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機殺童恐一再發生 檢察官痛批法官

@ 2016-03-29

昨天(二十八日)發生震驚全台的女童隨機殺人案,士林地檢署檢察官翁偉倫去年偵辦北投女童割喉案,昨天他在臉書上痛心發文,炮轟法官濫用《兩公約》,對類似案件一再輕判:

「只要法院(官)再無視他們判決所帶來的社會意義,這一類的事件永遠會一再的在我們身邊發生!」

文末他用爸爸的角色發言,說他知道會有相同的判決結果,司法程序已喪失意義,覺得民眾最好當街打死被告。他直言如果繼續這樣下去,民眾恐怕只能自力救濟,讓「非法正義」成為實現正義的唯一方法。

去年龔重安潛入北投國小女廁,隨機割喉女童,造成八歲的受害者慘死。當時翁偉倫相驗遺體時激動落淚,暗自承諾

一定要幫她伸張正義,七月起訴時他建請法官判兇嫌死刑。

沒想到法官今年二月一審以《兩公約》為由,要求不得把精神障礙者判死,認為龔重安「有教化可能」,只判無期徒刑。

昨天再度發生機殺人案,翁偉倫正和妻女在日本旅遊,聽聞又有女童遭隨機殺害:

「在日本第一時間從記者朋友那得知這一則新聞時,憤怒激動到說不出話」

「為何這類事件永無停止的一日?」

「法官一再考量的是被告的教化可能性,但《刑法》的另一種對社會教示的意義在那呢。」

他不斷炮轟:

「北投案,醫師已經明確的表示被告在行為時,精神狀況是完全與正常人一樣,而法官卻以他平日患有精神分裂症,所以免它一死。要是兩公約可以這樣用,那平常患有失眠相關的症狀,是不是可以解釋成患有精神病?而不能判死刑。」

他痛心疾首地呼籲:

「只要法院(官)再無視他們判決所帶來的社會意義,這一類的事件永遠會一再的在我們身邊發生。」他於文末並跳脫檢察官的職業,「以身為父親的角色,因為知道法官的判決會相同,這個司法程序已不具意義,它們最好讓憤怒的民眾當街打死。這個社會再這樣走下去,自力救濟已在所難免,非法的正義,將成實現正義的唯一手段。」

對於檢察官的悲憤的告白,許多網友紛紛留言支持:

「亂世用重典」

「一個檢察官都這麼說了,台灣司法真的無可救藥」

「再這樣下去,台灣是不是也需要一個夜魔俠、蝙蝠俠之類的正義人物呢」

也有網友抨擊《兩公約》,覺得《兩公約》是在教所有想吃免費牢飯的人隨機殺人,也有網友要法官「踹共」,痛批這種人哪來教化可能。

請把這篇文章分享出去,呼籲台灣修改司法,別讓《兩公約》成為殺人兇手的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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