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冉今年6歲,從小父母就離異,母親沒有能力養育小冉從而判給父親養育。父親後來再婚了,小冉也有了媽媽,不過是後媽。小冉才4歲根本不懂事,喜歡玩水,經常跑到廁所里玩水,這位父親的脾氣很暴躁,經常打小冉。
這太小冉還是去廁所里玩水,後媽非常發火,小冉根本不聽後媽的,後媽向父親告狀說小冉不聽話又在廁所里玩水,自己管教也不停,要父親自己去管教自己的兒子。
父親再次聽到後媽向自己告狀,一時氣急,就把小冉從廁所提溜出來,綁在練拳的沙袋上,一直用皮帶抽打小冉,抽打了十多分鐘。
期間小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不斷的求饒,說「愛爸爸。愛媽媽,我知道錯了,請不要再打我了,我以後不玩水了。」
但是父親自動屏蔽了冉冉的哭聲和告饒聲,沒有心軟,最終將冉冉活生生的抽死。
對此網友們紛紛表示:後爹都沒有這個親爹這麼狠的心。還有的表示:後媽還沒進門就想把繼子弄死,說是老巫婆轉世都侮辱了巫婆的身份。
如今隨著我國離婚率的不斷升高,重組家庭的父母如何與子女和睦相處成為不得不談的問題。
1.有衝突時由親生父母管教
父母要再婚一定要跟小孩真誠交流,把事情講清楚,不要遮遮掩掩,做好相互間的溝通是很必要的。孩子都渴望得到父母的愛,他們不容許這份愛被分享,他們會把要來跟自己分享這份愛的人視為「侵略者」,充滿敵意是正常的。對於孩子的這類情況,父母只能真誠地與孩子交流,讓孩子慢慢了解,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遇到這種情況,家裡的「新人」首先要沉住氣,面對孩子的冷眼甚至動粗,不要責問或者訓斥孩子,也不要因孩子這關而氣餒。最好的辦法是跟孩子做換位溝通,將話題引到「如果你是我你會怎麼辦」上來。再通過尋找情感中的 「愛媽媽」(或 「愛爸爸」)這樣的相同點,循循善誘,或主動套近乎,與孩子逐漸拉近距離。如果孩子排斥感很強,可以通過孩子信賴的人(如媽媽的朋友)來牽線。繼父母應更注意對孩子的教育,在碰到意見不一致或發生衝突時,孩子的親生父母則應出面調和。在孩子犯錯時,繼父母不要直接干涉或批評教育,最好由親生父母出面管教。
2.一視同仁客觀公平來教育
再婚前夫妻雙方要達成共識,把對方的子女視如己出,並且在共同生活前就讓孩子們嘗試相處,讓孩子接納新爸爸或新媽媽。更不要有「要是對方沒有孩子該多好」的假設來暗示自己,也不要猜疑對方會怠慢或者不愛自己的小孩,要用 「愛屋及烏」的心理疏導自己,對待雙方子女要盡到做父母的責任,儘量一視同仁。而且再婚後不要「越權」管教對方的孩子,要不然容易樹敵。在家裡的時候,對待子女間的矛盾,應該公平去處理,站在客觀的角度分析,當對方在訓斥管教她(他)的親生孩子時,自己要給予對方孩子關心,做和事佬;平時也要有意讓自己的孩子主動與對方的孩子接觸交流,勸導孩子說 「多了一個兄弟姐妹多好啊!」「在外面要團結一心」等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