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位成員組合成一個團隊而開展活動的偶像組合將如何分配收入呢?如果都一起作為組合活動,那麼毫無疑問可以平均分配,但是最近根據每位成員的才藝或者特長,分別在演戲、音樂劇、DJ、綜藝等多方面展開活動的情況更多一些。
每個所屬公司的收入分配方式和比率都不同,而且在同一個所屬公司中各個組合也有所不同。大部分情況下,出道初期無論是否有個人活動,收入都會進行平均分配,但是達到某種程度的認知度之後,會根據個人活動重新簽訂收入分配合約。
SM,YG等大型企劃公司,以團隊名字展開活動的音源·專輯·公演·商演等收入,及團體CF代言費等都是按成員數平均分配。成員個人活動所獲得的收入將交給個人。因此根據成員活動程度和認知度,每個成員間的收入都會存在差異。
也有部分組合,無論有無個人活動都進行平均分配。出道五年的某人氣組合,無論在演技、綜藝等個人活動程度如何,都將收入統一結算,並平均分配給每位成員。只有自作曲的版權收入屬於個人。這個企劃公司相關人士表示:「這是從初期開始就與成員們協商好的,現在也在維持這個原則」,「因為我們優先考慮團隊凝聚力和團隊活動。」
某偶像組合製作人表示:「雖然成員間的收入差異有可能引起抵抗情緒,但是平均分配原則也可能引起『比較有人氣的』成員的不滿,成為關係不合的根源。」另外也表示:「正在努力讓個人活動的機會能夠平均分配到所有成員手裡」,「最近從創立組合初期開始就考慮個人活動因素,因此,從初期階段開始就在合約上明確規定收入如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