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女童案後一日,「吳宗憲」再次PO文,點出了全台灣政治人物「不敢說的事」...憲哥真是太有智慧了!

@ 2016-03-31

(翻攝自吳宗憲臉書)

台北市內湖砍殺女童命案,兇嫌落網後引發各界對「死刑存廢」看法,吳宗憲日前表態認為,殺人犯應該採「連坐法」,家人也該負責,引發外界討論,30日吳宗憲再次發聲,舉新加坡的例子,認為該國治安首屈一指,就是刑法嚴厲。甚至有粉絲留言,叫吳宗憲「選總統」。

全文如下:

新加坡就在離我們不遠的地方⋯

眾所周知治安首屈一指的國家⋯

鞭刑或許不文明,但是卻很有效!

一個孩子受鞭刑,免於一萬個孩子受鞭刑⋯⋯意在嚇阻,而不在於鞭刑!

所謂的「連坐」,它是家庭通報系統的配套措施⋯立法規定:各個家庭的家人當中有吸毒、精神疾病(有傷害傾向者)、長期無業(啃老)、或者毆打家人⋯如果隱匿狀態而未向有關相關單位告知,而發生不幸事件,才會施以連坐之懲罰。所以;「連坐」的主要意義在於落實家庭通報的作業!

法律不會也不能朔及過往,但是家庭通報現在不做將來也就沒有⋯

內湖殺童事件的兇嫌,就是以上四種典型的綜合體⋯⋯但是台北市的安全通報卻沒有他的名字!那老百姓的安全又在哪裡?

衷心感謝大家的關心、討論,真理可以越辯越明⋯⋯大家一起加油努力~~~

網民的評論:

A: 吳宗憲大哥,你是公眾人物,你是公眾意見領袖,你對於社會有一定的責任。你對於嚴肅的議題必須謹慎發言,我尊重你的言論自由,但是連坐法是走回頭路;連坐法將會帶來兩個結果。第一,心理生病的人害怕自己被魔鬼說服,萬一哪天犯罪自己無法阻止自己,還會連坐家人,所以選擇放棄治療,選擇自殺。第二,照顧心理生病者的家人,因擔心不足拉回心愛的孩子(抑或任何親屬),而選擇放棄治療他,放棄他、殺了他,再自殺。你是具有社會影響力的人物,盼你發言,必思考多一層的後果。

B:憲哥講的真的太好了。我也講講自己的看法,雖然我還是個大二生,可是看法不是很對,就請多見諒。我覺得現在其實應該對這幾件事情為案例,然後找出真正可以解決的方式。因為我們不是這些被害人的家屬,不太可能真正的體會到他們的心情,我們只能從旁替他們難過以及悲傷。另外我覺得不管是鞭刑,死刑,只是一個社會法律中的最後一道防線。如果真的廢除了,是否有更好的替代刑法,這是我們大家需要去思考的。希望這次發生這種事情,真的不是說要解決,然後等到時間過了兩三個禮拜,又不了了之,這不僅是對被害人的家人是一種傷害,對於我們未來會更覺得社會很不安全。

C:我是新加坡公民,我對我國的法律和制度感到驕傲! 很多國家批評我國鞭刑和死刑不人道! 但這是最有效! 我看到四歲女童被殺案,非常憤怒! 那些想費掉死刑的人,針沒扎到你的肉當然不會痛,當然可以說風諒話! It's very easy to be self righteous on other pple problem!

D: 台灣這幾年所發生的事件,法官都依兩公約來搪塞,可是簽署的國家不只有中華民國,美國日本都有簽署,可是遇到這種隨機殺人,殺童事件,他們是怎麼執行他們國家的法律?歸根究柢,是台灣的法律不夠嚴謹,我反對一人犯錯,誅殺九族!但是亂世用重典,以儆效尤才是根本。假設鄭捷事件發生後,當場槍斃撥放給全國大眾看,我不相信還會有今天的殺童事件,甚至應該要提倡鞭刑,看是要鞭刑後,執行死刑,亦或是鞭刑到死,我都贊成!

E:恕我不能苟同

連坐能不能使治安更好有待討論,但其親屬的人權問題被忽略卻是事實

你知道在沒有實行連坐法的日本當中,加害人家屬的生活是怎麼一回事嗎?你知道就算不用連坐法,社會約束力對於加害人親屬的排斥、疏離、標籤是多嚴重的嗎?即便會對無辜的人造成那麼多壓迫和歧視也沒關係嗎?

針對鞭刑。

有人說亂世用重典,但你知道其實新加坡和日本的治安其實也沒有你想像的那麼好嗎?這是第二點

你知道美國、台灣、新加坡、日本等國更生人再犯率很高嗎?(尤其性侵犯),而世界另一頭的北歐國家的再犯率卻是世界上最低的,因為它們的監獄體制是偏重在「教化」層面的,而前者主要是著重在懲罰。

我不否定處罰的意義,但我認為這個社會要避免類似問題的發生,要從修補、加強整體的社會安全網著手。讓邊緣人不會脫離社會、改善大環境的種種問題,包含居住正義、分配正義、失業問題等等等等,這才是最根本的解決辦法!

台灣死刑存廢問題

台灣,對於死刑存廢問題的事件與討論,始於陳水扁政府時期,中華民國法務部長陳定南於2001年公開宣誓要推動廢除死刑,但是他在任內仍曾依法簽署多張死刑令。在馬英九政府時期,王清峰公開宣誓應廢除死刑,同時拒絕依法簽署死刑執行令,引發憲政上的爭議。此後,引起台灣社會對死刑制度的討論

一直以來,台灣都有超過七成以上的民眾反對廢除死刑。台灣支持廢除死刑者,包括台灣長老教會等,組成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來推動廢除死刑。在台灣社會中,對於死刑議題,目前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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