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宿舍搞12歲女童被警長父回家時撞破,太大膽了吧

@ 2015-08-12

偷嗒警長女示意圖

1.兼職運輸工的被告在 facebook結識了回港度假12歲女事主

【本報訊】12歲警署警長女兒暑假回港度假期間,透過社交網站 facebook結識20歲青年。兩人相識僅兩個月,青年便斗膽在太帥頭上動土,到訪警長居住的紀律部隊宿舍,與少女性交,料不到卻被警長回家時撞破,青 年當場被捕。記者:陳曉薇

兼職運輸工的被告古作棋(20歲),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時不斷痛哭,聲稱已感懊悔。法官游德康昨指,此控罪最高刑罰為終身監 禁,法庭對於有20歲青年選擇與年僅12歲的少女性交「感到反感」。雖然法例規定法庭要替年輕罪犯領取報告考慮判刑,但游官初步認為,判被告即時監禁至為 合適,以阻嚇年輕人與未成年少女性交。案件現押後至下月7日,先取背景報告始判刑。

偷嗒警長女示意圖

2.被告到事主位於紀律部隊宿舍的住所,先摸手腳後性交

偷嗒警長女示意圖

3.事主任職警長的父親回家,見女兒披著毛氈,跟著發現一對男裝波鞋

偷嗒警長女示意圖

4.事主父進一步觀察女兒房間,發現被告躲在窗簾後,喝令他現身

遭警長撞破被捕

12歲女事主 X案發時在英國就讀 Year7,其父任職警署警長,她今年夏天返港度假,透過 facebook結識了被告, X曾透露自己12歲。今年9月1日, X准被告到她位於紀律部隊宿舍的家作客,兩人初次見面。最初兩人只是打遊戲機及看電視,跟著入 X的睡房,被告開始摸 X的手腳,還開口問 X,可否摸她的下體,繼而在無戴安全套下與 X性交。

此時, X父稍後回家,敲 X房門,只見 X僅用毛氈遮掩身軀來應門,認為事有蹊蹺,回頭一看,發現一對男裝波鞋放在大門旁,於是迅速觀察女兒房間,驚見原來被告躲在窗簾後面,便喝他現身。當時被 告身上僅穿著短褲及短襪。 X父怒不可遏,責問被告知否女兒幾歲,隨即將他拘捕。被告承認因一時衝動犯案。

辯方昨指,被告在內地出生,02年隻身來港投靠親戚,中二輟學後曾任裝修工及運輸工。他因經濟需要,5年前起已獲社署跟進,但社工不知他對性充滿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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