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mad Mustapha Hassan:聯盟政府與隨後的新巫統政府在致力於使國家財富在人口間公平分享上都用錯了方法。值得注意的是,當時甫獲得獨立的馬來亞,在其三大族群之間,馬來人在經濟上是最弱的一群。
當時,英國和其他外籍公司擁有最大的財富。接著是華人,而印度人與馬來人是最窮的。為了消除這種情況,遂有了國家經濟政策(下稱NEC)。但是,NEC未能實現它所期望的,
在這世界上,「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總是未能成功。它經常遭管理者出於自己及其階層的利益「劫持」了。結果,窮人依然是窮苦的,但與此同時,卻不斷冒現了新富階層。
在認為這一戰略不足以快速地分配國家財富下,政府因而建立了政聯業務機構。
Pernas的建立是為了幫助馬來商人得到他們需要的物品,以使他們在商界初露頭角;而Mara則是協助這個商業群體進一步地嶄露頭角。但這一切化為泡影了。Pernas與Mara以各自的方式下海經商了。
這些政府主導的公司迅速引起了小型馬來企業的倒閉。
然後,冒出了更多的官聯公司,它們統統都由對做生意一無所知的政府公務員管理著。但是,儘管公司業績不佳,這些管理人卻領著高薪。
政府的相關心態促使這些官聯公司更像政府部門,因這些公司不曾注入商業文化。
所有業務良好的外籍公司都被政府接管了,並均由馬來公務員掌舵。
我們只需讀一讀總稽查司報告,就可以知道這些公司的運作如何惡劣了。
國家基建公司(Syarikat Prasana Negara)在2011年的赤字是7.63億令吉;大馬微電子系統研究院(Mimos)則遭遇460萬令吉的損失。
總而言之,在2011年,所有官聯公司的總體損失是20億令吉。然而,政府卻沒有採取行動來糾正,並探討這些損失的原因。
如今,一個龐大的官聯公司損失420億令吉。最糟糕的是,首相本人卻是這些公司的顧問。
政府在商業領域出現了嚴重的失誤。其私有化項目導致了虧損,卻不是創建一個有效率和有盈利的商業實體。
在私有化前,馬航經營得很好,可之後,卻面臨眾多的財政和行政問題。如今它仍無法從這些問題中喘息過來。
政府的功能並不是投入生意業務;更何況,用在這些商業企業的錢都是屬於人民的。
那些把錢存在大馬朝聖基金局的存戶震驚地發現到,自己的積蓄(日後履行朝聖的錢)竟用來拯救虧損的1MDB。
是時候關閉這些虧損的官聯公司了,而政府也應停止涉足於商業企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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