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媽的華裔男友涉嫌多次性侵一對12及13歲姐妹花

@ 2015-06-21

(芙蓉19日訊)單親媽媽的華裔男友涉嫌多次性侵一對12及13歲姐妹花,周五在森州瓜拉比勞地庭面對7項強姦罪名,不過,被告否認有罪,獲准以2萬4000令吉保外,案展7月27過堂。

被告來自森州利民濟的49歲華宇興,控狀第一至六項,指他於2014年12月中至2015年5月期間,早上8至4時之間,在利民濟一個住家單位,先後5次性侵13歲未成年華裔少女,牴觸刑法第376強姦條文。

第七控狀指被告於2014年11月期間,下午4時30分,在同樣地點性侵另一名12歲未成年少女,牴觸相同條文。

在這項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監禁最低10年,最高30年,以及鞭笞。

沒有家屬前往保釋

由於這起案件令人神共憤,瓜拉比勞法官伊莎貝原本不允許被告保外,但經過被告求情之後,法官才獲準保外,不過要求被告在保釋期間每月需每月到警局報到、禁止在案件審訊期間接近受害者,同時必須擁有家人關係者做擔保人。

不過,迄今未有被告家屬前來保釋,因此被告被押往馬六甲雙喜武當監獄,直至案件再度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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