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80年初期,中國與西方關係處於良好的狀態,那時西方几乎取消了中國的一切軍火輸出限制,希望以此加強中國的軍事實力。
當時中國空軍希望獲得一種先進的戰鬥機,以加以防空作戰能力,為此考察幾種西方現代戰機,包括法制幻影,美製的F16;可是幻影費用過於高昂,簡化版的F16不僅不便宜,性能也不能令人滿意,從經濟角度說,中國根本承受不起。
當時中國正在實施殲8大改計劃,也就後來的殲8-2,改機頭進氣為兩側進氣道,這樣有了一個相當大的空間可以安裝雷達系統,可是國產雷達的研製困難重重。
於是中國提出一個方案,為殲8換裝西方的航電系統,這樣即可以大幅度提高空防能力,費用又降低到可以承受的水平上。
1986年中美兩國開始就引進航電系統進行商談,由美國格魯門公司為外方總承包商,次年當任美國總統的里根宣布將這一項目被定名「和平典範計劃」,中國則稱為82工程。整個項目的目標:為中國空軍提供50架採用西方航電系統的殲8-2戰鬥機。
整個航電系統的核心為美國威斯汀豪斯公司的AN/APG-66雷達,當時F-16也採用同一型號的雷達,合計將採購50套機載雷達及火控系統和5套備份,總價值5.5億美元。
殲8-2本身的飛行性能就不錯,換裝西方航電系統之後,性能將進一步提高,對於中國空軍的意義非常巨大。1987年2架殲-8戰鬥機和一架實體模型運往美軍,次年,首架完成現代化的殲-8戰鬥機試飛成功,到1989年就完成大部分試飛項目,按美方的評價,改進後的殲8擁有相當於F-16/79的作戰能力。
這僅僅只是一個開始,後續將可能對200架殲8進行改裝,還有引進AIM-7M空對空飛彈等後繼項目,雙方甚至探討過為殲8改裝F404發動機的可能性。
正當項目順利進行時,美國突然在1989年單方面中止計劃,後來格魯門公司表示可以繼續項目,但要求追加2億到3億元的費用,中國拒絕了要求,轉而進口蘇-27戰機。
1992年,美國以「簡單了結」中美原有的防務合作計劃為名,將已簽署合同,尚未交付的軍用裝備一次性交付中國,除了MK46-2魚雷,TPQ-37炮兵雷達及黑鷹備件外,被扣的2架殲-8也回國了。只有靜力試驗安裝雷達用的殲-8II機頭被永遠留在了美國。
由於合同中止,歸國的2架殲8隻能用於研究,不過該項目對於中國航空技術發展影響深遠,讓中國技術人員對於西方技術思想有了一個全面的了解,為後繼型號的發展起到了非常好的啟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