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的居民要注意啦,相信不少人為了節省自家昂貴的電費,都會鋌而走險地偷電。但是這舉動有可能會讓你付出很大的代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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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綠色科技及水務部副部長馬哈茲爾,今天在國會下議院提呈《2015年電供(修正)法案》一讀,建議嚴懲偷電者,最高刑罰需坐牢10年。
法案闡明,非家庭用戶如果涉及偷取電源,初犯者可面對高達100萬令吉的罰款,坐牢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如果是重犯,則可面對罰款最高500萬令吉,或坐牢最高10年,或兩者兼施。
至於家庭用戶,則可面對最高罰款5萬令吉或坐牢一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則面對罰款最高10萬令吉或坐牢最高5年,或兩者兼施。
法案也指出,任何人如果故意破壞電錶或干擾電錶的操作,而有關的行為足以造成人命傷亡及財物的損失,則可面對坐牢最高10年、罰款最高100萬令吉,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