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沒有滿足續簽條件 ?又想繼續留澳?可以這樣幹!

@ 2015-07-21

《唐人街》-澳洲華人的官方媒體

PR(綠卡)知識的普及 澳洲綠卡是不等於澳洲國籍的,持有澳洲綠卡的人仍然持有原來國家的護照和國籍; 澳洲綠卡不是永久的,不要以為有了澳洲綠卡就高枕無憂了,綠卡的有效期是5年,5年內滿足在澳洲累計呆滿兩年,才能申請下一個5年; 持有澳洲綠卡期間,可以免簽無限次的進入澳洲和紐西蘭(持有已過綠卡還能去紐西蘭玩耍,多棒啊),但是去除了紐西蘭以外的國家,仍然需要根據相關國家的要求辦理簽證。簽證不等於護照,只有澳洲護照的持有者,才能享受200多個國家的免簽待遇。

但是計劃趕不上變化,很多時候總有一些客觀無法控制的事情發生,導致我們沒辦法滿足居住要求,如此一來怎樣才能繼續保持澳洲綠卡呢. 其實澳大利亞政府還是很人性化的,只要你有各種」令人信服的理由」以及」和澳大利亞的緊密聯繫」,你的綠卡就可以繼續保持下去。

和澳大利亞的緊密聯繫

和澳大利亞的緊密聯繫主要有四個方面,這四個方面的聯繫主要被簽證官用來裁奪申請人離開澳洲不超過5年,是否給1年的延期。

1. 和澳大利亞有商業聯繫

● 商業聯繫(Business Tie),顧名思義,就是在海外從事與澳洲有聯繫的商業活動。至於這生意是不是註冊在澳洲,還是註冊在中國,倒不是決定因素。

● 對澳大利亞有利的因素可以是:

▬創造了給澳洲PR或者citizen的就業機會;

▬加強了澳洲與其他國家的聯繫;

▬增加了澳洲商品,技術或者服務的出口;

▬引進了新技術到澳大利亞;

▬對公司的擁有權以及作為管理層積極參與到了公司的日常運營中;

2. 和澳大利亞有文化聯繫

學者的海外交流;運動員的海外活動;牧師的海外會議;藝術家的海外演出等,對豐富澳洲生活、提高澳洲知名度、提升澳洲形象等有好處。因此可以算作與澳洲有文化聯繫,從而可以幫簽證持有人免除注滿兩年的居住要求。支持的證據可以是:

▬出版物;

▬文化協會的會員資格證據;

▬發表的文章;

▬音樂會;

3. 和澳大利亞有僱傭關係

就是在澳洲境外受僱傭於與澳洲相關的組織或者公司,支持的證據可以是:

▬澳大利亞的組織 (例如公司; 大學; 學院; 宗教組織);

▬聯邦、州、地區或地方政府組織 (包括政府企業或法定權限/機構);

▬澳大利亞國際慈善組織;

▬代表澳大利亞在國際組織的代表等;

4. 和澳大利亞有個人聯繫

▬在過去的5年之前,有長期居住在澳大利亞的歷史,特別是,在小時候就獲得澳大利亞綠卡,在澳洲長大的;

▬在澳洲境外一直和有澳大利亞國籍的伴侶,孩子或者父母居住;

▬在過去的5年內,在澳洲累計居住超過12個月;

▬有一個或多個澳大利亞國籍子女生活在澳大利亞;

▬在澳大利亞擁有個人資產,例如房地產等;

一些申請者雖然滿足了「和澳大利亞的緊密聯繫」,但是他們離開澳大利亞超過5年以上,這時候簽證官需要「令人信服的理由」才能裁奪。

令人信服的理由

▬海外家庭成員身患嚴重疾病或死亡;

▬申請人或申請人的配偶由於專業性質問題,需要在澳洲以外的地方工作或學習,並且,這些經驗對澳大利亞是有益的;

▬申請人參與了訴訟如出售物業、保管、或合同義務等這些申請人無法控制情況;

延期澳大利亞綠卡不是想像中那麼容易,特別是持有PR的整個家庭沒有一個人在澳洲居住的人更是要注意啦;如果沒有有效永久居民簽證卻貿然出境,那麼就有可能喪失返澳資格。

文章轉載自《遷徙澳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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