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萬買屋正常嗎?林冠英被指控貪污購屋

@ 2016-03-19

280萬買屋正常嗎?林冠英被指控貪污購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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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於林冠英不在國會,無法自辯,行動黨國會議員起身抗議這件事情不應該在國會討論,而是在檳州議會。

巫統Tasek Gelugor國會議員沙布丁指控林冠英僅以280萬令吉購買喬治市的一間房子。他在國會裡提到,房子在2008年市價為250萬令吉,林冠英2015年卻廉價買入,交易相當不尋常。 他還說,這筆交易與兩片檳州山竹園土地交易有關。 由於林冠英不在國會,無法自辯,行動黨國會議員起身抗議這件事情不應該在國會討論,而是在檳州議會。 不過,副議長說,他曾經在首相不在場下允許在野黨指控,所以拒絕了行動黨對沙布丁的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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