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了賺1500元,破解了293名公眾的電子政府密碼(SingPass)及個人資料賣給中國犯罪團伙,今早被判坐牢五年兩個月。
法官指賺的錢少不是求情理由,比喻犯人搶劫銀行卻只搶到10元,不代表他們不會被懲罰。
被告沈冠良(39歲,行政助理,譯音)被控886項控狀,包括870項牴觸濫用電腦法令、三項牴觸國民登記法令和13項牴觸移民法令的罪狀,涉案日期是2008年至2011年。
控方以其中73項控狀加以提控,其餘的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在內。
法官下判時說,被告犯下的罪行眾多,577次非法使用他人的SingPass資料登錄政府機構網頁,此舉猶如577次擅闖他人家門。
辯方求情時說被告負責養家,犯案也只是賺取1500元。但法官表示,這不是求情的理由,就好像搶劫銀行卻只搶到10元,不代表他們不會被懲罰。
根據案情,被告2006年通過一個社交網站認識一個綽號「Lemon」(檸檬)的男子,後者以每次100元的酬勞來借用他的身份證,代為申請中國人入境我國的簽證。
被告發現國人可將身份證號碼設為SingPass後,上萬次反覆嘗試以別人的身份證號碼為密碼,結果在2011年1月至2011年5月,成功取得293人的SingPass,並把這些資料交給Lemon。
中國犯罪團伙利用其中123個SingPass戶頭,成功替23名中國人申請本地入境簽證,其中一些來新從事犯罪活動。
被告在今年1月認罪,法官今早下判時表示,被告魯莽地無視他的罪行可能帶來的後果,使得犯罪團伙有機可乘。被告扮演了關鍵的角色,若非他把電子政府密碼寄給另一方,他們根本無法達成犯罪目的。
盜身份辦簽證 讓中國人入境
主控官說,被告利用Singpass系統,盜竊別人的身份並轉手給中國團伙,純粹是為了金錢利益。
他還說,被告早就知道中國團伙利用這些資料,是為了申請簽證讓中國人入境我國。但他不僅提供自己的身份證,還持續盜用他人的電子政府用戶名和密碼「供應」給他們。
雖然被告和中國團伙之間的聯繫有限,但他卻是使中國團伙行動成功的關鍵人物,要求法官加重刑罰。
法官也因被告在一段時期內,持續重複犯案,駁回被告是初犯的求情。
判刑後,被告要求延後到4月7日服刑,獲法官批准。被告的家人今早也也出庭,並把他保釋出來。
法官最終判他坐牢五年兩個月。
(轉載: 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