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首長林冠英反駁低價買屋指控‧「願買願賣公平交易」

@ 2016-03-19

林冠英坦言是以280萬令吉買下這間雙層獨立式洋房,並強調,這是他與賣家之間基於願買願賣交易原則的公平交易。(圖:星洲日報)

(檳城18日訊)針對巫統打昔汝莪區國會議員拿督沙布丁質疑以低於市價購買房屋一事,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今日回應,他指這是一宗買賣雙方基於願買願賣原則的公平交易。

他也邀請沙布丁於3月20日(星期日)上午11時到其辦公室(光大28樓),在媒體面前與他展開一對一「實事求是」的會晤,並拿出證據來證明其指責。

林冠英今日在行動黨國會議員藍卡巴星、黃泉安、卡斯杜麗、檳州行政議員彭文寶、佳日星以及首長政治秘書黃漢偉陪同下召開新聞發布會。

讀出聲明不答問題但是,林冠英只在會上讀出其聲明,同時表明不回答任何問題或額外評論此事,直到這星期天與沙布丁會面。

他也交代其辦公室職員嘗試把會晤的訊息傳達給沙布丁,以免後者沒有閱報(而不知有這項會晤邀請)。

指屋地無關醫院酒店地段

林冠英駁斥沙布丁的說法,尤其是將他在2015年購買的房子與2012年州政府出售山竹園地段給私人發展商興建私人醫院與酒店牽扯在一起,這項指控是虛假及毫無根據的。

他反問,州政府當時售地是透過公開招標,難道在公開招標售地中價高者得也有錯?

州秘書領導招標委會他說,其房子的賣家並沒有參與這家贏得地段的公司,也不是這家公司的董事或股東;而且,檳州招標委員會並不是他所領導,而是由檳州秘書擔任主席。

林冠英說,這不是第一次有關山竹園地段涉及貪污的虛假指控;之前就有檳城前巫青分團團長賽胡先,在他起訴後者誹謗後,於2015年8月19日在判決後收回其冒犯言論,並在檳城高庭當著法官面前兩度向他道歉。

賣主是私人個體非發展商

至於買屋一事,林冠英說,他上任檳城首長7年後,終於在檳城買下了一間房屋。

這所房子是一間位於賓鴻路的雙層獨立式洋房,屋齡超過30年。

他說,他是在2015年7月28日以280萬令吉的價格買下房子,不是跟私人發展商購買,而是跟私人個體購買。

他說,他向銀行貸款210萬令吉及以70萬令吉現金購買這間房子,70萬令吉是他多年來作為首席部長及民選議員所得。

林冠英說,沙布丁指稱其房子價值應該更高,然而這是一項他與賣家之間基於願買願賣原則的公平交易。

他強調,只要當中沒有任何脅迫或產生不良影響,銷售房屋的合約就如婚姻一樣,是由雙方決定哪個才是對的價格或誰才是對的伴侶。

不曾聽聞山竹園建廉屋

針對沙布丁指稱山竹園地段原本是要用以興建廉價房屋一事,林冠英說,州政府不曾聽過山竹園地段是專用以興建廉價屋。

他說,為了促進醫藥旅遊,州政府才決定出售土地作為專科醫院。「山竹園售地課題是國陣在2013年大選前所操弄的舊謊言。」

林冠英也說,毫無根據、真相及事實地影射貪污,是對他的人格謀殺,試圖以政治手段將他跟國陣相提並論以摧毀他。

「只要沙布丁在國會殿堂作出指控,他將享有國會的誹謗免控權。作為柏達集團的主席,他必須實事求是地出示證據,以證明我有貪污。

「大馬人可以自我判斷誰道出真相、誰廉潔及誰又胡亂製造不負責任及毫無根據的人身攻擊。」

(星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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