處力度依然是蜻蜓點水。停播、停刊違規的保健品廣告,處以少量罰款。既沒有產品召回制度,也很少會直接取消產品批准文號、吊銷生產許可證之類的嚴厲懲處。因為在「重審查、輕監管」的原則下,中國食品監管部門不會輕易否定自己精心審批完的勞動成果。而事實上,中國保健品行業的准入門檻已經不能再低了。

據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發布的報告顯示,截止2009年底中國保健品生產企業有5300多家,普遍小作坊規模,投資在100萬元以下的中小企業占一半以上(53.8%)。其次,儘管監管部門聲稱「重審查」,但「套牌」現象依然在保健品行業屢禁不止。例如知名的減肥產品「左旋肉鹼點瘦」,經國家藥監局資料庫查詢,其批准文號「衛食健(2006)第0373號」相對應的產品名稱是「蝶之舞牌減肥膠囊」。

由於利益的驅使,「套牌」、「盜牌」非常常見。與廠商達成協議租用其批號進行生產或者直接盜用其他廠家的批准文號,甚至還有盜用藥品批號來冒充保健品,也有一些廠家申請很多個保健品批准文號但是自己不生產,專門用批號租賃來收取租賃費;還有廠家原料、工藝基本不變,直接通過物色一個和自己家的產品配方差不多的老批號做個技術轉讓的變更申請再上市。

而在美國、日本等國家,涉及保健品等食用產品,法律對於出現問題的企業懲處力度十分嚴厲,不僅要求違法者停業待查,其高額的罰款足可以讓其倒閉。嚴厲的懲罰措施使得生產經營者特別重視產品的安全。

經由網際網路的保健品促銷往往被監管部門推脫「取證難」,消費者拿著天價保健藥去消費者協會投訴,賠償幾乎為零。

監管部門對違規企業處以罰款,並沒有賠償給消費者的部分。儘管《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可以依法退貨,解除買賣合約,甚至要求賠償。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天真地無視了保健品傳銷機構這樣的賣家,更別說是藉助網際網路交易的方式。

沒跟上網際網路步伐的監管部門,「取證難」成為了他們再一次推脫的藉口:如果只是推銷員口頭上誇大了保健品的功效,而產品說明書沒有問題,則不予以受理。即使消費者有被詐騙的錄音證據也不行,因為工商部門「只看書面憑證」,所謂書面憑證則是質監局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至於如何衡量價格是否虛高,賣方的自主定價權又能把消費者的維權之路堵死。

其次如果投訴商家,需提供具體位置和名稱,否則無法受理,而流竄在中國鄉鎮的保健品推銷員往往沒有固定場所,再放上網際網路,監管部門只表示無處追蹤。

如果消費者真的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話,又得承擔較高成本。保健品詐騙幾乎投訴無門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13/node1169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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