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9日訊)前雪州大臣拿督斯里基爾要求推翻其貪污罪成上訴案今日下判,聯邦法院五司一致決定維持高庭判決,即監禁12個月及充公「基宮」,刑期即日算起。
以馬來亞大法官丹斯里祖基菲里為首的聯邦法院五司下判時說,在考量了控辯雙方的陳詞及辯方律師丹斯里沙菲宜的求情後,法院認為基爾是一名公眾人物,此案也涉及公眾利益,因此一致作出上述決定。
祖基菲里說,基爾接受如此貴重的物品時,跟他當時的身份,即身為公眾人物和前雪州大臣,有利益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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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們看到這篇文章時,相信我已經在牢房裡了,因為我已計劃好,一旦法院判刑,就把這篇文章刊登出去。」
「我向我的所有家庭成員、朋友以及支持者致歉,因為我的案子讓大家蒙羞了。我也感謝那些還繼續鼓勵我和同情我的人。」
「我知道社交媒體的一些人此時正在拍手掌,並咒罵我是一名貪官。他們是否明白,我買該棟房子時,它其實只完成了一半,還有銀行貸款未還清,而且還要繳付保險直到現在?我原諒這些誤解我的人。
「我也知道我的房子成為了爭議性課題,因為當一名巫統領袖雇用攝影師,乘坐直升機從高空拍攝,我的房子看來就像是一座皇宮。事實上,我的房子並不是該區面積最大的。沒關係,我已經原諒了他們。」
「我想要說明的是,在整個審訊過程中,控方不曾提呈任何證據,證明存在貪污元素。」
「控方不曾舉出任何證據,證明我以被指低過市價的350萬令吉購買房子後,私相授受任何計劃或批准任何工程給出售房屋者。控方唯一能舉出的,只是發給三蘇丁公司的支持信,而這類信函,我曾經發出給數以百計的公司。」
「當我準備購買該棟只完成了一半的房子時,我其實已經知會了當時的重要掌權人,包括首相、州政府秘書以及反貪會。」
「為了記錄在案,我也向銀行貸款,並要求產業估價。截至現在,我還欠下超過200萬令吉。這是否顯示我貪污?」(證據和數據騙不了人)
「我甘心接收今天的判決,雖然直至今天,我不知道自己還要付多少的代價才夠?」
「或許,政府需要設立一個委員會讓公務員參考,讓後人不再像我那樣陷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