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之前沒有去過老公家,後悔晚了也無可奈何

@ 2017-05-27

在我們結婚之前,老公的姐姐生了個兒子,是二胎,我們這次回去第二天去他姐家,我包了個紅包,兩千。當時我的工資是兩千元。

大年三十晚上,婆婆給我四百元,說是壓歲錢,後來我才知道第一次見面應該給見面錢的。年初幾天去了老公的幾個親戚家,又得了四百元紅包,老公說我的錢太多了,拿四百給他媽,他們辦酒席需要錢,其實這時酒席所需要的材料都已經買回來了,婆婆還得意地說,幸虧豬肉買的早,要不現在太貴了。(過年前十幾天就買回來,放在冰櫃裡,後來我就再沒吃過他家的豬肉了。)婆婆收了我的四百元。

初六我們辦酒席,算是結婚禮,頭一天晚上,老公對我說,他姐要包個大紅包,因為在此之前,我的哥哥姐姐們都包了紅包,每個都在2000以上。我在想,大紅包是多少呢,三千?這天一早,他姐給我一個紅包,說,1688,祝你們一路發發。我現在很後悔當初為什麼要收她的紅包。

公婆的小氣不是能夠形容的,可能因為曾經貧窮,也可能性格本就如此。我看到婆婆要洗碗,叫公公倒點熱水放盆裡,公公倒了一點點,我就說多倒點啊,那麼點兒。當時是零下七八度的南方寒冷的冬天。有天早晨我打水洗臉,井水,不花錢的,公公看到我就說,你怎麼打那麼多水啊。後來聽老公的姐姐說,他們在家洗碗不用洗潔精,省洗潔精又省水。

過年時吃的魚只剩了骨頭加一點湯水,我就順手倒了,婆婆在背後說我不會過日子。我要自己做菜吃,結果一看那鍋,不知是不是鐵皮做的,沒法做菜,一燒就冒煙,鍋鏟斷了兩截,用布條綁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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