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把我們趕走為何是我毀約?房客房東鬧翻,來看看誰錯

@ 2015-09-22

租房才兩個月,年輕房客與女房東鬧到水火不相容,房客怒指女房東諸多挑剔找機會趕人走,女房東則指男房客違約在先,怨不得人!

來自馬來西亞的吳禮瑞(22歲),今年7月中旬以1050元月租,跟女友和一名男性朋友聯合租下武吉巴督第318座組屋三房式組屋的主人房

吳禮瑞不滿女房東多收100元水電費。

雙方當時簽了6個月租約,吳禮瑞還預先交了一個月定金。

起初,大家客客氣氣,可是過不到兩個月,彼此的關係迅速惡化,甚至到了水火不相融的地步。

吳禮瑞聲稱,房租明明包括水電費,三人住不到一個月,女房東卻一直嫌他們水電用太多,還開口要多收100元。

女房東聲稱,她和房客拉扯時,手臂被弄傷。

三人也從來不煮飯,每天回家直接進房間,只在必要時到廚房洗衣,或上洗手間。

吳禮瑞說,女房東老指他們把地板弄髒,要他們清洗客廳和廚房地板,一回連走廊都要他們清洗。

「我們早出晚歸,偶爾休息才會在房裡,用得了多少水電?要我們清洗走廊,就更不合理了。」

9月4日晚上11點多,吳禮瑞下班回家,女房東突然臨時通知,要三人最遲在9月10日搬走,並說不會退還一個月定金。

只有五天的時間找新住處,吳禮瑞當下跟女房東起爭執。

女房東絲毫不讓步,在9月9日當天就先「沒收」了吳禮瑞女友的鑰匙,也阻止他們洗衣服。到了10日下午,更直接把三人的部分細軟丟出主人房。

雙方當時發生拉扯,吳禮瑞還報警把警察叫上門。

吳禮瑞說,他本來就要搬,跟朋友安排好晚上來載東西,如今下午就被趕走,三人只能等到朋友晚上開車過來,才分頭到不同的地方暫住。

電梯口擺著紙箱、行李箱、絨毛玩具、桌椅,還有一些房客還沒來得及整理的衣物。

『房東把我們趕走為何是我毀約?』

合約顯示,1050元月租是包括水電費和冷氣費的。

「女房東把我們趕走,為什麼會是我毀約?」

吳禮瑞說,當初搬進來時,他徵求過女房東同意,暫時拖欠450元的定金。他事後一領到薪水就填補了450元,女房東卻指他向她借了450元。「她說水電費倍增,卻不肯出示水電費的帳單。是她趕我走,為什麼說我毀約不還定金?」

女房東說,她之前曾把房子出租給一名外國學生,這個學生也跟她合不來,搬走了。

她說:「我還有把客廳一角租給一個跑船的,他最好,因為他不常回來。」

女房東指房客 愛頂撞她

面對男房客指責,女房東逐點反駁。

記者上門了解情況時,女房東逐點反駁了男房客的指責。她指三人骯髒、說謊,還經常頂撞她。

「他們很懶,頭髮掉了不撿,還穿著濕鞋子回家,把走廊弄髒。」

她指三人從早到晚開冷氣用電腦,別人幾天洗一次衣服,他們卻得天天洗。「我心疼,所以多收一百。」

女房東也指吳禮瑞遲了一天交定金,還編織謊言向中介投訴她。

「他們遲交租金,沒住滿6個月就搬,就是違約,我有權不退還定金的。」

她承認把吳禮瑞等人的細軟丟出睡房,指責後者拉扯中把她的手臂弄傷。她事後沒看醫生也不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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