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MS最大罰單! MSE違反挖人條款遭禁賽

Miko Ch ...| 2015-11-07| 檢舉

LMS賽區的MSE戰隊四名選手因違反LMS反挖角條款,私下接受前NGL領隊的邀約,遭到LMS官方6個月至1年不等的禁賽處罰,現在MSE戰隊處於水深火熱之中:

(以下禁賽指不得參與全球範圍內官方賽事)

Empt2 - 梁子皞:禁賽1年,2015.11.06 ~ 2016.11.05。

LOFS - 林嘉俊:禁賽1年,2015.11.06 ~ 2016.11.05。

Chunx - 鄧海駿:禁賽1年,2015.11.06 ~ 2016.11.05。

CaNdy - 金勝柱(韓國選手):禁賽6個月,2015.11.06 ~ 2016.05.05。

另外,涉及其中的前NGL領隊也需承擔責任,一年內禁止擔任任何職業戰隊與官方合作賽事之相關選手、管理層與後勤職務,禁止時間為:2015.11.06 ~ 2016.11.05。

而MSE也在官方臉書上公布了這一消息,並說明了事件的來龍去脈:

雖然有些信息必須保密,但Midnight Sun希望儘可能透明且完整地說明此一事件:

今年9月MSE打完區域資格賽後戰隊同時進入休賽期,根據公司規定所有非居住在台灣的選手都能回國休假一個月。在選手回國休假前,執行長Ethan和教練Lilballz與每位Midnight Sun的選手坐下來單獨談話,了解他們下賽季留隊的意願;除了Stitch在先前已經正式告知戰隊,由於家中有必要的事情需處理,下個賽季很可能要留在韓國之外,包括上述四名的所有選手都表示會繼續在MSE為下個賽季努力。

而在距離選手休假即將結束前,Midnight Sun與這四名選手聯繫,並得知上述四名選手都提出了提前終止合約的要求。Empt2、LOFS和Chunx皆告訴Midnight Sun他們想離開的原因,是因為不想繼續當職業電競選手,很可能往完成學業或其他人生規畫發展。

而CaNdy則誠實地告訴我們,他之所以要求離開是因為想要與LOFS和Chunx在一支非LMS的香港職業戰隊里繼續打比賽。Midnight Sun對CaNdy的說法感到非常驚訝,並根據他的說辭立即展開內部調查。經過完整的調查後,我們聯繫了Garena和Riot,並請他們正式對此事件展開官方調查。

Midnight Sun對此事的發生感到難過和痛心,一直以來我們儘可能地提供戰隊選手優質的訓練和生活環境,並不時關心每位選手的身心狀況和未來的個人發展。Midnight Sun絕對稱不上完美,但我們自認過去一年在幫助選手發展方面做的還算不錯,而這四名選手的違規行徑深深傷害了我們,並使整個戰隊必須重新調整再出發。

對於所有支持Midnight Sun的粉絲和玩家,我們不會因為遭遇這次的挫折就退縮或倒下,而是會繼續幫助所有台港澳賽區的英雄聯盟玩家和選手。我們很快地將發布各路選手的招募訊息,讓所有台港澳地區的英雄聯盟玩家,都有機會登上職業電競殿堂!

感謝所有一直以來喜愛和鼓勵Midnight Sun的朋友,希望你們未來能繼續支持Midnight Sun!

四名選手遭到禁賽處罰,主要是因為CaNdy選手的「誠實」引起MSE的懷疑。處罰公告一出,CaNdy似乎抱著後悔(後悔透露事實)的心情發表了一則臉書:「勿信他人」,到底有否意識到自身違規是最主要的錯誤我們也不知:

以下為官方對反挖角政策的解析:

為何要有反挖角政策?

防治惡意挖角的相關制度對於組織間的穩定性和競爭公平性是相當重要的。在賽季中,選手們不應該因為受到來自其他隊伍的挖角而影響了比賽的表現。

當選手與隊伍間的合約開始生效時,選手就應該在期間內全力為他所效力的隊伍進行比賽。而不應在賽季中因為受到來自其他隊伍的邀約而私下達成轉隊協議,這樣的行為對於隊伍和整體環境都不是一件好事。

這並不代表我們認為選手不能轉隊或不能去尋找最適合他的隊伍-事實上選手們的合約中通常都有買斷條款,並能與所屬隊伍的管理階層討論轉隊的可能性、或在現行合約結束後與其他隊伍達成協議。

合約基本上必須要保障的權利有二:對選手而言,合約最重要的功能即是穩定性和薪資的保障;對隊伍而言,合約除了保障他們簽下的選手能夠穩定的為隊伍效力以外,當選手想要離開隊伍時,管理階層應該擁有參與討論的權利。這是很重要的一點,而防挖角條款能夠確保這一點。

此外,為了確保 LMS 戰隊以及選手們的權利以及身為 LMS 戰隊與選手應履行的義務,LMS 聯盟規章新增「8.4 戰隊及選手交易規則」,以下為 8.4 規則內容:

【8.4 戰隊及選手交易規則】

各戰隊參加 LMS 聯賽將受選手交易規則規範,如有違規將受到全球防挖角與反干預政策懲處,請各戰隊配合。

8.4.1 戰隊若有意接觸其他戰隊的登錄選手,需使用書面向 LMS 委員會及該選手所屬的原戰隊管理層提出交易申請,若原戰隊管理層拒絕此交易申請可以駁回;若原戰隊管理層同意此交易申請,可選擇由原管理層人員與該選手告知或同意讓其他戰隊管理層人員直接與該選手進行溝通。

※ 如選手合約期限已過,將成為自由選手,則各戰隊可以自由與該選手接觸,該選手也可自行與各戰隊進行交易。

※ 本規則適用於全球 Riot 一級職業聯賽(包含 NA LCS、EU LCS、LCK、LPL 與 LMS),外卡區(如 GPL)部份如選手與戰隊有合約保護,則一併適用。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00/node70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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