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方農村長大,我父母是土生土長的農民,一家子靠父親放羊謀生,母親是家庭婦女,我在家排行老二,還有個姐姐。姐姐卻不是正常人,小時侯,姐姐高燒不退,燒壞了腦子,從此以後,姐姐的智商停留在五六歲,根本沒有謀生能力。我父母常常打罵姐姐,說姐姐是來討債的,我也因為姐姐飽受村裡人的笑話。不過,姐姐很喜歡我,她有什麼好吃的,都願意留給我,見到我就很開心,總叫著我的小名,追著我和我玩兒。
姐姐在十八歲的那年,被姐夫騙到無人的地方滾了床單,姐姐懷孕,我父母把姐姐推給姐夫,讓他們兩人結婚了,姐夫是同村的離婚男人,比姐姐大十多歲。姐姐生下了小外甥,小外甥是個健康的男孩子,姐夫為了養活姐姐和外甥,把姐姐和外甥託付給我父母,到外地打工,每個月給我父母郵寄一千四五的生活費。
我高中畢業後在村裡當了代課老師,而且也有了男朋友。沒想到姐夫出事了,他因為盜竊被判刑,姐姐和外甥的生活費切斷了,外甥的爺爺和奶奶的情況更糟糕,爺爺癱瘓,奶奶每天要照顧爺爺,家裡經常吃了上頓沒下頓,一家人就靠著二百塊錢的養老金生活。所以,我姐姐和小外甥就留在我家裡。
大概過了不到半年,我父母就開始張羅著讓媒人給我姐姐介紹對象,因為當初姐姐和姐夫沒有領證,父母覺得姐姐和外甥兩張嘴的壓力太大,養活小孩子太費錢,姐姐也需要人照顧。他們實在是負擔不起了,我理解我父母,我父親五十五歲了,每天天不亮就去放羊,風餐露宿,不到晚上不回來。家裡的四十多隻羊,一年到頭根本賺不了幾個錢。
而我的工作只能餬口,根本無法照顧家裡的開銷。
我反對以這種方式把姐姐和外甥推出家門,我父母哭著說,他們也不想這樣,可真的沒辦法了。眼看小外甥要上學,姐姐還沒辦法照顧。如果給姐姐再找個男人,小外甥能上學,姐姐還能有個家。
小外甥長大了,他求我說,讓我幫幫他,他不想離開我們。
因為這件事,我很揪心。
如今,我的婚期訂下了,可我又實在放心不下自己的姐姐和外甥,我知道,如果我犧牲掉自己的幸福,我可以辭掉工作,找一份收入高一點的,是可以養活他們的。如果我選擇結婚,我的老公和公婆肯定不會讓我背負娘家的重擔。如果我嫁了,不管姐姐和小外甥,我又良心難安。
作者絮語:可憐天見,這樣的家庭情況實在讓人揪心。我理解你父母的處境,也理解你的處境,你的外甥其實在這個家庭中,是最無辜的受害者。既然他的爺爺奶奶無法撫養,父親又無法盡責。你父母的辦法是在向外界求援,是以犧牲你姐姐做為前提,把外甥推出去。雖是無奈之舉,可是卻是最無情的舉動。現在的問題,你想通過自己的犧牲來挽救你的家庭,這明顯是個錯誤的選擇。
你盡可去結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如果你丈夫那邊不反對,可以讓外甥來家裡暫住的方式,來照顧外甥。姐姐暫時由父母照顧。這種負擔分解的方式,會讓彼此的負擔小一些,也可以承受,然後等姐夫歸來,再讓外甥跟著父母親生活。
這是一種辦法。
如果父母覺得姐夫根本不靠譜,繼續讓姐姐外嫁,而你自己也不想帶著外甥,你可以提出另外一個方案,把外甥寄養出去。
另外,如果你實在不忍心,覺得以上的做法都欠妥,那就辭掉這份低收入的工作,找個工資高一點的工作,每個月給娘家一些錢,當作貼補。一家人終究是一家人,一家人就是在困難的時侯抱團謀生,否則,跟陌生人有什麼區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