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鞭刑有多痛:一般三鞭就休克 鞭刑對肉體的痛苦沒受過鞭刑的人是永遠體會不出來的,
有的犯人會疼得小便失禁,有的會直接昏過去。新加坡法律規定,鞭刑時獄醫必須在場,
受刑超過三鞭的犯人在受刑後經常會休克,有的癱倒在地,獄醫會把他救醒,給傷口迅速消毒處理。
也有的犯人在受刑中會假裝昏死,但這騙不過獄醫。 受過鞭刑之後的傷口大約要一週至一個月之間才能痊癒,
但是傷疤是幾乎無法消除的。 親歷者說 "我閉著眼,咬著牙,等著第一鞭打下來。
然後我聽見"啪"一聲鞭響,血從我身體裡流出來了。那種疼痛無法形容。那種疼痛無法形容,
如果有比"慘"程度更深的形容詞,就該用那個詞。如果我在受刑時沒被綁著,我肯定會憑兩隻手爬到牆上去。
" 這是第一鞭的感覺。 "我已經嚇得不斷抖動,就像一片樹葉。然後我聽見鞭子呼嘯,就像木板打在一面牆上。
一秒鐘後,我覺得刑鞭咬進了我的屁股裡。我嚎叫、掙扎,好像一隻瘋了的動物。當時我想的就是"跑",
如果我沒被綁住,一鞭能讓我跑一英裡……鞭子一下一下抽下來,一分鐘一下。最後一鞭打完,我頭昏眼花,
癱在刑架上。我流血的屁股疼得直抽動,好像著了火。" 有的當地律師在談到鞭刑時說,"有當事人跟我要求,
如果被判刑,我寧可多坐幾年牢,也不要被鞭刑 ,問他們為什麼?他們說不想烙印上污點,當然坐牢不好受,但是鞭刑更可怕!"
怎麼打:每一鞭的位置絕不重複 鞭刑的行刑部位是罪犯裸露的臀部。受刑時,罪犯一絲不掛,
以彎腰的姿勢被獄警用結實的皮條牢牢綁在鞭刑架上,身體從胯部彎曲,臀部翹起。
犯人的下背部和腰部之間會被綁上一個墊枕或軟墊,以防刑鞭不慎打到這裏,傷了犯人的腎臟。
鞭刑的行刑獄警都經過特訓。他們個個身材魁梧,肌肉結實,有些甚至是搏擊或武術高手。
鞭刑要求行刑者每鞭都出盡全力,不須考慮受刑者的年齡和罪行輕重,要求一鞭下去,皮開肉綻。
一個受過合格培訓的鞭刑官行刑,能讓每一鞭都打在不同的地方,而巧妙地避開已經打破的地方,
後一鞭會比前一鞭略高或略低,像機器般準確地在罪犯的屁股上整齊排列。 打完一鞭後,醫生便進行檢查,
一旦發現受刑者不能承受下一次鞭打了,便停下來,過3個月再繼續打。而且,打鞭時,各家報紙的記者去拍照,
第二天登在報紙上,傳遍全國。 整個鞭刑後,會使犯人的屁股99%皮肉都會破裂,能在犯人身上製造最大程度的疼痛,
而產生最小程度的永久傷害。刑鞭和行刑環境 新加坡獄中使用的刑鞭是籐條製成的。刑鞭的長度和直徑都有嚴格規定,
刑鞭長1.2米,粗1.3釐米,形象地說約有掃帚把那麼長,成年男子的小指頭粗細。在行刑前,刑鞭會在清水中浸泡一夜,
使之充分吸水,增強柔韌性,然後用消毒劑擦拭。監獄當局表示,這樣做是因為乾燥的刑鞭在行刑時可能斷裂,一旦斷裂,
籐條上的木刺就會扎到犯人肉裡。行刑官在行刑前會在藤鞭上塗殺菌劑,以避免犯人受到感染。 鞭刑室非常寬敞,天花板很高,
地板鋥亮。在房間盡頭有一列桌子,監獄官員坐在桌子後監督行刑。 在房間的另一頭立著鞭刑架。鞭刑架高2.74米,用木頭製成,
相當牢固。刑架下有供犯人站立的木製底座。犯人將被赤條條綁在刑架上,兩位獄警分立兩側伺候。
打鞭時,外人以及其他囚犯都不得在場。在場的人物除了受刑的犯人和行刑官員以外,還有幾名獄警、醫護人員。偶爾,會有一些高級監獄官員在場當見證人。
適用鞭刑的罪行
在新加坡法律中,一共有超過30種不同的罪行都適用鞭刑,其中包括:
劫持人質/綁架、暴力搶劫、團夥搶劫,並導致受害者喪命、非法吸食毒品、破壞公物(包括在公共場所的牆上噴塗油漆)、騷亂、性侵犯(非禮)、非法擁有武器(包括長刀、匕首等)。 鞭刑對以下罪行是強制性的: 對至少40種罪名,鞭刑是強制刑,即必判鞭刑,不能減免。包括:強.姦、非法走私或販賣毒品、非法貸款(協助債主騷擾債務人也一併同罪)、非法入境或簽證過期非法滯留90天以上等。 法律基準 新加坡刑事訴訟法第325至332項說明有關鞭刑的條例: 1、成年男性罪犯介於18至50歲,並且由醫療官員證實身體狀況合適後才可以被執行鞭刑。 2、罪犯同一時間只能被執行24下鞭刑,不論他罪案的數量。 3、若犯人未滿18歲,他一次最多可受鞭刑10下,但是刑鞭會比一般的輕一些。未滿16歲的男生只能由最高法院判處鞭刑,地方法院以及青少年法院無權將他們判處鞭刑。 4、死刑犯是不會被執行鞭刑的。 5、刑鞭的粗度不可超越1.3釐米,長度不可超越1.2米。 例外 根據新加坡法律,以下者是不會被判鞭刑的: 女性、被判死刑的犯人、50歲以上的男性、由醫療官員證實身體狀況不適合受鞭刑的犯人 其他 1、 受過鞭刑的男子是不允許在新加坡軍隊中服役的。 2、官方不會預先通知被判鞭刑的犯人他們幾時會受刑,只會在行刑當天才通知他們。 3、鞭刑前犯人要全面體檢,有高血壓或心臟病等疾病者都可豁免鞭刑,但實際上因病得以豁免鞭刑的人非常少,年均只有6人。 4、在新加坡,鞭刑不僅是一種刑罰,更是一種恥辱記錄,類似中國古代囚犯的臉上刺字。姑娘擇偶,先得掀開男方衣服,驗過有無鞭痕。倘有鞭痕,斷無婚配之理。 5、在其它國家,經常有很多人誤以為在新加坡售賣或食用口香糖會受鞭刑。但實際上新加坡政府雖然禁止口香糖,可卻從未把售賣或食用口香糖定為適用鞭刑的罪行,犯法者頂多只會被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