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規定最低月薪20008元,最低時薪120元。這個徵人廣告上竟然寫…老闆從一九九五年穿越來的嗎?神扯!

@ 2015-09-06

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上貼文,說一個店家,徵人時竟然只給時薪七十元!

明目張胆地違法!勞工局還不快去抓!

每天工作六小時,月薪一萬二?典型台灣慣老闆!

最低月薪是20008元,最低時薪120元。

還有臉說會調薪!請先守法好嗎?

請把這篇文章分享出去,呼籲大家抵制這種無良店家!別去那裡上班!鄉下地方就不用守法嗎?神邏輯!勞工局不要再裝死了,拿出魄力來執法!

新版勞基法,一般勞工比公務員多放一天假!政府的蠢真的沒有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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