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最後一個了...在賴市長的努力之下,搜救行動真的結束了,「最後一位罹難者」的故事讓人鼻酸..

@ 2016-02-20

(翻攝自臉書)

維冠大樓倒塌後,在2/13的下午結束搜救任務,但是經由媒體報導的確還有一名林函霏女士尚未找到,雖然並不是維冠大樓的住戶,

但是在經由附近的監視器搜尋後發現,當晚林函霏女士確實是在維冠大樓的A棟停車格附近出現。在2/18號維冠大樓最後一位罹難者真的被找到了,

在台南市政府不斷的努力之下算是告一段落了,也希望家屬能夠隨著時間忘記傷痛,勇敢的面對未來。

以下為臉書:看見窮人對這事件的完整說明

【維冠大樓最後一位罹難者:有家庭的街友林函霏】

2月13日下午,台南市政府宣布挖掘工作告一段落,但壹週刊的一篇新聞引起我的注意。

新聞提到有1名婦人 ‪#‎林函霏‬ 失聯(32歲),這個人「不是維冠大樓住戶,有精神疾病,平日居無定所」,「地震前晚,大樓保全曾在A棟車道看見她」,記者還以「遊民」稱呼此人。

當時台南市政府因不確定林函霏是否死在維冠,當天下午將她從地震的「待查人口」清單移除,並指示警方列入「失蹤人囗」處理。

因為看見窮人粉絲頁素來關懷街友議題,當我看到有個「遊民」疑似死在維冠底下,卻似乎被政府放棄時,其實第一時間是憤慨的。

我當下就po版發文,希望讓更多人可以注意到這件事情。後來在閱讀相關新聞後,發現林函霏不是我想像中的那種無依無靠的街友,而是「有家人在關心的障礙型街友」。

我就使用編輯功能,酌修文字,盡量給大家最正確的資訊。

粉絲頁po了這樣的文後,因內容有表達對於南市府的不滿,引來一些陌生網友的批評。

盡管如此,粉絲頁當晚收到了一封訊息。

對方說:「你好,我只是想謝謝你。我看到你在臉書上提到林函霏,她是我朋友的妹妹。我朋友和他家人在地震後那天發現人沒回家就去找函霏了,但都沒找到,這幾天也一直在災區等消息。會決定報失蹤人口也是沒辦法的事情。我只是想謝謝你有提到她,讓她好像不是不存在的人一樣。」

這個訊息讓我很感動,使我更堅信po文紀念函霏是正確的決定。林函霏有精神疾病,生前過著自我放逐的生活,她平日可能也沒什麼朋友...但至少她死的時候,是有人會難過的、有人會在乎的,這樣也就夠了...

當人們以為台南市政府迫於政治現實放棄找人時,在這5天當中,警方其實仍有積極尋找她的下落。

他們調閱了商家的監視器畫面,確認林函霏在地震前,確實如往常一樣,在維冠一樓燦坤的騎樓打地鋪,當確認她地震前是睡在「第四根柱子」後,台南市長賴清德當場下令再次展開挖掘工作。

在地震後兩週,2月18日,他們下午五點開始挖,挖了一個多小時,怪手先挖到機車,再挖到消防管線。

終於在1樓燦坤騎樓樑柱下的2.6公尺處,找到了林函霏的遺體,遺體完整,未有缺損。

台南市政府在把人挖出來後,還慎重地開了場說明記者會,呈現(1)現場災前照片(2)模擬街友林函霏躺臥的地型圖(3)現場挖掘照片x2。

在資料上,我看見公務員仔細畫出了街友林函霏的躺臥處,以及放置衣物棉被的位置。

當我看到公家機關居然為了一個流浪者,預備了這麼精美的資料,我的內心很是感動!

這可能是中華民國建國以來,第一次有政府這麼慎重其事地花這麼多力氣尋找一位街友!

有版友說:「我眼眶都紅了!還以為她會默默被遺忘,知道市府不放棄持續在找她真的很感動!」

雖然那位街友是因為有家人關心她、讓她不會被遺忘,但是台南政府這樣的行動意謂著,今天死掉的人,即使是個精神疾病街友,她仍然不會被公部門忘記。

在搜救行動告一段落後,我們的公務員不僅沒有敷衍了事,且仍有持續追蹤蛛絲馬跡,最後在市長果斷的指令下,這位自我放逐、離開家的女子,終於又被尋回,回到愛她的家人的懷抱中。

函霏,她是相對幸運的,至少她死了還有人會傷心、會難過。但全台灣還有多少街友,死在冰冷的黑夜裡,被屁孩、被壞人欺負,卻無人聞問呢?

PS:請各位不要怪林函霏的家人為何會放著女兒在街頭流浪,林函霏有精神疾病,當台灣提供的社區精神衛生系統是如此不足時,一般家庭通常難以承擔精神患者的照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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