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學中,有一個名叫「模式識別」的概念,網路上對它的定義是:「人們在觀察事物或現象的時候,常常要尋找它與其他事物或現象的不同之處,並根據一定的目的把各個相似的但又不完全相同的事物或現象組成一類。」這種概念反映到現實生活中,就是我們常說的「貼標簽」.
因為人類認知程度和精力有限,對某個事物的認識不可能面面俱到,為了方便區分和識別,我們乾脆不去分析它的長短優劣,而是用標簽指代。談到它的時候,只消將標簽拎出來即可,至於它的本質或者內心世界,who care?因為歸根結底,很多東西於我們太過遙遠,不得不以標簽的形式存在。
在NBA,同樣有很多被標簽化的人,比如提到JaVale McGee,人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Shaqtin A Fool MVP」「My Boy」,提到Lance Stephenson,人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詹吹」(對詹皇吹氣),Shaqtin A Fool和吹氣就是他們的標簽。McGee曾說,歐尼爾的「Shaqtin A Fool」險些讓他懷疑人生並結束職業生涯,這就是標簽化的力量。
而我們本文主角Ricky Davis的整個職業生涯,也正是被標簽所累,這兩個標簽分別是「刷大三元的瘋子」和「讓詹皇給自己打下手的狂人」——很難說他職業生涯完蛋完全是因為標簽,但是自從被貼上這兩枚標簽,他那剛攀上高峰的職業生涯就急轉直下,僅僅31歲便在聯盟銷聲匿跡。
2003年3月16日,克裡夫蘭騎士隊坐鎮岡德球館迎來「猶他雙煞」領軍的爵士隊。在那場比賽裡騎士在Ricky Davis的帶領下(28分9籃板12助攻)他們有六人得分上雙,讓比賽早早失去懸念。終場前6.1秒,騎士已經以120-95遙遙領先,在這種情況下,按照NBA慣例,持球一方只需要將球運過半場任由時間耗盡即可,然後雙方罷兵言和各自返家,這既是尊重對手又是風度的體現。
然而,Davis卻惦記著自己那還差1個籃板就能完成的三雙,利慾薰心之下,他大腦突然短路,接到隊友邊線發球之後,徑直跑向己方半場,故意上籃不中之後,輕松摘下籃板,三雙「達成」。頗為黑色幽默的是,他那個籃板並不被官方承認,因為NBA規定,瞄準自家籃筐的出手不算出手。這種非法出手之後搶到的籃板也自然不能算作籃板。
在接近10年的職業生涯裡,Ricky Davis都從未像那天一樣接近過三雙,當時他尚不足24歲,或許三雙對初登職業賽場的他而言,就像18歲少男面前橫陳的胴體,能克制的自然有聖人之相,把持不住的外人也不好太苛責。
但不管怎樣,這種明目張膽的行為畢竟還是太過離譜,結果就是Davis是徹徹底底把對手和輿論激怒了。當時效力於爵士DeShawn Stevenson短暫懵圈之後瞬間頓悟過來,沖上去對著Davis就是一記Hard foul,鏡頭掃到他時,似乎還余韻未消。板凳席上的老Sloan也是張口結舌,欲語還休,顯然,即便人生閱歷豐富如Sloan老爺子,也無法在有限的記憶中找到可與之匹配的先例。
「如果是我在場上,我也會給他一記兇狠的犯規,我還會一腳把他踹出去,」Sloan賽後對記者說道。在克裡夫蘭,一個綽號不脛而走——走錯路的Ricky(一說「投錯籃的Ricky」),現在看這個綽號,更像是雙關語,既言明他場上道路的謬誤,又預示了他人生道路的偏差。
這種偏差很快就在2003年選秀大會上體現了出來,聯盟墊底的騎士隊選中LeBron James,這位不世出的天才,將改變聯盟未來十幾年的格局,還將建立足以比肩Michael Jordan的功業。但是場均20+4+4的騎士前老大Ricky Davis顯然沒有意識到這一點。「我覺得LeBron是球隊給我選的幫手,讓他來幫我得分的,」Davis加盟綠軍之後說道——而這也是他第二個標簽:「讓詹皇給自己打下手的狂人」。
建隊基石已在陣中,他卻惦記著讓基石給自己打下手,這是一種講原則不講政治的表現。在NBA,什麼是原則?老將大過天,這就是原則,很多老將喜歡捉弄新秀,Davis就曾經讓LeBron拎自己的鞋,這是一種體育亞文化,但並不是放之四海皆準,尤其在當年的騎士,你就算是球隊老大爺不能僅僅把LeBron當作一個會傳球的菜鳥。因為你的數據很可能只是曇花一現,而以詹皇當年的潛力,可是球隊的未來。
這是Davis的真心話,退一步說,即便他有意掩蓋心跡,以他的情商和智商也不足以做到滴水不漏,他對LeBron的不敬,很可能早就被管理層洞察,這便是他日後離隊的禍根。一山難容二虎,管理層不免震恐:Davis鐵了心要跟LeBron爭權奪利的話,球隊豈不會亂了套?既然你不肯讓權,那麼你已經站在了球隊未來戰略的對立面,你已經是LeBron成長的絆腳石。從Davis腦子裡冒出讓詹皇給自己打下手的想法的那一瞬間起,克裡夫蘭就已經沒有了他的立錐之地。
果然,2003-2004賽季開打兩個月之後,騎士隊將Davis與Chris Mihm、Michael Stewart和一個二輪秀打包送外塞爾提克,換來了Tony Battie、Eric Williams和Kedrick Brown,這三個人當時的場均得分綁一塊兒都抵不上一個Davis,這筆堪稱「白送」的交易讓騎士隊的意圖明晰起來——確立以LeBron為核心的未來陣容,並為他的個人發展掃清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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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後,很多人開始假設:倘若Davis沒有說那番話,而是甘願讓權並潛心輔佐小皇帝登基,他的人生境遇和職業生涯會不會有所不同?我相信會。早期的詹皇鐵衛諸如大Z和Mo Williams,均成功入選全明星,中期的詹皇鐵衛如James Jones和Miller均順利拿到總冠軍戒指,後期的詹皇鐵衛如JR Smith和Tristan Thompson均獲得了心儀的合同,不難看出,凡是鐵了心跟詹皇走的,基本都得了善果。
而那些企圖叫板或者顛覆皇權的,大都沒有好果子吃(比如消失很久的 Daniels)。所以,如果Davis潛心輔政,這兩位球風相近的球員很可能創建一番大業——而反過來,騎士隊實際上也因為Davis的幼稚付出的代價,不然至少在2007年打進總冠軍賽之時,球隊不可能因為除了LBJ沒有一個額外的攻擊點而被剃光頭。
有人可能會說,Davis不是神,他怎麼知道這剛剛被球隊選中的後生前途不可限量,他又怎麼知道球隊會在兩人之間作何取捨?的確,沒有人可以預見到這些並提前站隊。但是,有一點卻是傻子都明白的:選秀狀元,絕對是建隊基石候選人之一,他所能達到的歷史高度比球隊高層的決議更難測。
所以,這時候就需要一些絕對政治正確的話來化解尷尬,比如「我願意幫這個孩子成為偉大的球星」,如此一來,既表了忠心,又為自己贏得了觀察的時間,這種場面話沒有任何實質作用,但是人人都愛聽。Davis政治覺悟為零,對局勢沒有絲毫清醒的認識,嘴風更是和球風一樣顧前不顧後,這是他後來悲劇的誘因。
誰也沒有權力要求一個剛打出全明星級別表現的「老兵」心甘情願對一個生瓜蛋子俯首稱臣,尚未證明自己的詹皇也不例外——這是腦殘都市劇裡的橋段——除非你真的相信出身貧苦的實習生敢對霸道總裁說不。嘿,Ricky,這裡可是NBA。
這對他是一種解脫,然而作為一個心智不夠成熟的球員,這卻更像是攀了高枝之後的始亂終棄。不難想像Davis提著大包小裹逃離克裡夫蘭時的狼狽相。
數據,僅僅是成為球星的資格線,卻不是成為球星的錄取線。能不能成為建隊基石,更不在於你打出多麼豪華的數據,而在於這支球隊需要不需要你。從這個角度來看,Davis無疑是不幸的——20.9分5.5籃板5.9助攻,這是菜鳥詹皇交出的成績單,卻已經是巔峰Davis場均數據的鏡像。有時候就是這樣,你拼盡全力攀到一個高峰,卻發現已經有人在那裡懶洋洋地曬了一整天的太陽,天賦又何嘗不是命運的一種,而命運總是不公平的。
離開騎士之後,這位打法隨意的鋒衛搖擺人再也沒有重現當年的輝煌,場均得分起起伏伏但是總體每況愈下,2003-2004賽季場均14.4分,2004-2005賽季場均16.0分,2005-2006賽季場均19.4分,2006-2007賽季場均17.0分,2007-2008賽季場均13.8分,2008-2009賽季場均6.4分,2009-2010賽季場均4.4分,再然後,就沒有然後了……他的NBA生涯就此終結。
(不過實話實說,離開騎士的Davis在塞爾提克一度成為Pierce的左膀右臂(Ricky在綠軍非常服氣Pierce,於是甘認大哥當替補),2004-05賽季他場均16分3籃板3助攻1抄截,命中率47%,三分命中率33%,一度在賽季末的最佳第六人評選中排名第二。)
(而在灰狼期間,他更是KG自三頭怪解體後唯一靠得住的隊友,在狼隊的117場比賽裡他場均17.6分4.1籃板4.8助攻,命中率45.2%,三分命中率36.5%——可惜無論自從被貼了腦殘標簽後所有球隊都只把他當做期貨和籌碼,即使他球風和戰力都已經成熟了許多——相比之下實力比他差得多的JR Smith的運氣就好多了。)
當然,他的職業籃球生涯還在繼續。2010月10月18日,他正式加盟CBA聯賽的江蘇南鋼俱樂部,作為隊史最大牌外援,他的表現卻讓人大跌眼鏡。他在9場比賽裡場均出戰30.8分鐘,拿到13.1分3.8個籃板和3次助攻。他賴以成名的跳投和突破均銷聲匿跡,只剩一個連CBA都無法征服的空空如也的名頭。「跳投帝」「打鐵男」這種帶有侮辱性質的綽號也在球迷群體中瘋傳。
於是12月30日,揚言要拿MVP的Davis被江蘇南鋼裁掉,旋即與法國某俱樂部簽約。2011年12月28日,Davis被發展聯盟的緬因紅爪隊簽下,不到1個月之後,即被紅爪隊裁掉。2013年12月,他被發展聯盟的伊利紅鷹隊簽下,3個月後被裁掉。從此在職業賽場湮滅。
他曾說「籃球是我的生命」,他對待這段沒有呼吸的生命的態度同樣夠職業,在流浪的球員裡,很少見到像他這樣願意防守、敢於做動作的,但是他賭博式、冒進式的防守動作經常釀出災禍——如同總是管不住手的JR Smith,或許他就是一個籃球智商偏低的天賦男,如此一來,就不難解釋為何他會在當打之年慘遭拋棄了。「猶能簸卻滄溟水」畢竟只是浪漫主義詩人的幻想,NBA是一片幻想的死地。不中用了,就是不中用了。
11月7日下午1點45分,筆者在Yahoo新聞搜尋引擎中輸入關鍵詞「Ricky Davis」,打頭的一條新聞標題是《據報道2003年時LeBron對騎士並無興趣》,原因是騎士隊稀爛的程度超出他的想像。內文中,「Ricky Davis」只出現了兩次,「那晚,騎士隊有五名球員得分上雙,其中包括Ricky Davis……」「Ricky Davis是球隊的得分王和助攻王,Darius Miles場均得分沒有上雙。」
顯然,他並不是這條新聞的主角而只是一條不起眼的注腳,存在的所有意義就是襯托當時騎士的糟爛以及詹皇加盟騎士是多麼的偉光正。這條新聞的發表日期是2016年10月31日,看吧,即便是退役了,Ricky Davis還是活在詹皇的陰影當中。詹皇倒不是他的標簽,是他此生的劫。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01/node13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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