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獄第五殿閻羅王:包青天 包拯

@ 2015-07-25

包拯(999年5月28日-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省合肥市肥東)人,北宋人,官至樞密副使、朝散大夫、給事中、上輕車都尉,封東海郡開國侯、食邑一千八百戶、食實封四百戶,賜紫金魚袋。贈禮部尚書、諡號「孝肅」。包拯以清廉公正聞名於世,被後世稱譽為「包青天」,將他奉為神明崇拜。中國民間信仰傳其為文曲星轉世,死後成為地獄第五殿閻羅王,亦稱森羅王及閻羅天子。

包拯做過許多有益於百姓平民的好事,「不愛烏紗只愛民」,贏得了世人的敬仰。宋代以來,關於包拯的口碑、話本小說、戲劇曲藝乃至當代的電影電視就演義了許許多多他清正廉明、剛直不阿的故事,演義的結果,使包公的形象更豐滿,甚至神化、傳奇化。他成了人們寄託、祈望的理想人物。 對包拯形象的塑造和傳揚始於其身前。而源於宋代的話本並紅火於元代的包公戲,自明清到近世,不斷發展,推陳出新,深受老百姓的喜愛。包拯斷案的故事最為精彩,傳播之廣,溶進了人們熾熱的「包公情」。包拯做官以斷獄英明剛直而著稱於世。知廬州時,執法不避親黨。在開封時,開官府正門,使訟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訴曲直,杜絕奸吏。立朝剛毅,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貴戚、宦官為之斂手,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

古代小說《七俠五義》以包公為主人公。因其大公無私,擁有一副鐵面如墨的臉孔以鎮懾佞臣,額上掛有一彎蒼白明月,故有「包黑子」稱號。但是在歷史中,他的皮膚並不黑,只是為了塑造鐵面無私的形象,而劇中才把它的臉變黑,到了現在許多人反而認為他原本就是黑臉。民間傳說包公任開封府尹期間,得到「四大名捕」(王朝、馬漢、張龍、趙虎)與有足智多謀的公孫策和「御貓」之稱的御前四品帶刀護衛之南俠展昭為左右文武助手,辦案既明查又暗訪,執法既嚴謹又不失人情,使正義得以伸張。傳頌的案件包括《鍘美案》、《狸貓換太子》、《烏盆案》、《鍘包勉》、《鍘判官》等。故事中百姓向包公申冤的方法有:攔路喊冤(趁包公坐轎出巡時攔路向包公申冤)、擊鼓鳴冤(傳說開封府公堂門前有一鼓,任何人擊鼓後,包公便會升堂聆聽喊冤者的冤情)。開封府大堂常擺著三隻鍘刀:龍頭鍘(火龍鍘)專鍘違反國法之皇親國戚,虎頭鍘專鍘文武貪濁污惡百官,而狗頭鍘(犬頭鍘)專鍘窮凶極惡之平民百姓。

傳說包拯審案不分晝夜:日審陽間,夜審陰間。華南地區有傳說謂包拯死後被封為十殿閻羅王中的五殿森羅王。在台灣,有些神壇廟宇傳說包拯死後被封為神明,號稱「馬國公」、「包府千歲」,故現在稱的「馬國公」就是包公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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