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她嗎?【 去年茨廠街脫衣露胸, 前美後認罪 ! 】

@ 2016-01-21

沙巴前美後認罪, 守行2年, 繳4000擔保金 !

去年她因為半裸遊走茨廠街,轟動全國;今天,她改口認罪 !

(吉隆坡20日訊)半裸大鬧茨廠街的沙巴卡達山混血前美姐桑娜,今日在庭上改口承認在公共場所做出猥褻行為,並在認罪時說:「事發時,那不是真實的我。」基於桑娜患有精神分裂症,需要經常進出醫院接受治療,推事諾阿敏娜杜因此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73A(2)(b),判被告守行為兩年及繳付4000令吉擔保金。

此案原於今日開審,通譯員重新念出控狀後,被告承認有罪,即公共場所做出猥褻行為,但否認案情指她亂動案發現場的東西及購物。

案情指出,被告在一家餐廳用餐後因無法付款而與女東主發生爭執,之後脫掉衣服及內衣在茨廠街及蘇丹街一帶走動。

被告代表律師陳勸光在求情時說,被告曾離婚、育有孩子,並從2009年開始進出醫院接受治療,他因此要求推事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73A(2)(b)條文宣判被告有條件釋放。

每月警局報到驗尿

陳勸光也說,推事庭必須考量被告的健康情況,而由烏魯近打幸福醫院(紅毛丹精神病院)作出的精神評估報告顯示,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

他說,此案與發生在沙巴州亞庇的裸照事件不同,因為其當事人是在不清醒的情況下犯案。

主控官娜比拉副檢察司說,被告雖然沒有前科,但她猥褻行為的影片在社交網站上廣傳等造成大眾困擾,為此建議推事為了公共利益,應判重罰,好讓被告吸取教訓,避免她重蹈覆轍。

推事宣判被告守行為兩年及繳付4000令吉擔保金,附加條件是她在守行為期間,必須每個月到警局報到一次以進行尿液測試,測量體內的酒精及是否嗜毒。

因喝霸王酒, 在茨廠街脫衣露胸的沙巴前美後,今日改口認罪,被判守行2年和繳4000令吉擔保金。

被告佩莎納艾薇兒(32歲,業餘模特兒),被控在去年4月23日下午2時07分左右,在吉隆坡茨廠街一家餐廳外脫衣,之後更半裸遊走,牴觸刑事法典第294(a)條文。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3個月,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於去年4月28日,被控在公共場合作出騷擾他人的猥褻動作,她否認有罪。

據了解,當時被告是在「金蓮記」吃東西後沒錢結帳,而「金蓮記」老闆女兒要帶她去警局時,她隨即脫掉上衣及胸罩,引起圍觀。不過,據悉當時她是帶有醉意,才失去理智脫衣。

案件在去年5月29日過堂時,推事庭勒令被告到紅毛丹幸福醫院, 接受精神評估一個月,否則將沒收保釋金及發出逮捕令。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