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我們進入討論之前,小編在此強烈聲明,本人不是公牛迷也不是勇士迷,小編純粹只是一個喜歡籃球的凡人。
希望球迷們能純粹欣賞籃球,不要帶著仇恨與敵意去評論籃球,這樣才能享受籃球的樂趣。
在此作出的討論是依據NBA官方資料做個簡單的1996公牛對壘2016的勇士。
小編在此以一個經歷過公牛王朝世代,到今天勇士漸漸創造自己的新世代裡頭,小編絕對是想告訴大家一些數據無法分析出來的事實。

賽季初,Klay Thompson自信的揚言挑戰公牛神話記錄,在當時人的眼裡這仿佛是一場笑話,但無可厚非,勇士以絕對的行動能力證明了自己的豪言也讓許多酸迷閉嘴。雖然不能說因為這樣就不再討厭勇士(其實小編明白只是Dreymond Green稍稍自大了一點),但是至少還是沒辦法不承認勇士的強大。撇開黑哨,時間表上的優勢這些不說,若是勇士沒有絕對的實力,就算擁有再多的優勢也沒辦法完成這一壯舉。要知道,牛 牽到台北還是牛,勇士的實力已經沒辦法讓人質疑了。更何況,沒有任何一個競技場上是有絕對的公正的,你可以不承認小編的觀點,但你沒辦法否認這個事實。
2015/2016的常規賽,滿滿都是關於勇士是否能夠超越由籃球大帝,天下第一人Michael Jordan所率領的公牛隊所創下的神級記錄72勝10負,甚至乎也有不少勇士迷都強烈相信當今的勇士絕對可以打敗96的公牛,但事實如何永遠沒辦法曉得,因為這是兩個不同時代的神話,沒辦法拿在同一個時代作對比,即使NBA官方曾經以電玩方式安排了公牛對陣勇士,而勇士獲得最終獲勝,但是別忽略一點,在Jordan時代很多的效率值是沒辦法被記錄的,而現今籃球科技上的進步則使現今球員的實力透明化,理所當然在效率值上勇士會比公牛更勝一籌。

除此之外,還有一點是一直以來被大眾所忽略的,也是沒辦法用效率值計算出來的,那就是Michael Jordan和Scottie Pippen的強烈求勝慾望,那是一種激發腎上腺素以達到精神與體能方面最佳的狀態進入比賽的一種力量。對Jordan和Pippen來說,贏球就是他們的生命,寧可死不能輸,這是當今球員中不多見的態度(當今球員多在關注自己的身價,球隊爭冠軍的能力,自己在世界各地的關注度,粉絲的數量,廣告的盈利等等)
套用Kerr說過的一句話:「像Jordan與Pippen這類人,只要讓他們聞到一點血腥味,他們就會毫不留情的大開殺戒。」嚴格來說,Jordan與Pippen不像強壯的老虎,也不像王者獅子,他們更像是在大海里潛藏的危機殺手,只要鎖定目標,激起了他們野生般的求勝心切,他們將會毫不保留的撕裂眼前的獵物。

現今球員沒辦法體會到Jordan和Pippen的可怕之處,因為現在甚少球迷能夠看完公牛的所有比賽,稍微老一輩的球迷都深深體會過那種感受,堅定的眼神,沒有多餘動作的防守,強勁的爭球心態,毫不動搖的防守陷阱,這些都能從當年的公牛身上得到體會。即使是國王教練喬治卡爾也說了一句最中肯的話,「當年公牛防守強過當代勇士」。
卡爾是1996年西雅圖超音速教練,當年他率領超音速打進總冠軍賽,但系列賽2:4被創造單季72勝歷史新猷的公牛打敗,總冠軍系列賽六場比賽,一向擅長快速進攻,很能得分的超音速場均得分只有89.2分。完完全全被公牛強悍的防守給折磨了一番。也只有領教過公牛的可怕,才有資格做出這樣的定論。因為沒有人比卡爾更了解公牛防守強度和可怕,也沒有人能說得比卡爾更細膩、更細節、更深入。
卡爾說:「當年那支公牛隊防守太出色了,你可以在他們身上得分,但決勝期你想要完成進攻得分非常困難,這是他們可以成為總冠軍,能夠與眾不同的地方。」
比起當代勇士,卡爾說出理性、客觀評論:「這支勇士進攻非常可怕,投籃尤其經驗,他們的防守也很棒,在聯盟水平以上,但比起公牛,他們的防守等級還是輸。」

96年公牛更重視節奏掌控,他們不輕易失守失位,也不會給對手輕鬆投籃機會,他們用自己的防守風格和要求打每一場比賽,不給對手任何喘息空間。這一點防守技巧無疑將會為勇士到來前所未有的災難,要知道,當Stephen Curry發動整體團隊進攻模式得手後,勇士將會一舉將對手擊潰讓比賽進入垃圾時間,進攻的絕對發動機就是Curry,但面對防守第一的公牛隊,Curry的實力絕對會遭到限制,即使Curry有能力擺脫對位的Harper,但這也只是為自己帶來更大的對手 Pippen。如果Curry遭到Pippen或Harper的嚴防,勇士整體節奏將會有一定程度的影響,若是讓公牛掌握了比賽的節奏,無疑將會令勇士陷入萬劫不復之地。
2016年勇士以進攻、投籃、快節奏攻防著稱,如果在公牛面前,速度打不出來,投籃不瘋,三分不飆,勇士就很難打出流暢的比賽和擅長節奏。

當然,勇士也有能力打防守、低得分的比賽,但這並不是勇士的比賽風格,更不是他們最擅長的贏球、致勝武器。在王者面前打出自己最不擅長的球風,無疑是一種落後。在灌籃高手全國賽篇里,湘北對陣豐玉的時候,安西教練下了指示,就是用自己最擅長的打法去迎接敵人,若是連自己最擅長的打法都沒辦法打贏豐玉,那麼下一場對上王者山王的時候,不管做什麼也不改變不了必敗的結果。


勇士的小球戰術雖然也是出自於Phil Jackson,再藉由Steve Kerr之手帶進勇士的戰術裡頭,但是勇士卻用了全新的球風完美的重譯了小球戰術的定義,跟公牛的小球戰術有著一定的差別。勇士隊的三分能力一定會讓公牛隊陷入不少麻煩,但是那不代表勇士是牢不可破的。勇士球員的跑位戰術,空球時候的配合,三分線外的能力,眼觀四方的球場洞悉能力,都會令公牛頭痛。就拿馬刺來做個簡單的對比,這一年的常規賽里,首輪對決不足掛齒,因為馬刺在輪番上陣上做出了一定的調整,並不是以最強的陣容叫板勇士,所以第一輪的勝負意義不大,可以忽略。

但是來到第二場,藉由第一場的經驗,老教頭Popovich做出了嚴防Curry的戰術,使得Curry魔術般的打法無法完整發揮,再加上當時的勇士連打兩天的比賽,身心與體能上都有一定的疲勞,但不能否認馬刺的超強防守能力帶來的勝利。最後兩輪,勇士完爆馬刺,並且是有著一定的分差完爆馬刺。
馬刺做出了相當大的調整才能勉強以六分之差險勝疲累的勇士,而勇士在接下來兩場只不過是稍微轉換打法,以切入為首要進攻武器,再乘馬刺包夾時候把球重新分回外線,藉機得分,勇士只需要做出這樣的改變,就讓馬刺毫無還手之力,即使球隊坐鎮Tim Duncan與Aldrige兩大禁區神柱也無濟於事。可見勇士球員的戰術適應能力有多麼的強大。
但是就此而言,在擅長人盯人防守,個人防守能力出色,令當代所有球隊聞之色變的自豪陷阱防守的公牛面前,勇士並討不了多大的便宜。

小編認為,由於Curry是整隊的進攻發動機,禪師絕對有可能派出球隊防守的第一把大鎖面對Curry,那就是Pippen。或許很多球迷會否定這一點, 但NBA官方可是以天下第二人來稱呼這位神的右手,僅次於神的男人---Scottie Pippen。以控球手出生的Pippen有著靈活的四肢,出色的反應能力,高超的速度,也在身高上對Curry時會有絕大的優勢。別忘了在公牛王朝,是誰總是在練習後留下來陪Jordan大神做一對一的對決,即使是Jordan也曾經在他的自傳里說過:「Pippen的防守總是讓我心煩意亂,擺脫他可不容易,但這也是為什麼他始終沒辦法完全防下我的原因,因為我無時無刻都會想像任何可以擺脫他的技巧。」「很慶幸Pippen是我的隊友,在正式賽里我可不想對到這樣的防守球員,即使贏得最後的勝利,我也會贏得很難看」。從大帝簡短的幾句話里就可以看得出Pippen的防守能力多麼可怕,這些又豈會是當代球迷所能感受得到的呢?


另一方面,Jordan的對手無疑會是Klay Thompson,這一位豪言自己是當代最強得分後衛的年輕球員。面對這樣年輕氣盛血氣方剛的球員,Jordan總是能打得更帶勁,殘忍的虐待對方。96年的季後賽對陣O'neal和Hardaway率領的魔術隊,正因為Hardaway年少得志而語無倫次地諷刺Jordan的時代已過,自己絕對有本事把Jordan從神位打下凡間。但是當Jordan一次又一次顏射Hardaway的時候,賽前所有的輿論都只是變成Hardaway揮之不去的笑柄。
由此可知,無論是在心理上或技術層面上,Thompson依然無法與Jordan相提並論,小編也不認為Thompson有那個能耐停下Jordan的腳步,即使強如Gary Payton,Chris Bowen,Scottie Pippen等等的防守好手,Jordan依然是如此的大跨步向前邁進。當年Iverson在Jordan面前左搖右晃,在中距離騙過Jordan,漂亮的把球射進網,十年後Iverson卻這麼說:「別人總是議論著我怎麼騙過Jordan,他們卻不知道那一球我已經使出我所有的技術與速度,即使在我晃過他後射球的同時,他就像猛虎撲物般的已經追到我身邊,還差一點就攔截下了我的球。」「為什麼別人總是議論著我在Jordan面前的那一粒進球,那是因為如果再有第二次機會,我已經沒有信心我可以再騙過Jordan」。
從這裡我們可以知道,Jordan的防守魄力讓殺進殺出的戰神也有所畏懼,更何況是速度屬於中上等級的Thompson。


說到對決,相信不少球迷關注的應該是嘴炮Green對上小蟲Rodman時的表現。Green的全能身手在他高中時期就已經展露出來,在勇士的小球戰術里更是擔當起了最重要的一環,那就是守護禁區。在這一點,Green表現亮眼,在高人林立的NBA里憑著不是非常理想的高度卻一一頂開別隊的當家中鋒。但是在Rodman面前,一切只是浮雲。Phil Jackson曾經說過,他很喜歡看Rodman對上O'neal時的表現,他借著他籃球的天賦和一些小動作把O'neal這個大個子弄得醜態百出。論身材身高,Rodman絕對是外線球員的標準,可能有一點是大家不知道的,Rodman在高中時期和NBA初期可是射手出生的,但在活塞鐵血教練的鐵鬼防守理念下,Rodman決定去干別人不願意干,卻可以為球隊帶來勝利的苦活,那就是籃板球。

或許有些球迷會批評小編,Rodman的射球能力有多差是有目共睹的,但小編淡淡的回答一句,在最後關鍵的比賽時刻,若是兩隊的比分差距不大,亦或是公牛隊正在落後,你是否看過Rodman把罰球射失?Phil Jackson能夠馴服Rodman的最大原因是他並不限制Rodman去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這孩子很聰明,即使他徹夜未眠滿身酒氣懵懵懂懂走到比賽場地,我只是叫他準備熱身,我並不會責罵他也不會告訴他應該怎麼盡收一個籃球員的本分,因為我關心的只是他上場後的表現,他換上球衣踏入場內後就會脫胎換骨,他從不讓我失望「Phil Jackson是這麼評價Rodman的。

Rodman喜歡做一些奇奇怪怪的東西,在他的自傳里曾經提及,正因為這一些行為,讓他比賽時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因為沒有一個球員願意跟他這樣的瘋子糾纏下去。Rodman深深知道什麼時候該做什麼,即使正常球賽里他的發球盡投盡失,但相信小編,關鍵時刻的罰球Rodman絕對會認真的把球放入網內。
除此之外,Rodman在籃底的能力也不是Green能輕易招架的,無論是力量速度與對籃板球的敏感度,Green都遠遠不如Rodman來得好,尤其是Rodman是帶著每一個籃板球都是我的必死決心去拼搏,這一點Green已經輸了。要知道,在那個四大天王Olajuwon,Patrick Ewing,Davis Robinson與O'neal鼎立的時代,一個身子不高也不壯碩的瘋子硬是從他們身上搶下了七年的籃板王頭銜。


(這是三小籃球?)
最後來到了雙方的軍師這一環,禪師擅長心理戰,調和巨星,以及臨場應變,然而Steve Kerr不但在他手下打過球,還師從馬刺教頭Popovich,取兩家之長,打造了今日勇士獨一無二的戰術體系,以Kerr的頭腦和臨場應變,並不會輸給禪師.關鍵的一點,Phil Jackson畢竟是親手打造過Jordan時期的公牛王朝與Kobe時期的紫荊皇朝,其高深莫測與狡猾變化絕對不是新手教練Kerr所能媲美的。但是Kerr有一點是禪師絕對比較不來的,那就是作為隊友的Kerr是絕對了解公牛球員的打法與習慣,相比起並沒有真正下場與球員在比賽里互相磨合的禪師,那就真的是一大不利於禪師的因素。


還有一點也是大家爭論不斷的,那就是如果兩軍對峙,應該採用哪一年的球例?小編敢說,即使採用今年的球例,公牛也未必落居下風,因為在公牛王朝時期,當時的NBA球風盛行熱血與鐵悍的防守,肢體之間的碰撞與小動作的次數絕對不是今天的NBA可以比較的。可以想像,在那個可怕的環境下,Jordan依然目空一切,以君臨天下的姿態蹂躪對手的防守,讓許多以防守自豪的球隊誤以為自己的防守不夠好,其實只是Jordan太強悍。來到今天的NBA,那個可以輾過「Bad Boys」壞孩子軍團的Detroit Piston的鐵血防守的Jordan,絕對可以肆無忌憚地撕裂勇士的防線,即使遭到勇士著名的包夾補位,別忽略了在一旁蠢蠢欲動的Pippen,Harper,Kerr,Kukoc等等有絕對得分能力的球員。除此之外,帶著當年兇悍防守意志來面對今天的勇士,勇士無疑會增添不少心裡上的壓力,身理上則是絕對不能與兇猛的公牛球員相比。
最後,1996公牛VS2016勇士永遠都只是張飛打岳飛關羽打項羽的無稽之談,真正答案永遠也不會有人揭曉,但是小編仍然在此再次呼籲各位,籃球是拿來欣賞的,不要用批評與惡毒的語言來摧毀了我們最愛的籃球。希望各位客觀一點,酸迷少一點,世界將會更美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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