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開始都是敦馬造成的,敦馬最沒權利拯救大馬‧李耀明。

@ 2016-03-09

「敦馬哈迪把敦阿都拉拉下馬」,我認為是言過其實的讚頌。

2004年,選民慶祝敦馬下台,授予敦阿都拉強大的權力去改革。

改革不足,不實施警察投訴及不當行為獨立委員會(IPCMC),常被引述為他最大的失敗之一。其次是司法委任委員會(JAC),聽起來很好,但停留在首相的呼籲,沒有服務社會。這些可說是兩個良好施政的最重要工具,但阿都拉讓它們錯過了。阿都拉沒有達到2004年選民的熱情期望,2008年國陣得到懲罰。

有人告訴我,阿都拉覺得個人對2008年負很深的責任。他年屆70,2007年剛再婚,決定是時候退位。他體現了「守舊派」,注重尊嚴和榮譽。我承認,敦馬的逼迫可能讓阿都拉的退休提前數月,但第五任首相肯定不是被他拉下馬!

敦馬也肯定不是受促於對國陣大選表現的擔憂,而是他的「彎橋」被否決。

嘗試重寫他的遺產

2006年,敦馬從古邦巴素區會尋求成為大會代表,在15名候選人中排名第九。只有前7名當選。

他計劃「發聲」但被擋下。當了22年的首相、花了30年在區會,為何會在退休3年後被冷落?他是不討喜被害怕,還是實際上是他在位時流行的「金錢政治」使然?

敦馬成為首相時,我才27歲,很快被他吸引,因為他聰明、果斷和能言善辯。

然後逐漸明朗,他不是在建立大馬夢的聯盟/國陣模式。敦陳修信培養、期望高的馬華總會長丹斯里李三春,1982年領導黨獲得最大的成功(28國席贏24席、62州席贏55席)後11個月就下台。默迪卡世代塑造的領袖李三春,在17年後受訪時說,巫統(暗指敦馬)希望他在芙蓉敗選(對手是民主行動黨主席)。

繼任的另一個強勢領袖陳群川也被迅速處理掉,雖然方式不同。

敦馬不滿於強勢的聯盟領袖。看看現在的馬華。東姑拉沙里、敦慕沙,甚至是拿督斯里安華曾是黨主席/首相的好材料。他們都在接班隊伍中「失寵」。現在還有誰的品質接近這些人?

附帶傷害

前反貪污局總監(1994-98)拿督沙菲耶哈雅在妻子的書《沙菲耶哈雅傳》中被說成是受害者。經濟策劃局(EPU)一高層被投訴,沙菲採取行動時,即使真的在前者抽屜找到一大卷錢,也被敦馬擋下了。

1988年司法危機,最高法院院長(現稱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和5名最高法院法官(現稱聯邦法院法官)被開除,是直接攻擊議會民主的第三分支。

3人被革職,3人遭凍結。如果事件沒有發生,「巫統11人」案由那些法官審理,敦馬任期可能會縮短。無論如何,司法有否從恥辱的污點中恢復,仍是可辯論的。

20年後,拿督再益依布拉欣短期任司法部長時,為6名法官復職,做得很好。

巴里韋恩在他的書《大馬獨行俠》中說,敦馬在位22年的財務醜聞中揮霍了約1000億令吉。敦馬起初威脅要控告韋恩,但一直沒有出手。

為了在政治上排除伊斯蘭黨,他把宗教移植成嚴肅的政治物件,到了2001年,他聲稱大馬已是回教國。

2014年,他說我們既非回教國亦非世俗國,僅是承認回教為官方宗教的普通國家。從此我們要不斷努力修補。

我認為,大馬有幾個好人倖免於他的領導,這就是為何我們仍有可工作的公務員,有合理的公共交付輸出。

約2年來,他一直叫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下台,宣稱要拯救巫統,但未獲足夠吸引力。不過,不斷的抨擊大概現在已滲透到巫統核心支持者了。因此,如果巫統輸了第14屆大選,他可以說:「我告訴你了……」黨敗選可以是另一個附帶傷害,就像之前的許多受害者。

敦馬和我們一樣有權在任何時候批評任何人,但他最沒權利「拯救大馬」,除非先毫無保留地對所有大馬人道歉,包括1987年茅草行動在內安法下被拘留者,和身份證計劃下「永遠留疤」的沙巴。

注意,1MDB成為爭議、26億令吉捐款出現前,他就開始抨擊納吉了。

附筆

所有大馬人都有權利關心敦馬在位期間如何鉗制巫統的民主實踐。畢竟,我國首相和重要部長都來自該黨。

在他的領導下,啟發人心的「大馬能」成為笑話,已經受夠了。我國任何階層再也沒本錢搞敦馬式的領導。我國已經承受足夠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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