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訊) AmBank集團今日被國家銀行發出高達5370萬令吉的罰單,罪名是不遵守特定條規。
該集團在向大馬交易所報備時指出,該集團同意在2013年金融服務法令第234條文及伊斯蘭金融服務法令第245條文,繳付該筆罰金。
該兩項條文皆言明國行在發現任何違規之舉,可以採取的行政罰處。Ambank犯錯被國家銀行罰RM5370萬!
不過該集團對沒有透露何處違規,只表示該集團已與國行配合,自行進行審核,包括向國行提供適當的資料。
該集團指出,此舉也加強該銀行在結構上的監製。
■AmBank未來4年改良作業 「AmBank集團會負全責,務求依章行事,這是慎重其事的,同時也同意國行所發的指示,展開為期4年的作業改良。」
該集團說,該銀行也同意每年撥出高達2500萬令吉,在4年內改善銀行的系統、結構及培訓,並深信這些都可預防弊習重演。
該銀行坦言,為了繳付這筆罰金,並不會對該集團2016財年收入起重大衝擊。
在周一,該集團也有新掌舵人,由拿督蘇萊曼接掌集團首席執行員,兼任其商業銀行的首席執行員。
大馬銀行控股(AMMB,1015,主要板金融)今日閉市無起落,報4.59令吉,共有312萬2000股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