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10大黑幫老大 稱霸一方驚動中央

@ 2016-02-10

關於黑幫的信息,網民一直都比較關注,尤其是關於中國黑幫鮮為人知的那些內幕。

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下面為大家盤點中國十大黑幫老大。

本文文字和圖片均來源於網絡

第1名:東北喬四

喬四爺當初在哈爾濱號稱「夜夜作新郎」,當時在哈爾濱可謂橫行一時。他最開始包建築工程,發了家,同時養了一批打手專門替他收保護費,搶女人,砍人。

喬四在哈爾濱的坐駕,車號黑A88888

當時所有的工程項目都必須經他的手往出包。沒有人敢和他搶生意。他還收取保護費,沒有人敢不交。

喬四在哈爾濱的坐駕是一輛黑色奔馳,車號是黑A88888,他的車沒有人敢攔,所有哈爾濱的車見了都要讓路,比警車開道還管用。

只要他看上了大街上哪個女人,就如同香港電影黑社會一般,車停到你身邊,然後竄出兩個人給你架到車裡,開起來就走。

他糟蹋過後一般會給10000元,那時好象是80年代中期,10000不少啊。

被他糟蹋的良家婦女可以說不計其數。所以他號稱「夜夜做新郎」

第2名:就是中國天津大邱莊莊主(禹作敏)了。

他在1993年公然武裝抵抗解放軍。死於1999年3月!

第3名:中國廈門遠華集團董事長(賴昌星)他當時是廈門的地下皇帝。

賴在1999年因為中國打擊走私犯罪被查出其名下的廈門遠華公司進行國際走私。

走私貨物的總金額高達500多億人民幣,偷逃稅款超過300億人民幣。

賴昌星與紅樓美女汪麗萍

1999年案發後逃往加拿大,一直滯留在溫哥華。

2011年7月初被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拘留,加拿大聯邦法院駁回賴昌星關於暫緩執行遣返令的申請。

2011年7月23日,賴昌星被遣返回國,隨後,中國公安機關依法向其宣布了逮捕令。

賴昌星被逮捕

2012年2月,檢察機關依法向審判機關提起公訴。

2012年4月,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賴昌星案。

2012年5月18日,判處賴昌星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賴昌星未提出上訴。

第4名:中國香港的張子強

他在香港曾經綁架香港首富李嘉城的長子後被槍斃。

在至今所知的綁架勒索大案中,張子強的勒索金額肯定是最高的。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子強案公審現場

幾名在香港知名的富商都被他勒索,勒索金額據報已達16億元。

除了勒索之外,張還涉嫌爆炸、搶劫等重案。

張子強

張子強另一個出名之處,是香港警方似乎對他無能為力。

不是抓不到他,而是抓到他以後,又不得不放他出去,每次他手上都高舉個「V」字。

第5名:澳門14K頭目——尹國駒

尹國駒,男,綽號「崩牙駒」,1955年生,澳門人。

因家境貧寒,早年常年混跡街頭,後成為澳門最大的黑社會組織14K頭目,被時代周刊稱作「澳葡末期的教父」。

1998年5月11日被捕,並於澳門回歸前被判十三年零十月監禁。

尹國駒

2012年12月1日正式刑滿釋放。

第6名:香港老大——向華強

向華強

向華強 Charles Heung 1948年12月16日生於廣東省。向華強、向華勝向氏兄弟的父親向前是國民黨少校。

其父抗戰時期被派到香港,並以義安公司作掩護,創立於了黑社會性質的幫會組織「新義安」 後客死新加坡 。

第7名:香港14K老大——霍英東

第9名:台灣黑老大——許海清

許海清(1911年-2005年)台灣台北市人,台灣幫派和日本山口組的重量級人物,外號艋哥、蚊哥。

素有「末代黑幫教父」、「最後仲裁者」之稱。

他是台灣竹聯邦老大也就是鼓惑仔中三聯邦的原形他還台灣頭號通緝犯。

被稱為台灣「黑道最後仲裁者」。台灣各黑幫大哥說,「5·29」是黑道和平日,大家約定不砍、不殺,但和平日之後,黑幫兄弟賴以為生的黃、賭、毒等等,卻不會就此停步。

許海清

許海清這位身後事牽動整個亞洲黑幫勢力,更被高書輓聯「正義之最,一代開先」的台灣「末代黑幫教父」許海清的一生可謂是近代以來台灣歷史的濃縮版。

許海清

在台灣處於日本殖民統治時期,他是一個街頭小混混,為撫養弟弟和妹妹而每天過著打架鬥毆、逞兇鬥狠的日子。

他體形瘦小,卻像蚊子般的威猛扎手,因此黑道給了他一個「許蚊仔」的封號。

像當時大多數台灣人一樣,受過殖民教育的他會講日語,這為以後他同日本黑幫拉近關係,建立聯繫打下了基礎。

第10名 山西黑社會老大:李滿林(外號「三馬虎」) 黑社會性質的組織到1996年到達巔峰,太原市的地痞流氓、社會渣滓,很多腐敗分子紛紛投到「三馬虎」的旗下。

上世紀80、90年代在太原黑道稱霸一方。

1986年12月,年僅18歲的李滿林用斧頭將他人砍死。盤踞太原黑道10餘年。

1993年,另一夥黑社會組織頭目多人在澡堂被李手下槍殺。

李滿林

2001年12月,李滿林因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刑事拘留,同月被逮捕。

隨後,其黨羽陸續被緝拿歸案。

李滿林

2004年1月17日,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李滿林死刑,並處罰金800萬元。

李滿林提起上訴,經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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