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巴生加埔路7哩一間電子加工廠工作的何蒂君(25歲,音譯),今早在老闆周福奮(49歲)的陪同下向行動黨求助,並召開新聞發布會揭發此事。
她說,她是於本月11日早上9時許,與另兩名女同事一起搭巴士,準備從工廠宿舍前往巴生市區。
交警上巴士檢查證件
「期間在加埔路2哩的A E O NB I G霸級市場前,有交警設立路障,當時,其中一名交警上巴士,檢查所有外籍人士的護照或工作準證。」
她說:「我的工作準證逾期,因此被帶返巴生北區警局。」
雖然她嘗試跟警方解釋,指她的老闆已經替她辦理更新程序,而且,她也有出示關申請表格副本,可是有關警員還是堅持把她帶走。
她續稱,到了警區,她被帶往一間辦公室,室內共有6名男警。
「他們問我,身上是否有錢,過後就把我拿出來的200多令吉拿走,其中一名警員過後還給我20令吉,以讓我搭車回去宿舍。」
伸手進褲袋衣袋搜索
可是,她說,卻有一名警員懷疑她身上還藏有現金,因此叫她雙手緊靠胸前和不許動,然後直接伸手進去她的4個褲袋和2個衣袋任意搜索。
「當時,我感到很害怕和不舒服,一名警員還一度要我把頸上的金鍊交出來,惟我說是丈夫的定情信物,另一名警員才要求那位動手警員放過我。」
事後她一直感到不安,並且不敢向任何人提起此事,直到案發三天後,她才鼓起勇氣向老闆申訴,並於今日上午報警。
女主管:警員欲還200促勿報警
陪同何蒂君報警的女主管希華指出,當她與女事主報警時,接受投報的警員還叫她私下解決此事,直接拿回200令吉就算,不要報警。
不過,我接獲老闆指示,一定要報警,因此拒絕這名警員的要求。」
僱主:更新准證3個月未辦妥
另外,何蒂君僱主周福奮指出,他的員工皆有工作準證,不應受到警方如此無禮的對待。
「她是外勞,但是同樣有人權,她是合法來我國辛苦賺錢,卻這樣被取走了200令吉,而且還要被男警搜身,形同非禮。」
他說,他每次都會在員工的工作準證逾期前,提前一個月補辦,以往兩個星期便搞定,但今次卻拖了逾三個月還未辦妥,他也希望當局關注此事。
黃時良:警應杜絕害群之馬
接獲投訴的行動黨巴生衛星市區部主席黃時良指出,警隊內確有害群之馬,他希望警方關注,避免這些警員破壞警方的聲譽。
「警方在調查和搜身皆有即定程序,只有女警可向女事主搜身,很明顯的這名男警已違反程序。」
他說,他將與巴生北區警區主任蘇古會面,希望杜絕濫權與貪婪的警員,阻止這股歪風繼續蔓延下去。
出席新聞發布會者,還有行動黨士文達支部主席林庭和副主席楊碧清等。
副警區主任:將瞭解詳情
蘇古受詢時指出,他目前正在休假,無法答覆媒體的詢問。
副警區主任諾奧馬則表示,他目前未接獲有關案件的詳情,因此暫時無法證明此案,他將會向查案官瞭解詳情後,才針對此案作出回應。
小編評論:所身警察明知故犯?如果身為警察不了解即定程序,更加罪加一等!!!如果每位警察都亂用自己的特權,那樣社會不是天下大亂?這件事情一定要處理清楚,還這位女性一個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