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烈占佐漢在數年前撰寫的一篇文章,再次被社交媒體瘋傳,相信是與最近發生學校副校長指示學生到廁所喝水及喝尿玩笑有關。
(八打靈再也24日訊)今年齋戒月再次引發「非穆斯林是否應避忌在穆斯林面前飲食」的課題,一篇3年前的文章也再次在社交媒體被瘋傳,提醒穆斯林對齋戒一事應抱有的態度。
這篇文章是由憲法律師沙烈占佐漢(Syahredzan Johan)所撰文,當時被刊登在網站LoyarBuruk,內容發人深省,貼切描述他對國內穆斯林的看法。
原文如下:
你在齋戒,太陽照在你身上,你的肚子在作響,你的已經口乾舌燥。當時只是下午12點半,還有很多個小時才開齋。突然一位非穆斯林出現在你眼前,他正在飲用你所喜歡的冰冷可樂,他看起來是多麼地享受啊!你簡直可以感覺到那個甜味加咖啡因的飲料—可樂進入你的喉嚨。因此你火大了,心想:「這個人怎麼膽敢在你面前喝東西?他不知道在齋戒月期間要懂得尊重,不要在穆斯林面前疏解自己的口渴嗎?他不知道這個國內大部分人民是穆斯林,所以應該尊重穆斯林?」
這是國內大部分穆斯林先入為主的思維。穆斯林占大部分,所以應該被尊重;馬來穆斯林很敏感,不能被侵犯;馬來穆斯林一定要免受傷害、迷惑以及其他不好的東西與陰謀,總之就是必須讓穆斯林免受威脅。最近,這種根深蒂固的思維被機會主義的政治人物所利用,後果是馬來穆斯林變成越來越不懂得包容少數者的民族。
馬來穆斯林有權阻止在他們的住宅區範圍內建興都廟;馬來穆斯林有權限制其他人用什麼名字來稱唿造物主;馬來穆斯林有權在馬來居民大多數的地方禁止售賣酒類以及開設戲院。
每個周五,馬來穆斯林有權將他們的思域(意指汽車)隨意停放在任何地方,仿佛視整條街是他們的。馬來穆斯林有權將他們的宗教布道內容,大聲地傳播至左鄰右舍,即使是晚上時分。
首相必須是馬來穆斯林,公務員也首選馬來穆斯林,就連各政府機構也要是以馬來機構自居,優先保護及確保馬來人與穆斯林的前途與利益。
上述的權利也用於迫害及歧視少數的性別與宗教人士,因為他們聲稱憲法第3條闡明伊斯蘭是官方宗教。因此,我們指女同性戀、雙性戀、男同性戀及變性人(LGBT)不能享有憲法賦予的權利,只因為他們的性取向違反伊斯蘭,但是我們卻忘了其他伊斯蘭所禁止的東西如賭博,在我國是合法的。我們也可以自行通過伊斯蘭裁決,決定充公與禁止他人的書本。最近聯邦法院聲明,必須不惜一切保護宗教的聖潔,但是為了「不惜一切」,難道連國家最高法律—憲法也要讓步?
請讓我說清楚,上面的都不是伊斯蘭。這些只是我們用宗教之名,去歧視、迫害及公然漠視基本人權。因為我們覺得只有我們有權,所以我們覺得其他人不如我們。我們可以允許這種侵犯,是因為我們是馬來穆斯林,我們這樣做才是真正的馬來穆斯林,有權控制這個國家,因為我們覺得我們比其他國人高人一等。
老實說,沒有法律,也沒有憲法條文可以讓我們這樣做。憲法第3條文不能令大馬成為伊斯蘭國,第4條文更闡明憲法是這個國家至高無上的法律。憲法第8條文賦予所有國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憲法第153條文沒有賦予馬來穆斯林法律特權,它只是保障馬來人、沙巴與砂拉越土著在某些事情的權益。
因此,馬來人占大多數又如何?我們必須明白什麼是民主,如果這個國家是民主的,少數人的權利是與多數人一樣的。這就是為何我們有憲法保護國人的自由,不讓他們被大多數人的暴政所迫害。
我們已經把自己當成是泰國、菲律賓、緬甸及中國的少數穆斯林。我們害怕大馬會像瑞士那樣禁止尖塔或者像法國那般禁止罩袍,所以我們很喜歡提及宗教自由。可是如果你們覺得其他國家的少數穆斯林應該獲得大多數人的保護,為何在我們自己的國家卻沒有以相同的思維去保護少數的非穆斯林?為何其他人要得到我們認同後才可以享有他們的權利?
因此,當你不滿某個人在你齋戒時喝水,請退後一步,想一想自己的宗教。放下你的特權思維去思考,難道因為你在齋戒,你周圍的人都必須將食物及飲料都丟掉?
請記得伊斯蘭灌輸給你的教義,不是其他穆斯林告知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