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換首相必須等下屆大選?律師:不正確!阿都拉是怎樣下台的?

@ 2016-03-07

你們還記得,前首相阿都拉是怎樣下台的嗎?

在前首相馬哈迪聯合反對黨與非政府組織發動「倒納吉」聯署運動,簽署《公民宣言》後,倒納吉勢力似乎越來越大了。不過,政府發言人的回應是,首相納吉是人民在2013年大選投選出來的,因此若要撤換政府或首相,都必須等到下屆全國大選。不過,律師公會憲法委員會主任沙烈占(Syahredzan Johan)卻說,這是不正確的。他說,在憲法制度上,逼迫一個人下台是合理的。

據《大馬局外人》報道,政府發言人所說的必須等到下屆全國大選才能撤換首相是不正確的,因為納吉代替第五任首相阿都拉上位時,也不是通過大選。同時,2009年的撤換霹靂州務大臣,還有近期的吉打州州務大臣撤換也不是透過選舉。

「巫統黨員的逼迫下,造成阿都拉於2009年辭職下台,也是一個撤換首相的方法。」

沙烈占強調,我國的制度並不像美國,讓人民直接投票選出領導人。在我國,則是哪個政黨在選舉中贏得最多席位,就可以向最高元首提呈名單,委任誰擔任首相。

「撤換首相可以透過不信任動議或是內部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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