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車輛註冊號牌是由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英語:Land Transport Authority)負責發配與管理。
基本規格
一般而言,所有在公路上行駛的交通工具都必須註冊汽車牌號,目前陸路交通管理局採用白底黑字(在前)和黃底黑字(在後)的號牌逐步取代舊式的黑底白字號牌
普通車輛
白底黑字(前)和黃底黑字(後)的號牌格式
黑底白字的號牌格式(前後相同)
以上面為例,各字母或數字代表的是:
S – 自用車輛(自1984年開始)
BA – 順序排列的編碼
1234 – 順序排列的數碼
A – 註冊地區辨識碼(不適用字母「F」,「I」,「N」,「O」,「Q」,「V」和「W」)
商用車輛
輕型載貨車輛使用G字母作為編碼
中型載貨車輛使用W字母作為編碼
重型載貨車輛使用X字母作為編碼
Y字母適用於所有載貨車輛
裝載有危險化學物質的車輛使用橘底黑字的號牌
類型
在1900年代,新加坡還是海峽殖民地的時候,汽車牌號採用S字母的編碼,SA至SY的大部分編碼預留給自用車輛;除了當中的SH和SZ預留給計程車和巴士;SD預留給市政府;SG預留給載貨車輛;SJ預留給電單車。直到從馬來西亞聯邦獨立以後,車輛牌號的尾部加上了一個辨識碼(例:將SS 1234改為SBA 1234 A)。
當1972年1月汽車牌號排序到SY以後,自用車輛開始採用E字母的編碼;電單車採用A字母的編碼;載重量3噸以下的貨車採用Y字母的編碼。E系列的編碼由EA開始,直至1984年的EZ為止,S系列的編碼再次的被採用,不同的是這次使用的是3位的編碼,並從SBA開始編碼。
主要車組採用的編碼
A系列:電單車(使用直到1980年)
CB系列:廠巴或校巴
F系列:電單車
FB系列:電單車(在2005年12月FZ編碼結束以後)
G系列:第三組載貨車輛(輕型載貨車輛)
P系列:自聘巴士
Q系列:公司註冊車輛(除了QX和QY)
SH系列:計程車
W系列:第四組載貨車輛(中型載貨車輛)
X系列:第五組載貨車輛(重型載貨車輛)
Y系列:載貨車輛
特殊單位車輛採用的編碼
S/CC:領事
S/CD:外交官
S/TE:工程作業車輛
CSS:城市循環運行巴士
MID:新加坡武裝部隊
QX:執法單位(例如:新加坡警察部隊、新加坡民防部隊、移民與關卡局等)
QY:行政單位或司法單位
RD:研發車輛;如復合動力車輛、燃料電池車輛等
ROV:車輛登記局(陸路交通管理局前身);如今已不再使用
LTA:陸路交通管理局(前身為車輛登記局)
PU:烏敏島使用;限制在烏敏島上的車輛
RU:有限制用車輛;被限制只在特定地方使用的車輛,如樟宜機場的後推作業車或川行於聖淘沙島上的巴士
SAFPU:新加坡武裝部隊憲兵司令部
SBS:新捷運巴士
SMB:SMRT巴士(2004年5月10日或之後首次登記)
SEP:總統專用;SEP 1為總統專用牌號
SP:國會議長專用;SP 1為國會議長專用牌號
SJ:新加坡高等法院法官專用;SJ 1為首席大法官專用牌號,並以此類推
S1和S3:國賓禮車;作為外國領袖到訪時的禮車
SPF:警察總長專用;SPF1為警察總長專用牌號
TIB:八達巴士(2004年5月10日前首次登記,現SMRT巴士)
TP:交通警察
SZ或SZA:計程車輛,如今已不再使用
特殊事件中使用的編碼
WTO:1996年12月間,世界貿易組織在新加坡舉行第一次部長級會議使用
IOC:2005年7月間,國際奧委會在新加坡舉行第117次國際奧委會會議使用
NDP:2005年,新加坡國慶中的遊行車輛使用
SAA:亞洲航空展中使用
特別措施
有時候為了避免引起混淆,交通管理局會避免在第二個編碼使用元音字母:
為了避免與沙巴西海岸地區的牌號衝突,跳過SA系列使用SB系列;
當編碼使用到SDZ系列的時候,避免產生了一些會引起視聽混淆的詞語(如SEA、SEX 等),跳過了E字母。
個人化牌號
新加坡實行的自定牌號政策雖不像美國或澳大利亞那樣的多元化,但陸路交通局允許車主為自己心目中幸運數字進行投標,至於還在研究中的自定號牌可能採用12個字符的編碼。
顏色
自用車輛
一般的自用汽車採用白底黑字的號牌(在前)和黃底黑字的號牌(在後);或者黑底白字的號牌(前後相同)。
非尖峰時間用車輛
非尖峰時間用車輛(Off-peak Vehicles,俗稱周末車):是指被限制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非尖峰時間(7pm–7am)、星期六3pm以後和星期日(包括公共假日)全天候行駛的汽車;非尖峰時間用車採用紅底白字的號牌,這類汽車在稅務上擁有SGD 800的折扣優惠,同時在抵消擁車證(COE)的時候有SGD 17,000的回扣。
非尖峰時間用車輛只要購入SGD20的固本,就被應許在尖峰時間使用公路;一張固本的使用限期是5天,一旦超過限期就必須另購固本或接受罰款。
雖然把車子註冊為非尖峰時間用車輛能夠擁有更大的優惠,但基於使用上限制,多數的人都不願意這麼做。
其他
有限制用車輛(RestrictedUse vehicles):使用紅綠雙色白字的號牌,號牌上的兩種顏色使用對角線分隔,並且規定採用RU的編碼。
2.古董車輛(Vintageand Classic Vehicles):使用紅黃雙色白字的號牌,號牌上的兩種顏色分上下分隔,同時必須擁有指定檢查中心的蓋章。
3.危險物品裝載車輛(HazardousCargo):使用橘底黑字號牌。這類車輛允許運載燃料、瓦斯和化學物品等;除非在事先知會消防部門,否則不允許進入隧道和市區
4.研究與開發車輛(Researchand Development vehicles):使用黃藍雙色白字的號牌,號牌上的兩種顏色使用對角線分隔,並且規定採用RD的編碼。
5.車輛經銷商(MotorDealers and Traders):採用藍底白字的號牌供作試車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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