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悟凈,又叫沙僧、沙和尚,是中國古典小說《西遊記》中的人物。他是唐僧在流沙河收的徒弟。原是天庭中的捲簾大將,失手打碎琉璃盞被貶下凡,盤踞在流沙河,吃人為業。成為唐僧徒弟之後與師傅、師兄孫悟空、豬八戒以及白龍馬一起赴西天取經,經九九八十一難後,功德圓滿,被封為南無八寶金身羅漢菩薩。
如今,你若問任何一個人,沙和尚脖項上掛的是什麼,他們會毫不猶豫地告訴你:「佛念珠呀!」其實,在吳承恩的小說中,沙僧脖頸上起初戴的並不是什麼念珠,而是用九顆人頭骷髏穿起來的項鍊。
康保成認為,沙和尚項下掛著的骷髏,是他生吃活人的見證,這在小說中交代得清清楚楚。第八回,沙和尚被觀音菩薩降伏,情願皈依正果,主動講道:「我在此間吃人無數,向來有幾次取經人來,都被我吃了。凡吃的人頭,拋落流沙,竟沉水底。」
按《大唐三藏取經詩話》的說法,沙僧的原型深沙脖子上那串骷髏是三藏法師的前身,據說唐僧曾兩度被深沙神吃掉。在元人《西遊記》雜劇中,深沙已變成沙和尚,他脖項上掛著九個骷髏頭,據說唐僧「九世為僧」,被沙和尚「吃他九遭」。如此說來,將骷髏頭掛在項上原本並不是菩薩的發明,而是沙僧炫耀戰功的資本。
據英國人類學家海頓的介紹,在澳洲土著中,人頭骨是戰利品,是勇敢的標誌。小伙子要娶妻,沒有人頭骨姑娘就不喜歡,找不到老婆。 一個敵人被殺,就砍下頭,用藤索穿入下顎骨攜回家中。人頭被懸掛在房屋的正柱上作裝飾,猶如「一束束葡萄,或一串串蔥頭」。
《西遊記》第二十二回,沙僧皈依之後,遵照菩薩的指令,取下脖子上掛的九個骷髏,用繩子一穿,又把觀音菩薩的紅葫蘆拴在當中,放在河裡,骷髏和紅葫蘆立刻變成一隻小船,將唐僧等人載過。
康保成說,沙和尚項上的骷髏,不是普通的骷髏,它本是得道高僧(唐僧)的頭骨。在佛教密宗中,金剛、明王、護法神等神佛造像大都有骷髏裝飾品,有的戴骷髏冠,有的身戴骷髏瓔珞(項鍊)。例如,怖畏金剛身佩50顆鮮人頭,遍體掛人骨珠串。據說佩戴人骨、骷髏一方面象徵世事無常,另一方面像征戰勝惡魔和死亡。
其實我倒是覺得沙僧脖子上的骷髏是唐僧的九個前世,沙僧在小說中給人的形象就是忠厚老實,所以這收集師傅前世屍骸的責任自然就是他份內的事情。而且,這骷髏也是時刻提醒沙僧要記得有一取經人在等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