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人對大道公司及其收費站破口大罵,縱然罵到狗血淋頭,體無完膚又怎麼樣;到頭來,還是必需給過路費。
這是過路費的文化和道理。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也沒有白走的道路。一馬公民要有一條路走,就得給路費,這是古代山賊強盜們早就「洞悉先機」之理。
朝廷政府不是山賊,大道公司也不是強盜,但是,人民始終還是路民,必需留下買路錢。
過路費,買路錢,從古到今世代相傳。凡我世人,豈能「違背祖訓」一舉作廢,從今以後,不再給一毫一仙的過路費?
你想作反嗎?
一句話就可治「誅九族」之罪!
到進棺材仍得給過路費
馬來西亞人給過路費,為何給到那麼怒火中燒,猶如此仇不共戴天,可見,人民的「老天」也給收費站「收拾」了。
市井小民只會說:人在做,天在看,問題是,我們的「天」還有眼睛看嗎?
馬來西亞人從誕生啼哭的第一天開始,就必需給過路費,給到老給到死,給到躺進棺材也沒有終結的一天。
過路費是世代相傳的,傳承到第二代、第三代,世世代代的傳承下去,猶如香火一般,不給過路費,你想絕種嗎?!
現代民主體制,當然不講絕種話,只說法治。大道公司有「收費合約」在手,民選政府「代表」人民簽下了賣身契,全民當然要依契約行事。今生今世給過路費,來生來世也須通過「收費站」才能找到投胎路。
記憶猶新的是,某屆大選丁加奴(現已改個雅名為登嘉樓)一夕之間變天了,丁加奴人民不想再今生來世為收費站之奴,半夜就把「收費站」拆了,還砸個稀巴爛!
記憶中,朝廷政府沒有動怒,執行國法家規,大道公司也沒喊告,誓死追討過路費。
這種把收費站拆掉砸個稀巴爛的事,沒有了下文,好像從沒發生過。
這讓人想起,馬華有個中央級領袖,曾惡嘴爛舌的「問候」一名女同志的老母。這名女同志「站」起來,怒問:你剛才是不是說了粗話?
這名馬華領袖一時語塞,續而惱羞成怒的大聲反唇,是啊!老子是問候了你老母,那又怎樣?你又能怎樣!
收費站的事,無關老母,也不能扯到老媽子身上去!反倒可以拿來與一馬公司1MDB的通天債,以及26億令吉的海角天涯,雙雙一齊高唱:我們都是一家人。
你想怎樣?廣東話:你想點!馬來話該怎麼說,不就是一根食指「點」到了馬來西亞人的臉上,老百姓是朝廷政府的收費站,也就是當今政府的ATM提款機!
(光明日報/看劍‧文:慕容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