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這一點,別說你懂籃球!

@ 2016-02-22

技巧君請問各位熱愛籃球的少年們,籃球是何人?何時?何地?創造的。不知道這些,不要說你懂籃球

「請問,你認識他嗎?」

如此熱愛籃球的你們,怎麼能不認識他呢?——詹姆斯-奈史密斯(Dr. James Naismith)1891年詹姆斯·奈史密斯(美國)在馬薩諸塞州春田的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後為春田學院)擔任該校的體育教師,同時也是加拿大麥吉爾大學的美式橄欖球教練,奈史密斯當時被受任尋找一種有趣易學且可以打發學生無聊的冬季室內體育課的遊戲。奈史密斯從一些加拿大兒童用球投入桃子筐在加拿大被稱之為「Duck-on-a-Rock」的遊戲中受到啟發,奈史密斯的籃球遊戲在11月15日初步構思完成,最早的規則沒有運球這一規定,只允許球在球場內傳遞,之後他又編寫了13條籃球規則,其中有12條仍然延用至今。起初,奈史密斯將兩隻桃籃分別釘在鍵身房內看台的欄杆上,桃籃上沿距離地面3.04米,用足球作比賽工具,向籃投擲。投球入籃得1分,按得分多少決定勝負。每次投球進籃後,要爬梯子將球取出再重新開始比賽。以後逐步將竹籃改為活底的鐵籃,再改為鐵圈下面掛網,經過百年的改進形成了現今的籃球規則。

在1891年的12月21日,舉行了首次世界籃球比賽,後來籃球界就將此日定為國際籃球日。請記住,就是他,他就是籃球之父,1891年12月21日,籃球真正成為人類生活的一部分!!!

或許,已經記不清它何時悄悄進入你的生命;

或許,早已忘記它是怎樣成為生命中最激情澎湃的篇章;

或許,你數不清為它付出的一切;

或許因為一場班級比賽,或許因為一個NBA的球星,或許因為《灌籃高手》,或許只是為了贏得暗戀女生的讚許……你就這樣喜歡上了籃球……

因為籃球,你最開心的事就是聽到下課鈴後,一窩蜂的沖向籃球場,一分一秒不敢耽誤就怕佔不到球場。

因為籃球,你最充實的時光就是冒著30度的高溫來到籃球場,在烈日炎炎下聽著自己急促的呼吸聲和籃球觸地「嘭嘭」聲打上幾個小時的籃球,等到汗如雨下濕透了球衣,癱軟的坐在地上。

因為籃球,你最努力的日子就是為了比賽一遍又一遍的看籃球視頻,一遍遍反覆研究,找一個偏僻的球場,不斷地重複練習,讓自己的球技更加熟練。

因為籃球,身上也變黑了許多……

因為籃球,雖然很辛苦,但無怨無悔!

或許,你說不出為何如此熱愛它,但是,請記住它一直都在你的生命中!

Basketball is my girlfriend!這是某品牌的一條廣告詞,但對於真正熱愛籃球的我們來說,Basketball is our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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