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按哪一種客觀的標準來衡量,中距離跳投都是籃球比賽中最糟糕的一種投籃方式。數據分析告訴我們,在NBA,最佳的進攻方式——也就是最有效率的進攻方式——就是多在籃下和三分線外出手。在這種理念下,休斯敦火箭隊和費城76人隊正在以正確的方式打比賽。與此同時,馬刺隊卻對其他球隊避而遠之的中距離投籃喜愛有加,從球場上的那個區域一次又一次地命中跳投,在這方面,馬刺隊的同好或許只有倒行逆施的明尼蘇達森林狼隊或者堅決打復古籃球的孟菲斯灰熊隊。
而直到現在,無論是76人隊還是火箭隊在進攻端方面的產出都不如數據所指向的那樣出色。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馬刺隊本賽季不但打出了歷史級別的防守,進攻端的表現也是聯盟前五的。理論與實際並不相符。
所以這體現出了數據分析在哪些方面的局限性,又給了我們什麼啟發呢?
這是我的一個想法:我們看到的也許就是籃球版本的「古德哈特定律「,這是一個經濟學上的概念,這個概念的內容是,當一項舉措變成目標,那麼它就不再會是一項好的舉措(在體育中,觸犯古德-哈特定律就大概就是「弔死在一種打法上」)。對於76人隊和火箭隊這兩支神奇的球隊來說,很有可能他們都忘記了,三分投籃和籃下出手多是進攻出色的風向標,但這並不意味著只要做到這兩點,進攻就出色了——進攻端的出色是兩項出手多的原因,而不是結果。
當然了,如果球隊是為了追隨數據分析而追隨數據分析——一味地在很遠的距離或者很近的距離進行投籃,因為數據顯示,他們就該這麼做——那麼也很難對他們加以批判。籃球的數據時代正在到來,從光學追蹤系統、需求量日益增大的關於場上表現的視頻資料庫,到可穿戴技術和基於機器學習而進行的訓練,再到場下對球員們的保養團隊,無不需要數據的支持。對於球隊、教練們和球員們來說,現在的信息量空前巨大。在這種大環境下,如果敢於先人一步,那麼就會有很明顯的優勢——除非他們將精力錯誤地放在了過度鼓吹或者沒有成型的理論上。
數據並不能指導你騎穩自行車
在籃球的數據分析領域中,有一項基本原則強調了在合適的地方投籃的重要性:要麼在籃下出手,要麼跑到三分線外出手(罰球線也是一個不錯的出手位置)。這個原則的合理性在於,即便在防守壓力下,這幾個位置的出手在得分上還是比空位的中距離跳投效率要高。很多人將這種極力排斥中距離投籃的打法稱為「魔球(MoreyBall)」,這個說法糅合了邁克爾-劉易斯筆下著名的「金球(MoneybBall)」和休斯敦火箭隊總經理兼數據分析方面的先驅者達雷爾-莫雷的名字諧音。
(重要事項:莫雷他本人從來沒有說過他提出過這項理論,而且很少,如果有過的話,在公共場合親口說出「魔球」這個詞。)
反現代的中距離跳投大隊明尼蘇達森林狼隊——以及這個賽季之前的紐約尼克斯隊和華盛頓奇才隊——感受到了在魔球大潮中逆流的艱辛。然而,將魔球用得像費城76人和休斯敦火箭隊這樣極端,已經產生了反噬的效果。
自SportsVU的攝像機2013-14賽季之前在每個NBA球館安裝就緒以來,火箭隊一直在籃下出手和三分出手比率上引領全聯盟。費城76人隊今年在這項數據上排行第三,2014-15賽季排名第二(比第二名的邁阿密熱隊只低0.1%),而在2013-14賽季他們同樣排行第三。
76人隊和火箭隊在這段的時間裡打出來的共計6個賽季的比賽中,其中有5個,他們在進攻端並沒有打出好的表現——至少在你用期望投籃效率值(XeFG %)來衡量他們的投射並與他們實際的投籃效率進行對比時可以體現,比如在2014-15賽季:
對於76人隊來說,他們現在的掙扎與球隊在陣容方面的刻意擺爛脫不了乾系。這基本上可以說是無可救藥的,但我好奇,如果他們採用一種更均衡的打法——迫使對位的防守更多地轉移到陣地戰中來而不是在進攻端過多地暴露年輕球隊的缺陷,那麼是不是有時候發展聯盟級別的陣容也能夠打出差強人意的效果呢?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火箭隊的配置在天賦上要好的多。即便如此,除了有錢德勒-帕森斯和林書豪輔佐詹姆斯-哈登在進攻端創造機會的2013-14賽季,火箭隊每一個賽季都沒達到他們預期的投籃效率,更別說超過預期的表現了:
如果你看火箭隊的比賽比較多,你會發現他們經常投出在理論上「高效」但實際上卻很彆扭的投籃:在沒有投籃節奏或者失去平衡的情況下的三分投籃;在擁擠不堪的籃下勉強出手。就像俗話說的那樣,「學識淺薄是一件危險的事情」。在錯誤的運用和錯誤的詮釋下,貿然借鑒新概念很容易使得某一支球隊陷入泥淖——而在籃球界,對於數據的片面解讀所衍生的各種錯誤共識一旦取代了原有的觀念,結果可能會事與願違。
不是人人突投結合都像哈登那麼好
與之類似的數據錯誤運用早已發生在其他體育運動中。在英國足球界,有人「發現」三腳及以下的傳球比長時間的控球更容易產生進球,這導致了一股(看上去科學的)長傳風潮。這項發現建立在對數據的錯誤分析上——之所以進球通常在不多的幾次倒腳後產生,是因為短的傳球回合原本就比長的傳球回合要多得多,而實際上,從比例上來看,長時間的倒腳產生的進球更多——但為時已晚,英國足球界開始對這種「開大腳就是一切」的進攻方式熱衷起來,這種不利影響時至今日還耽誤著球員們的成長。
同樣的故事也發生在冰球界。數據分析顯示,相比穩固之前的領先優勢,更多的射門更有利於領先優勢的建立。因此那些一上場就能給球隊的射門數帶來提升的球員(這種理論以他們的提出者柯西和芬威克命名)就比那些傳統意義上得分更多的球員更有價值。這就導致了開始按照這套理念打球以來,球隊將注意力都放在了進行更多的射門而不是拿到更多得分上。
射門並不是越多越好
回到籃球上來。大體上來說,可能只是出於保守主義,NBA的大部分球隊都沒有在古德哈特定律上栽跟頭。教練們明白「快速出手」有它本身的好處;確實,由史蒂夫-納什和邁克-德安東尼的菲尼克斯太陽隊所引領的「7秒進攻」就是建立在快速出手的基礎上。雖然這麼說,沒有任何一支球隊——甚至是現在的金州勇士隊——能夠完美復制德安東尼將籃球打得又快又好的理念,其實早出手沒什麼不好,因為同樣的投籃方式如果能進,那麼在任何時候都該進。要問為什麼?很好理解。將節奏帶起來,就有利於趁防守還沒能及時全方位覆蓋的時候,在場上產生更多寶貴的空位出手機會。但這種機會不是你在場上運兩步,然後在時機還沒有成熟的時候就瞎扔所能得來的。你並不能將拿「先發製人」來作為自己的藉口。
類似地,NBA球隊也在避免自己落入《籃球怪傑》中那種「四次傳球之後我們就出手」的模式,儘管聯盟各支球隊無一例外地在「接隊友傳球後出手」這項投籃上表現比平常的投籃更加出色。需要說明的是,這並不是說我們該一味地「增加傳球次數」,我們該做的是,「在恰當的時候將球傳給那些有能力命中空位投籃的球員們。」舉個例子,猶他爵士隊現在在場均傳球次數上領先全聯盟,但在助攻帶來進球的比率上,他們排在聯盟的第24位。這看起來蠢爆了,傳球沒有起到應有的效果。因為球隊在外線缺少創造機會的人,他們傳球效率低下也就不足為奇了。
三分球和籃下出手,就跟助攻數和快速投籃一樣,是優秀進攻體系的風向標。但它本身並不意味著好的進攻,將這些指標當做目標的球隊,就像是將馬車擺在了馬的前面。那些出手理論上來說都還不錯,但在實踐中,最好的投籃是可操作性強的投籃,在將投籃化難為易這一方面,馬刺隊每年都是聯盟的引領者:
打「魔球」的目的是通過每回合得到更多的分數,但不應該為了達到這個目標而刻意為之。能夠按照正確的方式打球固然好,但因材施用,根據配置對於自己的打法作出調整更加難能可貴,要達到這一平衡並不容易。但如若能夠實現,就能夠讓數據分析不但在電子表格上呈現,也能運用到實際的攻防中。這才是數據分析的最終奧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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