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個年代不剃髮,被砍死;不把胸部放出來,被罰死!

@ 2017-06-28

有個詞,叫移風易俗,說的是把不好的風俗改掉。然則,此詞有個漏洞,不好,由誰來判斷呢?

歷史上,由統治者來判斷。

女真入主中原,數次頒布剃髮令,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依著漢人習俗,那是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亂動就是不孝啊。然對於打敗了明朝的女真人而言,把頭髮剃了,那才好看,那才符合他們的審美。現在我們成了中原新主啊,我的審美,就應是國民的審美啊。什麼是孝?對新皇帝的忠,那才是大孝呀。至於孝父母,那是小孝,小孝比起大孝來,自然得捨棄。至於不想剃,嘿嘿……

清朝用以性命相挾,犟迫漢人剃髮易服,幾百年後,居然有遺老遺少,為了那根辮子而投水自盡。豬尾馬褂,儼然成了新的風俗了。由此可見,風俗乃是可以改變。

到了1920年代,為著婦女解放,天乳運動興起了。啥是天乳?天即大也,天即天然也,也就是讓乳房能夠自然成長而不將之扼殺在布條之下。為了推行此項有益於生育健康孩子的運動,政府規定,束胸的,罰五十大洋。

網上流傳,當時一個叫衛清芬的妹子,嫁人之後,正趕上政府要求放乳。她便聽政府的話執行起來。孰料,當時並無內衣,她只穿著一層衣服,若隱若現之狀被公公看到,將她丈夫大罵一頓,於是只好又束起來。一束,又被巡警抓到,罰五十大洋。夫妻倆拿著罰條給公公看,公公說,不就五十塊嘛,欺負咱罰不起嗎?

好,土豪!有錢就是任性。未久,又被抓了,又罰五十。這下,公公心痛了,白花花的銀元啊,能買多少米多少菜能買多少畝田地啊!於是,從此睜一眼閉一眼,不跟政府鬧彆扭了……

然而,僅僅在數年之前,不束胸還被當成是淫娃蕩婦有傷風化呢,1920年,上海市政府就發布過公告——故意奇裝異服以致袒臂、露脛者,准其立即逮案,照章懲辦——乖乖,這是要抓人啊!

但是,人心既已開放,是收得住的麼?想起小學時時過篇課文,《山的那一邊》,內中有句話,「花兒是禁得住的麼」——花兒,就是情歌。男女要談戀愛,你再怎樣保守,他們還是要談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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