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斯瑪的一生傳奇...你了解她幾多呢?

@ 2015-09-30

《絕情寡義的大馬夫人羅斯瑪》羅斯瑪的故事上篇

她是馬來西亞首相的老婆,以第一夫人自居;她過去已經因為非常關心婦女及兒童問題而獲得國內外許多獎項;以表揚她對婦女兒童福利問題的熱心和關懷。

但是,非常諷刺,她對於自己的親生女兒和兩個外孫,卻顯得寡情薄義。她和第一任丈夫所生的女兒阿茲琳Azrene, 數年前嫁給馬來青年法茲利Fazley,夫妻倆目前已經育有兩個孩子。然而羅斯瑪不但不曾出席女兒的婚禮,連兩個外孫先後誕生了,她也不看一眼,兩個小外孫迄今不曾見到過外婆。

在馬來回教家庭里,孫兒的誕生是天大的喜事,身為長輩的公公婆婆,外公外婆,都必須趕到女兒女婿的家去分享喜悅,親手抱抱孫子。但是肥婆羅斯瑪的冷漠無情,卻讓女兒和孫兒大失所望。

對外,羅斯瑪竟然是關心婦女和兒童福利權益問題的《表率人物》,還因此得獎無數;但為什麼對自己的親生骨肉卻如此冷酷無情?一切只能證明,羅斯瑪很假,很虛偽;她所謂的關心婦女運動,關愛兒童福利,全部都是在做戲罷了!!

戴著面具做人的羅斯瑪,想到都令人作嘔。

《絕情寡義的大馬夫人羅斯瑪》羅斯瑪的故事上篇

她和他,犯了通姦罪!

肥婆羅斯瑪的印象是什麼?

一個不學無術,貪婪無度的女人?

首相納吉的負資產?

令國陣巫統大失民心的妖婦?

心狠手辣的兇手?

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巫婆?

為追逐夢想而背夫通姦、拋夫棄子的毒婦?

這些形容詞,基本上都沒有錯。

唯一不對的,只是在《不學無術》這四個字。

誰說肥婆羅斯瑪不學無術?她不但學有所長,人家還是美國大學畢業的高材生呢!

羅斯瑪全名Rosmah Mansor,1951年12月10日出生於森美蘭州的瓜拉庇勞Kuala Pilah。現年63歲。

她中學畢業於森州東姑古西雅學院。在馬大社會學和人類學系(Sociology and Anthropology) 畢業取得學士文憑。過後負笈美國,1978年在路易西安納州立大學考取社會學及農牧學碩士學位。(Masters Degree in Sociology and Agriculture from Louisiana State University )。

她回國後,在農業銀行任職行政人員,1983年轉任半島有限公司(Island and Peninsular Bhd)業務發展經理,直到1987年嫁給當年還是文化青年及體育部長的納吉。

納吉是她的第三任丈夫,她當年主動追求納吉的時候,還沒有和第二任丈夫法立依斯末(Farid Ismet)離婚,而納吉當年也還沒離婚,也是背著老婆東姑再娜(Yang Mulia Tengku Puteri Zainah Tengku Eskandar ,她是吉蘭丹州皇室成員,現任吉蘭丹蘇丹的姑母)與羅斯瑪偷歡。

按照回教法,這兩人其實已經犯下通姦罪。但是,當然這兩人大有來頭,宗教局也無從對付。

《絕情寡義的大馬夫人羅斯瑪》羅斯瑪的故事上篇

拋夫棄子,獨自去偷歡!

羅斯瑪對外宣稱,她只擁有過兩個男人,一個是她的前夫法立伊斯默Farid Ismeth Emir;第二個就是納吉。

但是,來自羅斯瑪的同鄉,熟悉羅斯瑪的人都知道,她這是在說謊。

她其實有過3次婚姻。她的第一任丈夫並非法立伊斯默,而是丁加奴州國家石油公司行政人員阿都阿茲農仄Abdul Aziz Nong Chik。

她和Abdul Aziz Nong Chik結婚8年,育有三個兒女。之前傳出結婚和生孩子的阿茲琳Azeren Soraya Abdul Aziz,就是羅斯瑪和阿都阿茲所生的第二女兒。

羅斯瑪為了追求自己的人生理想而選擇拋夫棄子,她不認這個前夫,也否認有過這三個孩子。為了自己的青雲路而當中撒謊,她甘榜的親戚朋友都看傻了眼!

阿茲琳結婚的時候,羅斯瑪沒有出席婚禮給女兒祝福,阿茲琳接連生了兩個孩子,身為外婆的羅斯瑪也不看一眼,連抱都沒抱過外孫。

熟知羅斯瑪家事的甘榜父老,談到她的時候,都說羅斯瑪是個沒心沒肝,忘恩負義的女人。

據說當年她丟下老公阿都阿茲去美國留學,學費還是老公幫她申請,孩子也有老公照顧。沒有想到她考取碩士學位回國後竟然不認丈夫和孩子,獨自到吉隆坡尋找她自己的青雲之路。並且很快的就勾搭上了法立伊斯默。

法立伊斯默是RTM著名的新聞播報員,擁有一把充滿磁性的聲音。那個時期的羅斯瑪,對於西洋娛樂明星很著迷。法立是電視台知名人士,經常有機會帶她去見明星藝人,所以近水樓台先得月;羅斯瑪很快就嫁給法立,被第二任老公《照顧》了。

羅斯瑪和法立的婚姻維持不了幾年,兩人並未生育孩子。

後來羅斯瑪是怎樣搭上納吉的呢?當她和納吉打得火熱的時候,納吉還沒有和太太離婚,羅斯瑪在法律上也仍然是法立伊斯默的妻子。一個使君有婦,一個羅敷有夫;居然一樣天雷勾動地火,背地裡做出離經叛道的苟且勾當。。。。。

據說,這一切,都是羅斯瑪自導自演,是她主動追求當年擔任彭亨州務大臣的納吉。。。。。

《絕情寡義的大馬夫人羅斯瑪》羅斯瑪的故事上篇

電梯情迷納吉,預謀橫刀奪愛

納吉1953年7月23日誕生於彭亨州的立卑Kuala Lipis;現年61歲。

羅斯瑪生於1951年,比納吉還大兩歲。

他們這一對,是怎樣對上眼的?說來頗有趣。幾乎每一個熟悉羅斯瑪的人都知道,是羅斯瑪倒追納吉的。而認識納吉的人也都知道,事實上,納吉也是很風流的。

他們之間的來電,據說,是來自一段故意製造出來的,浪漫的《電梯情緣》。

據說,在1986年的時候,納吉還是彭亨州務大臣,羅斯瑪則是上市公司Island & Penisula Bhd的業務發展經理。當年彭亨州政府和羅斯瑪任職的公司就在同一棟大樓。

羅斯瑪為了親近納吉,每天放工的時候故意算準時間在電梯門口等候,一見到納吉有在就進去電梯跟他閒聊。

當年的羅斯瑪,身材不像現在這麼粗大,還不是水桶身材。當年的她,身段迷人,模樣也相當有姿色,加上學歷又高,知識淵博,談吐斯文有見識。尤其是她主動勾搭,納吉沒幾下就被她迷得神魂顛倒,老豆叫什麼名字都不記得了。

有人說,納吉的前半生有兩個很大的轉折點。第一個,是在1976年。

當年他的父親敦拉薩忽然病發,逝世於英國倫敦。留下的北根國會議席空缺,巫統決定由當年才23歲的納吉上陣為亡父守土成功。當上國會議員之後便同時受委為副文化青年體育部長。同樣在1976年,他娶了吉蘭丹皇室的再娜公主為妻。

第二個人生轉折點,是1987年。

那年他第一次當上了巫青團總團長,在10月17日為對抗董教總《抗議教育部派遣不諳華文教師擔任華小高職》事件的馬來人大集會上,高舉馬來劍,要「以華人血染紅它」。那一年,他也正式宣布與結髮妻子再娜公主離婚,另娶羅斯瑪。

羅斯瑪想盡辦法嫁給納吉 目的只為得到權力?

很多人認為,羅斯瑪和納吉在一起,或許不是因為感情,而是要搭上納吉政治地位的順風車所致,他們指羅斯瑪當時是瞄準納吉優柔寡斷的性格,是很容易操控的對象,所以想盡辦法接近納吉這號人物。也有部落格撰述,羅斯瑪是納吉和他第一任夫人離婚的導火線。

納吉和羅斯瑪兩位已婚人士因常常共乘同一架電梯認識,而引發出私情。據網絡謠傳她的女兒Azrene Soraya因不滿母親的選擇而故意缺席納吉和羅斯瑪的婚禮。

納吉當時和他第一任夫人再娜(Tengku Puteri Zainah Tengku Eskandar)一起共11年,且育有3名兒女,直到1987年納吉為了和羅斯瑪結婚而毅然和再娜離婚。在離婚的過程中,再娜向納吉索取高達五百萬令吉 的贍養費。在不久後,納吉便宣布將與現任太太羅斯瑪結婚。

至此,羅斯瑪開始了她《地獄夫人》第一年的夢。。。。。

《絕情寡義的大馬夫人羅斯瑪》羅斯瑪的故事上篇

莫須有罪名,納吉逼髮妻離婚

馬來西亞國家第一夫人應該是誰?

很多人說應該是最高元首後,也有少數人認為應該是首相夫人。

最高元首的地位,是國家至高無上的第一人,按照國家憲法上的規定Protogol,最高元首後是國家排名第二號人物,所以理所當然就是國家的第一夫人。

像日本首相的太太,泰國首相的夫人(以前),新加坡總理的夫人,也都不敢以第一夫人自居。

但是我們的肥婆羅斯瑪卻視最高元首後如無物,自稱第一夫人,甚至還在納吉初登首相高位時,逼著老公在首相署特別開設一個《FLOM》部門給她,每年可以動用數以億計的款項!

當然,心水清的人自然知道什麼是《FLOM》,那就是《First Lady Of Malaysia》的縮寫。

如果馬來西亞首相的老婆是第一夫人,那麼,最高元首後是什麼夫人?羅斯瑪的FLOM,得到全民認同嗎?

看來只有她自得其樂罷了。

話說回頭,當年羅斯瑪是如何接近納吉的呢?

據說,居中牽線的人,就是瑪茲娜瑪斯蘭(Maznah Mazlan),在彭亨州內,她是納吉的親信。居中安排《電梯奇遇》之後,天雷勾動地火,姣婆遇上脂粉客,很快就打得火熱。

為了掩人耳目,據說每當羅斯瑪在接近下班時間前往州務大臣辦公室與納吉幽會的時候,納吉不但嚴格規定除了羅斯瑪之外,任何人不得進入他的辦公室;而且還命令司機暫時將州務大臣官車駕走,製造《大臣已經離開》的假象。方便兩人卿卿我我。

羅斯瑪當年成功色誘納吉,生米煮成熟飯之後,如何將納吉的結髮妻子東姑再娜趕走?這對納吉來說,就是個棘手的問題。

東姑再娜1976年嫁給納吉之後,生下三個孩子,分別名為Mohd Nizar,Puteri Norlisa和Mohd Nasifuddin。11年來,她相夫教子,遵循回教教義,凡事以丈夫為主,並沒有犯錯。納吉想休掉她,要找什麼藉口呢?

1986年全國大選過後,納吉重新回到中央內閣,出任文化青年及體育部長。這給了他一個很好的藉口。他搬離彭亨州務大臣官邸,到吉隆坡肯尼山Kenny Hill另置豪宅。就有藉口不回家了。

根據後來東姑再娜接受網絡媒體採訪時的說法。她在那個時候足足有半年不曾和納吉在一起。除了偶爾回家探視三個孩子之外,納吉即使從吉隆坡回到關丹,也選擇住在五星級酒店而不回家陪她。

半年後,納吉就以她《患上怪病,不能履行妻子的天職》為理由,向她提出離婚。

感覺非常委屈的東姑再娜當然不肯輕易就範。雙方進行了一段時日的談判,最後據說東姑再娜終於讓步,答應納吉開出的一次過500萬贍養費的條件,同意離婚。

那麼,羅斯瑪當時也還沒和RTM新聞播報員伊斯默離婚,她又是怎樣搞定伊斯默?

根據熟悉內情者透露,還是納吉幫羅斯瑪搞定伊斯默,由中間人出面,要求伊斯默離開羅斯瑪;條件據說是近百萬元的分手費。

事實真相是否如此?只有當事人清楚。我們知道的是伊斯默離開了羅斯瑪,納吉也和東姑再娜離婚;1987下半年,納吉宣布正式迎娶羅斯瑪為第二任太太。

據說,伊斯默後來也離開了RTM,目前在一家大型貿易公司擔任營業經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