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聯的困境,已經不是看醫生、吃藥就可康復那麼簡單,而是進入開胸破膛,非動個大手術才能「活」下來的時候了。
民聯病危,其病情就是伊斯蘭「病毒」的蔓延,這是胃癌、大腸癌,或心臟病、血管阻塞。甚至包括了其他癌症細胞的擴散,可能還包括乳癌和子宮癌。
到底要怎麼替民聯醫病動手術,作為民聯「共主」的公正黨,理應擔當主治醫生的角色,席位佔「老大」地位的行動黨則輔助,也有權拿起手術刀,向伊黨開刀!
民聯的病情既無能「病從淺中醫」,任由伊黨的「伊刑法」病情蔓延和擴散而成癌症。
對症下藥之法,也就只能用「伊刑法」治之。
伊黨既然那麼喜歡伊刑法,就把它當「賊」辦,對其施「砍手砍腳」之刑罰,以正法典。
至於要不要進一步把伊黨送上斷頭台,就留待下一屆的大選,交由人民裁決。
敦馬不是早就鐵嘴說了,一國豈能二治,一刑又豈能二罰,何況是違憲的。
伊刑法在大馬的多元種族社會行不通,更不能成為「刑法」的法律條文。
敦馬舉個簡單的例子,一個穆斯林罪犯,被關進監獄砍手砍腳,出獄後已是「廢人」一個,反製造更多的社會問題,反而一個非穆斯林罪犯,坐完幾年牢出來,還是好漢一條,仍可手腳無損的再戰江湖。
馬來西亞作為一個民主和多元的國家,豈能有兩種標準和不同版本的法律條文和刑法。
馬哈迪在首相任期內,絕不含煳也毫無隱瞞的否決了伊黨的伊刑法,直到今天,仍然堅定不移。
今日國陣對伊刑法的立場,卻含煳不清也曖昧不明,還惡搞的拿伊刑法課題,牟取政治利益和權位。
國陣沒有記取國父東姑阿都拉曼的訓誡:馬來西亞不是伊斯蘭國,但伊斯蘭是國教。
同樣的,今日國陣也沒有如敦馬哈迪在大是大非之前的堅決不移,以國為尊以民為重,義正詞嚴的否決伊刑法。
說到以民為主,尊重憲法,保護國家體制,現任首相納吉是讓人民失望了!
國陣裡頭,也只有馬華「天真」的相信巫統會堅定不移的維護國家體制和體現憲法精神。
馬華現任當家人,曾有這樣的名句。
首相做對了,英明!首相犯錯了,更英明!
回頭看民聯三黨在伊刑法事件上的自相殘殺,讓巫統獨自(非國陣)坐收漁利,利用如馬華一樣「天真」的伊黨盡情的操弄其伊刑法,一石二鳥的分裂和瓦解民聯。
今日,民聯與其坐以待斃的任由政敵分裂和瓦解,為何不敢壯士斷臂,棄車保帥,堅決和果敢的對伊黨動手,砍掉其手腳,把這個「敗家仔」逐出民聯,只有當機立斷,民聯才能化危機為生機!
(光明日報/看劍‧文:慕容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