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 GST後發現3萬商家逃所得稅‧追查結束營業設新公司

@ 2015-06-11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10日訊)關稅局在消費稅落實後,發現有3萬名商家從來不曾呈報或繳交所得稅,接著也會留意一些公司在消費稅落實前結束營業再另外設立新公司的商家。

地下經濟無所遁形

關稅局消費稅主任拿督蘇博馬廉表示,該局發現有超過3萬名註冊(約10%)的消費稅商家不曾呈報或繳交所得稅。

「這些都是地下經濟,消費稅落實後,立刻無所遁形。」

他今日受詢時說,在落實消費稅前夕,關稅局有留意到很多公司結束營業再設立新的公司,關稅局會審查這些公司,究竟為何結束營業。

在落實消費稅後,商家為了向該局索回進項稅而註冊成為消費稅商家,因此被發現他們之前沒有在銷售稅及服務稅(SST)下註冊。

他說,銷售及服務稅是單一層次的稅務制度,如果商家沒有註冊,關稅局很難發現的。

他說,落實消費稅後,商家一定要註冊,否則不能索回進項稅,大公司也不會和他們有生意往來,所以這些過去不繳稅的商家,如今在消費稅制度下,稅務一目了然,商家是難以逃稅的。

他指出,關稅局可以掌握到,誰是有註冊消費稅的商家,他們從事甚麼生意。

他說,該局正在針對這些逃稅的商家進行調查,如果他們有合理的理由,就不會受到對付的。例如他們是剛成立的新公司,那政府可以接受。

他說,目前很難斷定要採取甚麼行動對付逃稅商家,因為每宗個案都不同。或許一間公司過去從事其他生意,如今新成立的公司從事不同的生意,很難一概而論。

但他強調,這並不是關稅局首要的工作,該局會專注在消費稅的呈報工作上。

孔令龍:從買賣及稅務報表

2管道查逃稅

利安達國際特許會計公司總執行長孔令龍說,政府實行消費稅後,可從兩個管道偵測商家是否有逃稅及揪出「地下經濟」的商家,一是檢視商家買貨及賣貨量的對沖,二是對照商家向內陸稅收局及關稅局呈報的稅務報表。

他今日對星洲日報說,一些商家在報帳時,會因為疏忽造成少報或漏報所得稅的情況;過去只有稅收局單方面展開稅務稽查或調查,但現在政府也可從消費稅制度中揪出漏稅商家。

他指出,生意上最重要的活動是買賣,買賣將產生毛利,毛利減除開銷後將得出凈利,而消費稅著重於買賣。

「買貨及賣貨分別需要記錄進項稅及銷項稅,這兩個數據對沖,即可知道商家真正買進及售出多少貨物;電腦系統可大約計算出商家的毛利,因此,若在帳目上所呈報的毛利,與消費稅系統所計算的貨物買賣量落差很大,那麼有關商家就有漏稅之嫌,值得懷疑。」

他說,在對照稅收局與關稅局的稅務報表之後,漏稅的商家將無所遁形,例如一些「地下經濟」公司沒在稅收局的記錄當中,卻又出現在關稅局索取進項稅的公司名單中,則等於是有問題。

他指出,漏稅的商家將面對嚴重懲罰,包括受到稅收局的審問,商家必須解釋毛利的落差及重審毛利,至於過去的漏稅額,也會被一併估算。

查逃稅追溯期沒設限

「從稅務及法律的角度來看,欠稅者必須繳還所有拖欠的稅款,外加罰款,而調查的追溯期是無止境的,例如漏報8年就調查8年,10年就調查10年,沒有設限。」

他勸告商家重審本身的帳目,如有疏忽漏稅,應該與會計師商討如何呈報,以便稅收局降低罰款。

他強調,文件的保存非常重要。

他說,由於有意或無意漏稅是主觀的問題,因此當局應該以個案方式處理每宗漏稅案件,而非一口咬定商家蓄意逃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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