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正式向《華爾街日報》發出的是律師信?還是解釋信?

@ 2015-07-08

納吉正式向《華爾街日報》發出的是律師信?還是解釋信?

(吉隆坡8日訊)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以個人名義,在今早向《華爾街日報》發出律師信,要求對方在14天內解釋該2篇報導,是否在指責納吉從一馬發展公司挪用7億美元(約26億令吉)。

律師信指出,首相納吉是以個人名義委任該律師行,而《華爾街日報》在7月2日及7月6日,刊出針對納吉的許多錯綜複雜、粗鄙無禮且模煳的指控。

律師信表示,「我們特此致函以了解你的立場,因為報導中闡明你並不完全肯定資金的來源,以及資金在過程中發生了什麼事,但最後卻指控他挪用一馬發展公司的7億美元。」

律師信也說,「站在我們的當事人立場,我們要求享譽國際的貴報清楚解釋,你是否有意在該篇報導中指出,當事人挪用屬於一馬發展公司的7億美元。」

律師信也指出,「這項確認,是為了讓我們能夠建議當事人接下來應該採取何種法律行動,讓他能夠伸張正義。」

「我們要求你們在14天內予以回覆,並讓我們了解你們是否有在大馬委任任何律師,以利法律程序的進行。」

該封律師信是由哈法利占及愛莎律師行所發出,律師信是由哈法利占署名,致給《華爾街日報》擁有人道瓊斯公司董事局。哈法利占律師樓過去曾在許多案件中擔任巫統的代表律師,包括納吉夫婦之前也通過該律師樓起訴八打靈再也北區國會議員潘儉偉、班登國會議員拉菲茲和伊黨黨報哈拉卡等。

納吉代表律師發出的「律師信」

不過另一名著名律師阿查哈哈倫(Azhar Harun)對首相納吉的代表律師致函給《華爾街日報》所屬的道瓊斯公司的律師信

他表示,儘管納吉代表律師在信函中的幾乎每一句都讓他感到畏縮。不過,若他是道瓊斯公司的代表律師,他會建議該公司這樣回答:

「親愛的律師,沒有能力掌握或明白我們(《華爾街日報》)的刊登的內容,不是構成誹謗的理據。謝謝」

《華爾街日報》繼指控一馬公司資助首相納吉打選戰後,該報也於7月3日揭露,大馬調查人員從調查文件中發現,一筆將近7億美元(約26.5億令吉)的政府投資金額,被匯入疑是納吉的個人銀行戶頭。

此事見報後,立即轟動國內外,除了一馬公司第一時間做出否認外,首相納吉昨晚也漏夜在官方面子書上反駁這一連串的指控。

此外,儘管首相納吉做出否認,《華爾街日報》也捍衛報導真實性。該報昨日將一份9頁的文件上傳至該報網站。

《華爾街日報》將有關文件的連結置放在亞洲版網站首頁,題為「大馬指示凍結與被指涉及匯款給納吉的銀行戶頭」報導的下方。

有關文件被指是大馬調查人員的調查文件,當中包括瑞士安勤私人銀行、大馬銀行伊行(Ambank Islamic)以及艾芬銀行的文件,惟文件部份細節如銀行戶頭的最後數個號碼,已被遮蓋。

另一方面,由大馬反貪污委員會、大馬皇家警察,以及國家銀行所組成的特工隊,則在昨日針對一個大馬發展有限公司(1MDB)被指將7億美元鉅款匯入疑是首相納吉個人銀行戶頭一案,凍結6個相信涉案的銀行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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